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处理结果公布 20人被问责

12.06.2014  19:01

人民网兰州6月12日电(银燕、吕守奎)12日下午, 兰州市通报了“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调查处理结果。事件调查组副组长陈建军说,经专家论证、调查组认定,这次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为供水安全责任事件。兰州市已对包括分管副市长严志坚在内的20人给予行政警告和撤职等处分。

陈建军说,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直接原因是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4号、3号自流沟由于超期服役,沟体伸缩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兰州石化公司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除此之外,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经兰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分管副市长严志坚行政警告处分,市建设局局长冯乐贵等多人给予撤职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董事长姚昕,总经理贾庆红行政撤职和责成解聘职务等处分。同时,责成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罚金上缴西固区人民政府财政。

4月10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苯含量超国家标准20倍,随后,兰州市政府宣布该市自来水24小时内不宜饮用。消息传出后,一度引发市民抢购矿泉水。

4月13日,兰州市政府通报,污染事故直接原因是水厂自流沟中出现了含油污水,原因是自流沟附近的中石油兰州石化曾发生泄漏事故致一些渣油和消防污水渗入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