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20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13.06.2014  12:54

  

    本报兰州6月12日电 (记者银燕)兰州市12日通报“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调查结果,并公布事件原因及对20名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调查结果显示,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直接原因是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4号、3号自流沟由于超期服役,沟体伸缩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兰州石化公司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此外,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兰州石化公司的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政府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是引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经专家论证、调查组认定,此次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为供水安全责任事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查组对20名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请兰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研究决定。其中兰州市副市长严志坚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