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10项行动助力宪法日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兰州市司法局、兰州市依法治市办举行10项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法治兰州建设,助力兰州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记者了解到,这10项活动包括开设公交宪法普法栏目。在全市近1200辆公交车移动电视上推出法治宣传栏目,制作播放以宪法为主题的普法短片,每天播放1.7万频次;在全市公交车的车载电子滚动屏上(公交车后面)选播普法箴言和宣传标语,每天播出达到100余万次,受众人数80万人次。打造法治文化车厢。组织专业人员按不同的法律主题,选编与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格言、法律故事300余篇,设计、制作普法宣传画200余幅,打造“公交法治文化车厢”,张贴在市区12条主线路500余辆公交车上,每日受众量近80万人次。
增设楼宇电梯宣传新空间。在中心4区的800多栋楼宇的电梯中设置近2000个法治宣传教育视频发布点,全天不间断播放普法短片。创建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在西北师大法学院建立“兰州市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于近期举行揭牌运行。
在我市建成酒泉路法治广场,突出法律主题与园林生态建设,通过设置雕塑小品、法治格言吊牌、法律服务结构介绍等宣传手法,达到为群众提供法律便民服务、唤起群众学法用法热情的目的。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建设成榆中县柏木村、小岔村法治文化广场,用最简洁的语言讲述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乡村生活。运用报刊媒体扩大影响力,在12月3日、4日连续两天在《兰州日报》刊登以宪法为主题的普法专版,普及宪法知识,培育法治意识。
举办电视法治访谈节目。12月4日当天,在兰州电视台播放专题法治访谈节目,邀请高等院校、省高院的专家学者对宪法、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将对百姓生活产生的重大影响进行解读阐述,提高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认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