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种苗总站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05.12.2014  23:38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4日上午,陇南市种苗总站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干部同市林业局、森防站、动保站、森林公安等单位在武都区蓝天莲湖广场开展以“弘扬宪法法律精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音响播音、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陇南市林木种苗招投标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手册》等有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市区群众踊跃参与,就一些林木种苗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向我站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为他们作了解答。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人民群众宣传法律、运用法律的积极性。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好评。(省种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