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宪法日,西北师大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

06.12.2014  11:4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的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日的设立凸显了宪法的神圣,充分体现了中央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决心。

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西北师大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陈克恭,刘仲奎等学校领导参加宣传教育活动

4日下午14时,党委书记陈克恭,校长刘仲奎,副校长万明钢、刘玉泉、丁虎生、田澍、董晨钟等学校领导集体来到教学10号楼前,与青年学生一起参与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参观法学院举办的普法教育成果展和兰州市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模拟法庭”听取了法学院负责同志关于法学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情况的介绍。

团委:引领青年学生培育法治精

4日一早,团委组织开展的弘扬宪法精神系列宣传活动就拉开了序幕。7时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和国旗班队员们面向国旗郑重宣誓:“我保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11时,面向全校师生的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普法宣传、大学生法律问题咨询、维权意见征集等活动全面展开。在“心愿墙”上,来自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大学生们郑重写下了对宪法的崇敬,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祝愿。

法学院:让宪法走出文本走进生活

法学院是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机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国家方略,法学专业的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民知法、守法,是责任,是义务,也是这些专业人才的自觉选择。12月3日,学院和兰州市司法局、安宁区司法局联合建立了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12月4日,在校内,法学院面向全校师生推出“宪法公开课”,系统解读宪法;精心布置了普法教育成果展,组织青年志愿者为广大师生讲解宪法精神和法律知识;在校外,组织学生在培黎广场面向社区市民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演出活动和宪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让宪法走出文本,走进生活。

短评: 大学生是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力军。大学生们以什么样的姿态参与法治国家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课题。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要贯穿在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乃至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完成从情感自觉到行动自觉的自我超越,从学法、懂法、敬法到自觉守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自我提升。这就既需要学校各级组织精心打造培育青年学生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的学习平台、实践平台,也需要各级组织首先依法办事,依法办学,需要广大教师率先垂范,做出榜样。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供稿:西北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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