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第八检察部联合省文物局督导酒泉等地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29.04.2020  14:42

      4月20日至4月24日,省院第八检察部联合省文物对酒泉、嘉峪关、张掖等地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酒泉、嘉峪关、张掖市及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张掖市高台县等部分县(区)检察机关、文物部门同志分别参加了有关活动。  


      督导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果园魏晋墓群、嘉峪关关城、许三湾汉墓群、骆驼城古遗址等,详细了解国有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并指出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文物保护部门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健全文物保护机制,落实文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国有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在实地查看和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后,督导组与酒泉、嘉峪关、张掖市及部分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文物部门召开座谈会。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就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本年度公益诉讼亮点工作推进及一季度公益诉讼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针对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已发现的案件线索,和办理文物保护范围内非法开垦土地等案件的进展情况,就当前新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与督导组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文物部门介绍了各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和保护现状,对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对检察机关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与检察机关进行了个案交流,对下一步工作开展中的问题解决提出意见建议。
     

      听取汇报后,督导组对酒泉等三地两级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全力做好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专项监督活动中,各地安排部署详尽具体,检察机关和文物部门达成了高度共识,取得了一定成效。省院第八检察部督导组在对一季度公益诉讼总体工作取得成效予以肯定的基础上,并就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文物保护专项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通过内部协作和外部协作,穷尽一切手段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和工作方向,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争取支持。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加大办案力度,拓展工作领域,多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四是打造工作亮点,创建特色品牌,围绕文物保护、扶贫等新领域案件,把公益诉讼工作做大做强。五是善于总结宣传,通过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质效。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把学习培训作为工作抓手,挖掘潜力,全面提高公益诉讼队伍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