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助力“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5.12.2014  04:04

  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祥明在活动现场听工作人员介绍

  中国兰州网12月4日讯(记者 王彦达 通讯员 高继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并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市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兰州市司法局、兰州市依法治市办举行10项活动,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法治兰州建设,助力兰州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