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1.04.2018  00:33

庆阳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主线,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不断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系统工程,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建设体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为基础,统筹谋划推进,强化能力建设,努力打造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提高站位,精心谋划,统筹部署,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一)强化保障抓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步推进,全力推动中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调整成立了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依法行政等6个专项工作组,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内容,与其他法治工作统筹谋划、一体建设、共同推进。制定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规则,明确了责任领导、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明晰、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庆阳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了今后几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行动纲领和蓝图路线;印发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依法治市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庆阳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严格靠实责任,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及早谋划部署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议,印发了《庆阳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内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2次,并安排专项经费50万元,切实强化了工作保障。三是严格考评督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庆阳市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庆阳市2017年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方案》,细化量化考评指标,将依法行政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范畴。市上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在全市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的比重,各县(区)坚持将依法行政实行单项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市政府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督查力度,在平时检查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8月份组织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中期督查,12月下旬组织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考核,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教育抓学法。我市以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为目标,持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工作,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学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年集体学法6次,举办《陇东大讲堂》暨全市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2期,组织收看甘肃省领导干部“富民兴陇”专题法治讲座2期,并组织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二是坚持提升法治队伍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法治队伍业务素质。市上出台了《庆阳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县区政府法制办分层次组织对2075名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市上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举办了庆阳市“放管服”改革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庆阳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和庆阳市依法行政专题研修班,在陇东学院、市委党校先后举办了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暨法治能力提升轮训班。

  (三)强化宣传抓普法。全市上下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户外广告“六位一体”方式,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一是抓“”上宣传。加强户外宣传,在青兰高速公路旁制作大型立柱法治宣传牌28面,在省道及乡村公路沿线制作法治宣传牌、标语、横幅等1000多条,依托休闲广场、路边、校园、乡村活动场地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600多处,在市区主干道制作大型法治宣传牌8面,在部分街道路灯杆上悬挂宣传灯箱(道旗)680个(面),在有线电视播放依法行政宣传标语、法治专题片等累计1000多条、场(次)。加强“掌上”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法制宣传短信共13期6000余条。加强网络宣传,以庆阳市政府法制信息网为平台,全面宣传我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全市共向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报送法制信息200多条,及时反映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动态。二是抓“”上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常态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法律九进”活动。各有关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6.5”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节日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增强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以注重咨询论证评估为前提,健全规则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努力打造规范的行政决策体系

  围绕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法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一是完善决策程序规则,推进决策规范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均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清单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推动实行重大决策目录化、档案化管理。市政府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清单形式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决策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落实进度。

  二是健全评估论证机制,推进决策合理化。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风险评估。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方面举行听证会,增强公众参与决策实效。加强决策咨询,出台了《庆阳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聘任办法》,选聘高端智库人才15名,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城市规划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引入专家论证和第三方风险评估。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行政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决策法制化。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政府法制机构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分列席市委常委会议,依法审查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涉法文书,保证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有效。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县(区)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57名,部分市、县(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也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组织全市46名申请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人员参加了全省律师岗前培训。

  三、以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为保障,落实管理制度,把好审查关口,努力打造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

  深刻汲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坚持从源头上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理,不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努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一是完善机制做引领。建立完善市政府立法体制机制,突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制度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为市政府法制办增设了立法科,核增事业编制2名,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确定了一区一县三镇两社区作为立法联系点,并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庆阳市禁牧条例》的审议发布,配合开展了《庆阳市农村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论证。严格执行《庆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是从严审查保质量。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坚持“面对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市、县(区)政府法制办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95件,经合法性审查后以市、县(区)政府名义发布30件;审查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3件,对报备文件存在问题及时责令纠正。同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市、县(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15日内报送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达100%。

  三是全面清理明效力。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开展了市、县(区)政府2004年至2016年底发布的457件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废止、拟废止215件,继续施行218件,拟修订后继续施行24件。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四、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抓实改革举措,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打造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转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责任、服务、阳光政府。

  (一)聚焦建设“责任政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第十七批承接省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38项,目前市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70项、备案事项79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编制《庆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行目录化管理。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先后两次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52项,对保留和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以清单目录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政府制定了《庆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并根据事项调整以及监管力量变化情况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了覆盖全面、权责明确的市场监管体系。各有关监管部门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切实强化了市场监管,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先照后证”“一照一码”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全面启动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及时调整下放企业管理权限,不断为企业“松绑”,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1起。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庆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试行)》,有力靠实了环境保护工作监管责任。

  (二)聚焦建设“服务政府”,积极推进规范行权。一是加强实体阵地建设。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对老旧服务大厅的升级改造。市政府新政务服务大厅正式投入运行,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市本级57个职能部门,所涉及486个事项及207名工作人员统一进驻大厅,积极探索推行具有庆阳特色的“八全”窗口服务新模式。二是加强虚拟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依托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的进网上线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开通了116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在线“一张网”办理功能。三是加强服务效能建设。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效能监管,不断整合、压减和规范事项办理流程,创新推行“1+5+(12±X)+8”和“串联+并联”审批新模式,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三级四同”和“五个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四是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公共文化、体育、旅游服务、审计等领域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兴办社会事业。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与省级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三)聚焦建设“阳光政府”,全面推进公开晒权。一是公开权力清单。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市子站,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市级34个工作部门3630项权力事项、28014项责任事项、31883项追责情形及881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2479项便民服务事项上网公布,为社会公众查询办事提供便利。二是公开信用信息。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市政府调整了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建立了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年内先后多批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诚信“红黑榜”,全面开展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三是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市直233个部门(单位)在市级平台公布了2017年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2016年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全市76个重点项目进度情况及时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抓手,完善程序机制,强化制约管控,努力打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全面整合各种监督力量,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督促和约束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一)抓好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扎实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庆阳市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全省法制审核试点工作联络员会议后,及时召开了市直部门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并向各县区印发了通知,对全市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推动。市、县(区)试点单位按要求细化方案,确定专人,靠实责任,认真梳理汇总4类行政执法行为,严格编制目录清单,制定审核标准。全市500个试点单位编制了目录清单,共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11429项,其中行政许可1237项、行政处罚9282项、行政强制773项、行政征收137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机制,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两项名录”库建设。在全市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人员再清理工作,组织对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以来已经取得执法证件的单位和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共注销行政执法证件417本,换证82本,补证9本,确认行政执法主体495个、行政执法人员9139人。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组织全市1046名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在线考试,共办理发放行政执法主体证20本、行政执法监督证8本、行政执法证1006本。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坚持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2016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共自查案卷31802宗,抽查案卷10314宗。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督促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报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29件。健全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

  (二)抓好行政监督问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贯穿于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年初市政府专题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书面报告了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就《产品质量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询问和质询,全年市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5件、政协委员提案314件,办结率100%。二是加强专门监督。加强行政监督,以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和省委巡视庆阳市工作为契机,加大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力度,全面督促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审计监督,持续开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加强行政监察,紧扣“三纠三促”要求,聚焦“为官不为”问题,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政行为严肃追责。加强司法监督,不断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1件,公安机关审查后按管辖权分别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同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共11件。三是拓展社会舆论监督渠道。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机制,拓展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庆阳市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留言办理反馈系统等平台,受理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行政机关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市环保局对11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三)抓好矛盾纠纷化解,注重权利救济保障。一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和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8件,已审结58件,其中维持36件、终止9件、撤销3件、变更4件、驳回3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2件。二是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制度,市、县区政府领导亲自出庭应诉,带动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行政案件并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全市共发生应诉案件31件,已审结9件,其中撤销5件、驳回诉讼请求3件、调解1件。同时,积极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11月中旬组织市、县(区)政府法制办和市直有关部门法制工作人员旁听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三是改革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分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积极推进“法治信访”,全市信访部门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125件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403件。改革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信访平台建设力度,督促办理群众网络留言、网上信访件674条。四是加强法律援助调解工作。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一卡通”进程,全市共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500余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17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机构,建立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市共建立各类调委会1743个,实现了村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成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205件。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发展和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在各县区、各部门之间进展还不够平衡;二是行政决策机制、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进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全市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宏伟目标。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不断健全完善市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监督问责力度,严格监督制约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四是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队伍建设等方再下功夫,积极推动建立规范、高效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五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在组织领导、谋划部署、考评督查等环节持续发力,为全深入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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