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3.04.2018  13:14

省民政厅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厅民政法治建设有了新进展、新成效,民政事业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政法治在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政法治工作也因此迈上新台阶。

  一、领导重视,不断从总体上统筹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我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从工作的全局上规划好民政法治建设,加强工作部署、强化督促检查,有序推动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全面完成。一是注重总体规划。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厅党组提出建设“五个民政”工作要求,将法治民政与智慧民政、民生民政、和谐民政、创新民政一起纳入民政建设工作总体布局,强调要树立“法治与德治互融”的法治工作理念,并将建设“法治民政”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任务予以固化。同时以贯彻落实全国法治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将法治民政、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纳入对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科学绘制了年度法治民政建设和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施工图”。

  二是强化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要求,我厅先后制定下发《2017年甘肃省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法治民政工作任务的分解表》,将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分解到厅系统各单位,同时制定了《中共甘肃省民政厅党组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从而从总体上明确了抓法制的工作重点、努力方向和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分工等,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为进一步完成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对考核标准再分解再细化,明确责任处室、责任领导与完成时限,督促各责任处室从进度和成效上全面完成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同时按照目标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打分。

  二、破立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做好民政立法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围绕《省民政厅2016年—2020年立法项目规划》,制定了《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立法创制工作的通知》。突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优抚安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重点领域立法,2017年共列入省政府修订项目1项,调研项目1项,新出台项目1项。其他配套政策制度3项、规范性文件4件。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关于申报2018年及未来五年立法计划的要求,及时上报了我厅2018年立法项目计划。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继2016年出台《甘肃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后,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逐步规范发文程序,今年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截止目前,共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份,执行三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5件。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历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省政府报送了清理结果,对省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重新摘录并印发全省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同时按照要求开展了“放管服”改革、“公平竞争”、“自然保护区”等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是突出做好年度制度建设任务推进工作。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民政立法工作,着力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灾害救助、优抚安置、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城乡社区建设等民政法规制度体系。2015年以来相继出台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3部省政府规章,新制定出台《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甘肃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3部省政府规章。2017年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有关决策部署,加快立法创制,重点在省级层面推动出台10件关于民政工作的规章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目前,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具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2件政策性文件已出台实施。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制定政府重大行业政策和公共管理政策听取社会组织意见的办法》3件即将印发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程序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等3件年底将全部出台实施。

  三、加强监督制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2016年出台《甘肃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基础上,2017年相继出台了《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甘肃省民政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同时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的民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4项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确认全部纳入法制审核内容。今年,对5项民政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法制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围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我厅继续强化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凡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等都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同时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法律顾问履行义务和服务范围进行了明确,我厅法律顾问制度更加规范。同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公职律师资格培训,我厅有一名已考取公职律师资格。

  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出台《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对民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时限、方式、标准等进行了明确。重新设置发文稿纸,规范发文程序,增加“是否涉及公平竞争”一栏,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文件审查的必经程序,由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返还起草处(室、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为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运行有序,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和处(室、局)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要精神,熟悉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和相关要求,切实做到有件必审,坚决防止妨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合理规定成为规范和制度,确保我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运行。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监督管理。按照省政府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目录库,目前共有44人通过考试申领了行政执法证件。今年我厅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对各处(室、局)持有《甘肃省行政执法证》情况进行统计确认,对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要求的人员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及时汇报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监督和法院的行政审判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法院生效裁判基本解决执行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落实法院生效裁判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通知》,在全省民政系统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的行业或项目,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工作,带头尊重和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厅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取消、调整、下放了一批审批事项,截至目前,民政厅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0项减少为4项。同时,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和一站式审批。2017年,我厅计划将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级民政部门,同时,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馈问题和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拟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进入省政府大厅民政窗口办理,依托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涉外婚姻管理和涉外收养登记开通预约服务功能。

  二是坚持放管结合,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我厅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监督管理,将保留的审批事项及时在民政信息网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同时,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取消调整下放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放、管、服”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活动,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放、管、服”,特别是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局)对下放的审批事项,通过交办法、交流程,指导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尽快熟悉业务、开展工作;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积极对接省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要件、审批程序,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发了《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厅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凡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出具各类证明材料的,统一进行清理,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不合理证明。经初步清理,我厅涉及直接面向群众办事创业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拟保留证明事项52项,没有法律依据仅有规章、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依据,但需要保留证明事项52项(其中涉及厅机关42项,涉及直属事业单位10项)。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设立“双公开”窗口。按照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有关要求,印发《甘肃省民政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局)和省老龄办各处对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在民政信息网予以公示。邀请省发改委黄燕生主任为我厅双公示联络员讲解双公示共享平台知识,我厅11名双公示联络员都完成了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门账号注册工作。

  五、多管齐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好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涉及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灾害救助、区划调整边界管理、福利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管理、机关干部教育管理、机关安全保障等10个方面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进行预判分析,及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履行民政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制定下发《省民政厅实施省综治委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涉及我厅的8项目标责任明确责任处室和落实的责任领导,切实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紧抓敏感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尤其注重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制定下发《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两节”、“两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进行安排部署。注重加强信访化解矛盾纠纷,紧密结合省信访局关于各部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会同公安厅消防总队对6个市(州)的23个县(区)67个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督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研究制定《甘肃省民政厅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办法》,注重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通过行政的、司法的等多种途径妥善解决,严防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引发安全事件和极端事件。

  三是突出做好退伍军人上访工作。立足民政工作职能,坚持主动作为,积极化解复员退伍军人利益诉求方面的群体上访事件,针对涉军群体中军队复员干部、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援巴退役人员等不同类型的利益诉求,在做好政策解释的前提下采取纳入城乡低保政策、开展危旧房改造、临时救助、身体检查、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尽最大限度满足其利益诉求。截止7月,全省应安未安人员、安置不到位人员的遗留问题已全部解决,完成了“清零”任务。

  六、夯实基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注重加强学习培训。坚持每年举办全省民政法治培训班、制定厅系统民政法治培训计划,注重提高民政系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今年3月份组织召开了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全省14个市(州)民政局分管领导和政策法规专职工作人员、厅系统、省老龄办各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90多人参加了培训,对法治民政建设、依法行政、民政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提出了部署要求。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宪法知识学习纳入今年的民政法治讲座内容,目前已全面完成四期讲座。同时制定下发了《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实施厅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全省民政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17年度》和《2017年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省民政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围绕《甘肃省民政厅“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宪法学习宣传实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全面安排部署民政系统尊法学法用法活动,制定《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尊法学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民政系统国家宪法日宣传暨全省法治宣传月活动,制定下发《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同时为全厅干部订购了“七五普法”学习丛书,为厅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提供了资料。

  一年来,我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民政法治建设整体滞后,截止目前,市州民政局仅有4个设立了民政法制机构,我厅政策法规机构设立时间短,人员少任务重,有些工作创新不够,推动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等;二是民政执法监督工作总体比较弱,民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缺乏综合执法机构,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局面。三是民政干部法制培训教育仍然是短板和薄弱环节,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差距较大。下一步,我厅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同时也恳请省政府法制办在健全民政法制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上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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