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3.04.2018  01:11

省国税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甘依法办发电〔2017〕11号)文件要求,我局围绕甘肃省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甘肃省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

  一、立足税收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严峻的增收压力,全省国税系统落实总局“四个坚决”要求,坚持依法征税原则,切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全省国税收入呈现了传统行业、主体税种回升明显,营改增减税突出,各级次税收均达预期等积极特征。截止2017年12月20日,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国税收入927.32亿元,占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的104.31%,增长23.41%,增加175.93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措施,巩固、扩大、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果,转变职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增强纳税人获得感。除依法保留实施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全部清理废止。2017年近3万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全部实现“零超时”。加强税收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强税收风险推送应对管理。以实名办税二期建设为契机,大力建设“互联网+”纳税服务平台,推进前台后台基础资源、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国税地税应用系统融合集成。截至目前,全省国税系统共采集实名办税人员信息74.23万人,办理实名涉税业务220.51万笔,简化纳税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150万余份(次),国地税共享实名信息100余万条。全省实名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34.78万人,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219.52万次,网上申报占同期已申报笔数的97.79%;网上申领发票3.94万户次223.61万份,邮寄发票1954户次16.01万份。

  三是减税降负助推经济发展。今年以来,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压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前三季度为全省纳税人落实西部大开发、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创新创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免退税143.83亿元。税收优惠在惠民生、促发展、调结构等多方面的效应得到体现,推进了供给测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活力,有力支持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

  二、围绕工作落实,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党组领导下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今年以来,先后四次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十三五”时期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安排部署了2017年甘肃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单位,明确了时间表;学习传达了税务系统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主要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审议了法治基地创建工作,评选审定了全省国税系统第二批法治基地;讨论审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了省局机关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分解落实机制。我局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专门下发了《关于落实甘肃省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责任分解的通知》,对《甘肃省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列明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措施和时间表,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管理,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国税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方案》确定业务归属,由责任部门牵头,参与部门配合,明确阶段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方案、参与人员、时间节点,推动依法行政基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重点创新项目改革。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基地创建工作。针对将法治基地创建成普法基地等认识和做法上的偏差问题,对进一步做好2017年法治基地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立足实际选拔重点培育对象,紧扣重点工作细化措施,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基地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法治基地创建工作质量。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联合申报单位所在地政府法制办对各市(州、区)国税局推荐申报法治基地的创建单位进行了实地考评验收。经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命名确定了兰州市城关区国家税务局等五个单位为第二批甘肃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组织启动《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起草立法工作。适应税收大数据分析、社会化管理的要求,学习借鉴外省工作经验,结合甘肃实际,会同省地税局起草完成《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已经完成在全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和专家论证工作。

  二是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据总局工作部署规范制度管理,从准确界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发布规则、正确选择文件文种、规范文件起草、强化文件审核把关等五个方面对全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出要求。制定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从制度上明确了不调查研究不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的基本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与起草说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用“公告”形式发布,在互联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起草说明、政策解读等,方便纳税人查询。

  三是部署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根据总局工作部署,2017年组织开展了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共清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和业务管理制度701件,其中,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428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20件;全文失效废止内部业务管理制度247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内部业务管理制度6件。

  四、坚持内外并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把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10万元以上经费支出项目、人事事项等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在全系统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的纪律规定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实行业务管理、税收执法与行政监督分管领导分离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健全省局税收制度建设咨询专家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组在税收制度建设中建言献策、论证把关的作用,先后组织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兰州大学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对《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等制度提供法律供咨询、论证和意见建议。

  二是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国税系统公职律师工作规则》, 编制了《公职律师办理事项数量台账》等15张表单,建立公职律师工作台账制度,加强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的记录,进一步规范了公职律师业务工作。省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积极为省局机关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发挥了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税收执法、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的论证把关和参谋助手作用。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公职律师办理事项达到1863件,人均办理事项41件。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与省地税局联合举办了全省国地税系统公职律师培训班,全省50名公职律师参加培训。

  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省国税组建了“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联通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17个市(州 、区)国税局、89个县(市、区)国税局的全覆盖。法律服务范围延伸到所有县(市、区)国税部门,法律顾问承办的法律事项涵盖到税收法制、行政决策、规范执法和风险防范等领域。严格落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细化法律顾问年度工作任务及考核要求,规制法律顾问行为,建立了法律顾问引入、退出机制。

  五、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总局、省政府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局坚持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确定在酒泉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全面试点,并将“三项制度”实施作为创建法治基地的重要内容。一年来,试点单位起草制定了《酒泉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公示制度 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案》,形成了“5321”制度架构体系,其中包括税收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仪管理、执法全过程档案管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个管理办法;税收执法公示事项、税收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个目录清单;税收执法公示工作、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2个指南;1个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操作规程。同时,在酒泉市国税局搭建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整体框架,形成了以“电子记录”“纸质记录”“音像记录”为载体的全体系记录链。确立了以金三系统为主体、执法过程全记录音像管理中心为平台的全聚合模式。建成集稽查约谈、纳税评估、行政复议听证、重大案件审理现场记录于一体的多功能音视频信息采集室,实现关键执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建立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中心,电子数据实现电子存储、介质备份双轨运行,解决了当前视屏资料存储难题。试点成效显著,形成了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全省国税、地税实现税务行政处罚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和裁量基准,全省国税、地税实现了同样情形同等处罚。2017年,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局联合省地税局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深入基层税务机关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总结了以往执法工作经验,并征求吸纳基层税务机关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通过进一步细化处罚裁量基准,为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统一的界限、标尺,防止和减少税务机关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三是用足用活税收政策支持服务农民工创业就业。梳理编印《支持服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向农民工免费发放。及时向签约银行推送农民工创办的纳税信用级别较高、纳税信誉较好的企业信息,帮助农民工解决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税服务厅对农民工办税实行咨询、受理、审批“三优先”和注册登记畅通、互通、沟通的“三通”服务。省局用好用活税收政策支持服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做法受到省政府副省长李斌批示肯定。

  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8至10月份,组织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评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重在整改、重在规范行为,各级国税机关共检查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决定23688件,共评查行政许可案件15402件。针对查出的问题,省局专题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地利用12月、明年元月两个月时间进行整改,元月底上报整改报告。

  六、健全完善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将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列入政策法规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项目,提出了“两个100%”的工作要求,即确保达到重案审理标准的案件和总局督办案件的审理率100%。并对各市(州、区)局重大案件审理件数提出了不少于5件的硬性要求。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标准,2017年省局受理兰州铁路局专项检查、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专项检查、中石油天然气兰州石化分公司专项检查案件等重大税务案件11件,已办结5件,退回补充调查6件。

  二是全面开展日常执法督察。2016年10月以来,全系统共开展日常执法督察项目48个,查出8大类412个重点问题,涉及纳税人11451户次;督察发现问题共补缴税款252万元,加收滞纳金18万元,罚款6万元,退税5万元,整改其他违规税款2282万元;追究责任人887人次。

  三是全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按照突出抓好制度防线、流程防线、信息防线和监督防线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按照总局部署,我局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全省国税系统法制工作、出口退(免)税等10个内控专项制度、内控指引和省局机关25个内设部门内控操作指引,在两个市局机关和两个县区局实行内控操作指引清单式试点,确保“四位一体”内控制度体系落到实处。

  七、严格落实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税务网站体系,优化各种载体,扩大公开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涉税信息量。抓好省局门户网站建设,严格按照总局关于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了栏目设置。

  二是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积极顺应新媒体发展形势,在开通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的基础上,促进税务微博、微信向集群化发展,形成了以省国税局为主、市(州)和县(区)国税局为辅、广大国税干部及纳税人参与的微博、微信矩阵,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征纳沟通、维护纳税人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构建了以门户网站为主导、税务微博、微信矩阵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政务公开格局。

  三是认真开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信息公布公开工作。公开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加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通过“共筑诚信、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累计发布红榜企业355户,黑榜企业11户,鼓励诚信守法,惩戒失信违法。

  八、维护征纳和谐,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基本要求,依法、审慎、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17年我局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3件,全部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审理结案。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原告在法院审理期间撤回起诉结案。针对行政复议诉讼中的有益经验和启示,今年首次总结通报了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梳理了相关执法问题,对税收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办案成果的转化。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审理决策职能,特别是充分听取行政复议委员会外部专家委员的意见建议,制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在运作方式方面采用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从审理机制上尽力排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各种不利因素,有效地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行政监督,进一步提高了税务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三是完善解决涉税矛盾的大调解机制。健全信访、调解和解、复议诉讼的涉税矛盾联动机制,通过加强宣传、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拓宽行政复议申请书受理转办渠道等多种措施,依法明确符合行政复议调解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将矛盾化解在纳税服务环节、化解在办税工作过程中、化解在基层征管一线的高效机制,探索和运用柔性执法手段,防止引发涉税矛盾和冲突,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九、突出引领带动,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制定印发了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把手”带头讲一堂法治课,“一把手”带头全程参加一次用法实践,“一把手”带头撰写一篇法治文章,“一把手”带头编写一个执法案例,以“一把手讲法治”活动带动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讲法促学法,以学法促用法,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2017年,各级国税机关“一把手”讲法治课123次,全程参加重大税务案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用法实践221人次,撰写发表法治调研文章112篇,主持编写执法案例101个。

  二是切实抓好国税干部学法用法工作。2017年,先后组织开展省局党组会前学法、党组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16次,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集中学习了《宪法》《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内容,邀请兰州商学院法学教授举办了《民法总则》解读专题法制讲座。组织专题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和《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内容。积极组织参加扬州税务干部学院跟班学习,全年累计派出公职律师、法制机构人员参加培训120人次。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共有316名人员参加了2017年11月16日举行的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88.29%。

  三是举办了首期重大税务案件查审专题培训。组织各市(州、区)局稽查局长、法规科长、税务稽查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业务骨干共92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结合税务稽查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中政策适用、案件定性、异议处理等执法问题、热点和难点,重点培训了税务稽查要素协查方法、部分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分析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稽查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法治国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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