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1.04.2018  00:32

张掖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依法行政理念融入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着力推动政府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政务环境。

  一、抓部署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从全局高度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坚持把法治张掖建设放在“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中来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实施规划、工作方案、工作规则以及考评办法等一批配套制度措施持续发力,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张掖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得到全面履行。市政府更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法治张掖的总体布局中来谋划部署,出台实施《张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措施办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召开全市依法行政民生保障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下发《张掖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9个方面29项工作内容,重点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跟进、落实到位。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市、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和省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着力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述法考评和守法用法倒逼三项运行机制,全市各级建立起了多层次、常态化的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学法已成为常态。市政府紧扣常务会议事议题深度学习环保、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政策和网络安全法等6件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设立以案释法专栏230多个,刊登普法案例1万多篇,发放《行政审判案例选编》、《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读本5万多册,重点解决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服务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同时,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自觉把普法融入到执法的全过程,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市委、市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成功举办了第五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暨“谁执法谁普法”专题研讨会,并结合“世界环保日”、“安全生产月”、“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日”等重要普法节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题培训,特别是“12.4”宪法宣传日,全市上下掀起了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活动的扎实开展,得到了中央媒体的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进行了报道。近期,将要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市委副书记莫纪宏,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刘锐等开展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共开展领导干部学法80多场次,法制培训30多场次,法制宣传90多场次,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实践,有效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依法办事的意识。

  三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将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中进行述法考评。市政府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局和法制办牵头抓总作用,按期督办政府常务会议决事项,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今年以来,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80多次,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年终考核全面完成,有效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抓改革促服务,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要求,再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8项。截止目前,已累计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95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对下放县区实施的88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协调联动和延伸服务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着力推进权责法定化,市、县区政府在动态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认真对接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公布事项,分阶段分批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政府基金以及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专项清理,截止目前,动态调整和专项清理事项均已公布,共调整权责事项38项,调整后市级政府部门单位保留权责事项3226项;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7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6项,中介服务事项44项, 并分别于去年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制度,今年4月1日和5月1日取消和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停征14项由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市场主体自由充分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便利化改革措施,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全部改为后置审批。在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度落实上,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住所改革,探索在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园、住宅小区成立集群注册托管公司,托管公司出具托管证明即可代替场所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允许投资者用住房申办电子商务、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管理咨询等小微企业,除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决定由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下放至县区登记,并在甘州区实施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对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未开业或未经营以及通过登记信息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11月起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全面启动。至11月底,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5753户,新增注册资本金246.69亿元,各类市场主体总数96464户注册资本金1720.09亿元。

  三是率先在全省开展环评制度改革。按照“下放权力但不下放责任、精简环节但不放松监管、缩短时限但不降低标准”的要求,将建设项目分为申报类、备案类、审批类三大类,实行分区域准入、分类别审批,对99类民生项目实行申报管理,对55类环境影响相对轻微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环境要求严格的化工、医药、选矿等项目实行A、B类审批。同时,进一步明确权限划分,不断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将申报类、备案类项目全部下放到县区,将审批类项目全部集中到市上审批;建立项目业主网上申报、环保部门分类办结、超时限自动报警工作模式,形成了县区以监管为主、环评为辅,市级以环评为主、监管并重的权力格局和环评审批全过程公开透明、高效运转的优质流程。改革试点以来,共为2147个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申报类562个,备案类914个,审批类A类209个、B类462个。采取“一对一”提前介入的模式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环保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市列62个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48个,正在编制环评文件5个,尚未委托编制环评文件9个。市级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50项,完成项目环保验收7项,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环保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四是积极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农业、畜牧、文化、旅游、国有林场等领域执法改革力度,充实执法力量,健全执法队伍。同时,开展以匡定管理职责、明确主管部门、扩大综合范围、下移执法重心为重点的城市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山丹县积极构建公安与城管联动执法运行保障机制;民乐县将环卫、园林等行政处罚职能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围;肃南县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整合县市场监管、国土、环林、水务、安监、草监等部门执法职权在康乐镇、明花乡派驻机构,受托行使62项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抓创新建机制,依法施政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创新行政决策机制。市政府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在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政府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政策制度的基础上,致力于构建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团队,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力有序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决策。市政府率先实行法律顾问、投融资顾问与市长、副市长“一对一”咨询保障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为新聘任的10名律师和法律专家颁发聘书,明确法律顾问聘期两年,聘期届满,按照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原则调整补充,保证了此项工作的常态化。同时,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中,明确将法律顾问作为行政机关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主体,必须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至目前,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697家,其中市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参与重大事项243件,参与谈判和审查起草合同67件,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47件,参与涉法信访案件189件,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代理行政诉讼28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张掖市地方立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主动履责,组织制定了《张掖市立法条例》,配套形成了《张掖市立法技术规范》等十项制度,并先后邀请省人大法工委、河西学院等专家学者为立法机构人员解读立法知识。市政府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立法项目和建议,向市人大提出立法建议的同时,积极储备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为政府立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同时,结合省政府和市人大确立立法联系点的有利时机,在甘州区泰安社区、民乐县顺化乡、高台县城关镇、肃南县康乐乡分别设立了4个政府立法联系点。为了尽快推进实体性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房管、交警、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又对成都、郑州、淮安等五市地方立法进行考察学习,就立法方向、立法计划和立法队伍建设向市委专题报告,经地方立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初步将《张掖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张掖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确定为2018年地方立法项目。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把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作为破除制约经济发展体制障碍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职业资格、投资体制和中介服务事项等各项改革决定,重点围绕已取消调整和下放的395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县区实施的88项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以及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和中介服务事项,组织专门力量,清理评估市政府成立以来形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张掖市企业投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张掖地区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等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失效,对《张掖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等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如取消原《张掖市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确定的前置审批条款,将原《张掖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确定由市级部门承担的职权下放甘州区政府行使,等等。在集中清理的基础上,专项开展了自然生态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市、县区共清理出42件(市级4件,县区38件),确定保留12件,废止20件,失效2件,修改8件。同时,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法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8件涉法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布实施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5件正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四、抓公开促透明,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改善

  一是着力强化集中行权和网上行权模式。坚持把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力支撑,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代办服务等审批模式,健全完善“一厅三中心”(市政务大厅、市人社分中心、市公安车管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将审批频次较低的部门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集“网上审批、查询、预警、防控、问责”为一体的升级改造,实现办事群众“网上申报”、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审批事项“网上流转”、部门科室“后台办理”、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网上行权服务模式,并将市、县区1740项行政许可事项和4031项其他行政权力信息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对接,所列行政许可事项均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申报,实现了省、市、县区、乡镇(社区)四级互联互通。至目前,市政务大厅进驻32个市直部门窗口,集中行使172项行政许可,60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市政务大厅办件量达到2.6万余件,其中网上办理各类许可事项1.5万余件。

  二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全面公布各级政府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等各类清单和投资创业政策,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信息和教育监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政策信息,及时更新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积极探索信息披露、违法记录公示、诚信褒扬、失信惩戒、告知承诺等信用管理服务机制,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违法处置情况和执法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至目前,市直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3.8万多条,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48条。

  五、抓监督促规范,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

  一是扎实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改革。市政府坚持把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关键要素,在全市334个法定行政机关、134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全面落实《张掖市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搭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平台,举办全市审核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法制审核质量。为了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市政府按照省、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督查验收标准,先后两次组成督查组开展“十查十看”跟踪督办检查,及时明确督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此,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专题召开市县区推进视频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对照省上“六制定一纳入”工作任务,明确了我市“一审核、二分离、三个有、四规范”工作要求,紧紧抓住“谁来审”这一关键要素,在68个重点执法部门设立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140人,在367个一般执法部门设立兼职机构,配备兼职人员755人;紧紧抓住“审什么”这一基础要素,梳理出行政许可783项,确定审核399项;行政处罚11166项,确定审核9538项;行政强制616项,确定审核448项;行政征收80项,确定审核50项;紧紧抓住“如何审”这一保障要素,实行法制员初审、法律顾问参审、法制科室审核的“三级审核”模式,建立“六审六核”(即对执法资格、执法权限、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六审查,对当事人身份、证据材料、事实情节、行为后果、法律文书、时间期限六核准)和法制审核制度与案件合议制度、案件审委会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制度“三结合”工作机制,确保了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至目前,经法制审核的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同时,市建设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档案管理,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机制。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审查清理,对本年度新申请执法资格人员和补考人员进行了摸底。至目前,已完成市、县区因工作岗位或执法类别调整、部门单位名称变动的602人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其他审核清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同时,注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能力,全市共举办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200多场次1000多人。

  三是着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检查依据、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基本实现了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市食药、地震、农业等部门通过省市执法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执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完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推广行政裁量案例指导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县区采取“一卷一表、一评一核、逐项打分”的方式对重点执法单位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注重查看行政执法决定裁量基准采纳情况,对评为不合格的执法案卷进行意见反馈,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取得实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基本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四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制定出台《张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张掖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党政班子考核内容,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整治祁连山和黑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由我市负责整改的171项祁连山和黑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70项,正在整改1项,整改率99.4%,其中环保部约谈指出的45项完成整改44项,正在整改1项。

  六、抓和谐促稳定,纠纷化解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交通事故、物业管理、损害赔偿、环境污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至11月底,共受理矛盾纠纷13157件,调解成功13026件,成功率99.1%,履行12896件,履行率99 %。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不断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着力在健全制度和完善程序上下功夫,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日益提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截止目前,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9件,审查后受理70件,审理后维持39件,撤销8件,调解14件,9件正在审理中。市政府应诉行政案件4件,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

  三是依法化解信访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三个信访”建设,网上信访规范运行,已成为群众信访主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信访局网站预计全年受理群众投诉2000件,及时回复率达95%以上。市、县、乡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来访群众,14名市级党政领导和六县区115名县级领导轮流到接访场所公开接待信访群众154批771人次。同时,组织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大包案大化解专项行动,共排查梳理重点信访事项175件、重点信访人员181人。市上排查确定105件重点信访事项,落实14名市级领导和73名县级领导包案,并逐案建立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五个一”和“三到位一处理”要求,限期依法依规化解,化解率达70.4%,实现了我市十九大期间赴省进京零非访和不出问题的目标。

  虽然今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是立法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督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要求,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全面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积极与市人大沟通汇报,衔接落实,扎实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三是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市政府方案要求,全力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等常规工作。五是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市场监管、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