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11.04.2018  00:33

武威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以来,武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全面完成了《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7年,分两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项,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明确标准和办理时限,市级公布公共服务事项287项,并逐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切实了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编制公布市级清理规范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4项(其中,清理规范26项、保留28项),逐一明确设立依据、实施机构、办理时限和处理决定,集中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认真落实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决定,督促减少中介服务和相关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办事

  (三)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武威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武威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工作保障。建成了全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武威)网站,实现与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甘肃”网站的互联互通,制定了《武威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起草了《武威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快推进了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息的运用。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完善政府决策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7月份,重新修订《武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武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和《武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截至2017年底,对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144件各类实施意见、方案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162条。

  (二)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和《武威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8月份,续聘9名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国有土地出让和重大工程招投标等重要事项决策时,积极征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目前,市、县(区)政府均建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法律专家咨询委员32名,实现了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一)探索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立法为民的原则,围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范围开展立法工作。3月份,邀请专家举办立法实务培训,召开政府立法项目论证座谈会,对市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进行了讨论。印发了《武威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立法计划》和《武威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人员,开展前期调研、草案起草、意见征求等工作,确保立法项目按进度完成。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组织起草了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武威市防沙治沙用沙条例》,经多次论证修改,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规章项目《武威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正在论证审查中。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市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全部列入重大决策事项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关于在全市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必要时须经风险评估后,方可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程序发布。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严格审查县区政府和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017年,市政府出台的5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时限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8件,全部准予备案,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四)全面推行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的变化情况,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今年,对2010年以来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特别是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方面的文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8件文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上位法已废止的6件文件宣布失效;对主要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但个别内容需要补充完善的4件文件予以修订,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已按程序公布。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甘依法办发电〔2017〕1号)要求,对全市《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甘肃省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535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27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43个,行政委托组织15个。符合持证要求的执法人员7098人,对因离职、退休、调动等原因离开原执法岗位的307名人员证件予以注销。2017年,审核换发主体资格证33个,行政执法证852个,监督证20个,组织63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对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7438宗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整理评查,自评案卷4443宗,评查率为59.7%,评出优秀案卷2031宗,占评查总数的45.7%。二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武威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行“单位开票、缴款人银行缴款、资金直达财政”的罚缴分离管理模式。定期开展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限期进行整改。三是专题调研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情况。根据《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对2012年以来,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全市535个行政执法主体中,有行政强制职权的主体351个,占总数的65%,2012年1月至2017年6月,办理涉及行政强制的案件11732件,办结11552件,未办结180件。从执法领域来看,行政强制案件主要集中在工商、食品药品、公安、城管等执法领域,占总数的90.07%。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工作。印发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直单位在历年细化裁量标准的基础上,对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7个单位梳理出具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事项1803项,细化为8469个裁量等次。

  (三)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印发《武威市推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武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目前,市、县区执法单位全部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共梳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12373项(行政许可944项,行政处罚10479项,行政强制858项,行政征收92项),其中审核项9627项、不审核项2746项。自我市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和流程图,统一了法制审核文书,加强了法制审核力量,确定了专(兼)职审核人员。7月份以来,各执法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对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管辖权限、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以及行政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法制审核,截至目前,经法制审核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决定共341件。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建设局加挂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将各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成后的管理和行政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五、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按照年初有安排、中期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督查检查,对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进行跟踪整改。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把人大、政协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强化审计监督,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贫资金、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力度,整改问题资金7.85亿元。加强行政监察,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政府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遏制重点领域腐败。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85件,立案查处6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547.1万元,持续形成强大威慑。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双随机”工作机制。将“一单两库一细则”作为重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梳理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69项;依托信息化建立可实现动态管理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市政府部门774名执法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库。印发《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市场主体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实施细则》和《武威市推广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对抽查组织实施、内容确定、检查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严格规范。各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抽查细则,对抽查基数、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操作流程、结果处置和信用公开进行明确和规范,形成了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工作规程。二是规范随机抽查行为。制作《现场检查表》、《经营行为实地检查表》等格式文书,实行严格的痕迹化管理。检查对象随机抽查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和属地监管相结合,依据定向抽查不低于10%、不定向抽查不低于3%的比例,采取市级执法部门或县区执法部门统一组织,利用信息技术和电子化手段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真正做到随机不随意,确保随机抽查有规则可循、有程序可依。三是协同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市工商、商务、质监、食药、农牧等部门积极探索联合协同监管,目前,已组织开展联合随机抽查5次,抽查市场主体 274 户,涉及住宿与餐饮、成品油、酒类、农资等行业,立案查处2件,责令整改38户,为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积极探索第三方协助抽查,目前,市工商局在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中,已委托第三方协查342户,有效提升了抽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城乡规划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共检查各类单位(乡镇、部门、企业、场所)8194个,查出隐患问题10949条,已整改10853条,正在整改93条,整改率99.12%;加大生态环保治理力度,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沉痛教训,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和省“两办”《通报》精神,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39个、整改率92.7%,对7件涉嫌破坏环境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依纪依规问责追究监管不严、履职不力、整改整治不到我的责任人员34名。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器械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379件,收缴罚没款262.36万元。开展城乡规划集中宣传和专项治理,查处违法建筑36.38万平方米。加大对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农资市场的执法监管,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经销户191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起。开展“五禁”巡查,纠正处理违禁放牧、放火问题。全面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12户,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520件,已审结503件,为4.2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15亿元,结案率96.7%,有效防止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或停征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降低收费标准9项。目前全市涉企收费项目共20项,其中:中央批准的收费项目13项,甘肃省批准的收费项目7项。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对已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取。

  (五)严肃进行责任查究。2017年,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进“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坚决整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9起,处理3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1人。

  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今年以来,全市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1万条,发挥了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营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

  (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行“一窗受理”改革,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对纳入武威市网上行政权力审批服务系统运行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 审”分离,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将原设立的86个市、区部门窗口整合,设立为项目审批、市场准入、科教文卫、农林水牧、交通运输、社会事务、不动产交易、中介服务等8个服务区,每个服务区设置了综合受理窗口,实行“清单受理”。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6536件,办结16513件,办结率99.86%。积极推进“12345”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集中受理、统一分办、限时办结、过错问责”的运行机制,登记转办群众在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社保等影响生产生活方面的诉求449件,现场答复来人来电咨询5120件,热线答复率、办结率、回访率均达到98%以上,在政群、干群之间搭建了互联互通、共建和谐的便民服务平台。

  (三)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印发《武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建立公示目录,公布“双公示”信息,每月将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2017年全市累计发布行政许可信息34489条,处罚信息188920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七、畅通救济渠道,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深化“三调联动”和重大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研判、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积极落实调解协议诉前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四联单”和律师参与信访及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强化信访、复议、诉讼、执法监督的衔接配合,不定期召开复议机构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机构联席会议、信访事项复核复查会议,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受理案件,认真做好解答、疏导、审查、审理工作。2017年,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其中:维持3件,撤销1件,驳回请求1件,撤回申请4件,不予受理4件,未审结3件。市政府共应诉一、二审案件18件,全部按要求提交答辩及证据材料,指派人员出庭应诉,其中已开庭审理14件,未开庭4件,案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依法分流涉诉来访事项,严格实行访诉分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依法逐级表达诉求。推行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办理制,使摸排梳理出的突出社会矛盾和重点信访问题整体上得以化解。通过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随机接访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运行,切实解决了一大批民生问题信访事项。2017年,全市信访部门排查矛盾纠纷1191件,化解1143件,化解率为96%,市级领导集中接访群众398批(件)2984人次。

  八、强化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着力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议题多次学习《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邀请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专家教授作了《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与追究》和《地方政府立法实践与探索》专题辅导报告,领导干部学法实现常态化。

  (二)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考核,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学法用法守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部门结合执法实际,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市国土局围绕土地征收、建设用地供应、土地登记发证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了国土资源知识大讲堂活动;市安监局、市水务局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水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对56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90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宪法宣誓;市司法局依托“天马党建”APP,组织49620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人社部门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持续开展法治宣传,着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市委组织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环保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百题万卷”知识答题活动,全市3.4万多名党员干部通过天马党建APP客户端参加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武威日报》开设“一把手讲法治”专栏,刊登县区政府、各部门一把手署名文章,宣讲县区和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成效和做法。开展“我执法,我普法”集中宣传季活动,建立法治宣传项目任务清单,通过普法巡回宣讲等方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各县区、乡镇(街道)在人口聚集区和城市广场、农村新型社区广场,通过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播放法治视频、开展文艺演出、展出图版、悬挂条幅标语等方式,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社会各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开展“深度贫困乡镇村百村万户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各级干部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惠民扶贫政策,普及法律知识。在城区各街巷显眼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美德宣传牌、宣传墙,营造了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

  九、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印发《武威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层层分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武威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明确细化各项考核指标,按计划推进《武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2016—2020年)》落实。市政府领导全力支持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先后23次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批示指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规范性文件清理、聘请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二)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甘肃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县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积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区(单位)创建活动。乡镇法制联系人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政府法制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制度等依法行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被《法制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报道推广。2017年,天祝县国税局被省国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天祝县地税局、凉州区地税局被省地税局确定为全省地税系统法治基地。​​​​

  (三)不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市、县区政府增加政府法制机构编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了法制工作联系人,成立了“法制联系人工作室”,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将行政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汇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

  一年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部门法制工作力量普遍薄弱;二是个别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少数执法人员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以及执法不公、乱作为的现象;四是基层单位重视不够、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努力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大市、文化旅游名市,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武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