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党风廉政建设的倡导者执行者
城关区委书记王宏
省委书记王三运在兰州考核调研时,对县(区)乡(街道)两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做好“四抓”、从严管党、落实“四责”、解决“四小”等重点工作,进一步为我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指明了方向。城关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不仅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倡导者,更做组织者、实施者和执行者。结合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推进“四抓”,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四抓”要求“一把手”面对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要“想抓”、“敢抓”、“善抓”和“长抓”。“想抓”这是党组织书记的使命所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党组织书记的认识首先要到位;“敢抓”考验的是党性,体现的是担当精神,如果选择当“老好人”,最终会贻误他人、也会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善抓”需要在实践中积累,在学习中提高,才会实现“善抓”;“长抓”就是要用坚持不懈的劲头来抓这项工作。作为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四抓”,就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对待,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从而自觉担负起宣传教育、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率先垂范的责任。
从严治党,遵守党纪党规是关键。严肃党纪党规,这是形势所需,也是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王三运书记强调,严守党的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也是安身立命之本。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最大的主体责任。如果不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会迷失方向,成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只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城关区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纪委全体会议进行传达贯彻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做好贯彻执行。
落实“四责”,健全责任体系是基础。要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明确、责任监督和责任报告“四责”,前提是健全定责、督责、考责和追责等责任体系,这样才能责任明晰、问责有据。按照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市委的贯彻要求,区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细则、“一案三查”、“签字背书”等5个配套办法,形成了“142”责任体系。出台了城关区《区级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宣讲、督导工作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等4项制度,区委主要领导同各街道、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17项党委班子主体责任清单、10项纪检机构监督责任清单、11项纪委落实责任清单,责任到人。
解决“四小”问题,持久整风肃纪是核心。“小官诿责”和“小官懒政”,说白了就是上推下卸,碰到困难和问题不作为;“小官滥权”和“小官大贪”的问题,反映出的是不公道、不正派、不廉洁的问题,根子是作风建设没有抓早抓小,以致小毛病变成了大问题。这说明,作风建设的弦一刻也不能松。区委按照打好整改工作攻坚战、从严治党持久战和成果拓展整体战的要求,开展了教育实践整改“回头看”活动,做到盯关键、抓具体、防反弹;以解决“四小”问题为重点,制定出台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的意见,切实强化对村和村社区的监管;开展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十四项”调研活动,掌握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部署开展了“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并加大明察暗访、执纪问责和公开曝光力度,坚决维护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作风改进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四风”现象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