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院检察长深入重大工程 一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30.10.2014  12:41

        10月22、23日,张掖市院副检察长、甘州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煜道利用两天的时间带领区院副检察长任文建、刘爱工、预防部门负责人深入辖区甘肃黑河水电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发电Ⅲ号光伏发电场区,张掖市第三水厂(滨河新区自来水厂),甘肃黑河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小孤山水电站和甘州府城四个重大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中的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环节在阳光下行使。
        在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姚煜道检察长首先察看了施工现场,了解工程项目建设及进展情况,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姚煜道检察长向工程负责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在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中的具体职能和作用,并向工程建设单位赠送工程预防宣传挂图、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等预防宣传资料。针对各施工单位在重大工程的工作情况,姚煜道检察长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三点建议和要求:一是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三是廉洁自律,确保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项资金支出、每一个人员都经得起审计和检验,严防工程资金被挪用、侵吞等违法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