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业绩】治枪爆 除祸患 全省涉枪、涉爆案件下降62.1%和92.9%

14.05.2019  03:32

  2018年2月,全国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以实现“三个有效、三个下降、三个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余建担任总召集人,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委网信办等23个部门单位和公安机关19个警种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地逐级成立相应机构,下设办公室,按照省联席会议下发的总体方案和各阶段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推进工作。部署开展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以“治枪爆、除祸患、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销毁专项行动等,使枪支爆炸物品管理初步形成了从源头上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2018年,全省涉枪、涉爆案件比上年度分别下降了62.1%和92.9%。

   全面开展清查收缴行动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托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属地工作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查收缴,深入农村、林区、牧区、山区和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以及易滋生枪爆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进行滚动式排查,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取得良好战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收缴各类枪支3363支、子弹228394发、仿真枪127支、管制刀具12653把、弩95把,炸药59721.29公斤、雷管338400枚、黑火药204.96公斤、索类爆炸物品52940.8米,剧毒化学品811.4公斤,易制爆化学品84.7公斤。

立案查处涉枪涉爆刑事案件334起、涉枪涉爆治安案件49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13人,治安处罚533人。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为使专项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省公安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枪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解答涉枪涉爆相关问题,教育群众充分认识枪爆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自觉远离非法枪爆物品。
  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累计出动警力2318人次,车辆392台次,制作各类宣传栏、宣传板2104块,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982份。

   集中开展收缴物品销毁行动
  2018年9月20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以“治枪爆、除祸患、保民安”为主题,开展了集中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专项行动,省公安厅在酒钢钢铁集团公司榆中钢铁厂炼钢车间设立主会场,各市、州分别设分会场,展示和集中销毁了近年来全省各级报废、换装、收缴上交的各类公务用枪和各类非法枪支物品、管制刀具及其他物品。

  集中销毁的各类枪支共5956支,炸药32329公斤,黑火药烟火剂545.85公斤,索类爆炸物品25184米,雷管367442枚;展示剧毒化学品81.4 公斤,易制爆化学品80.2公斤。

  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4100余人、车辆319辆;参与活动的工厂职工、群众3200余人,制作各类宣传展板278块、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资料24300余份。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和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通过“两微一网一端”新媒体矩阵进行全面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