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五个必须”

10.03.2015  05:12

    七里河区委书记石镜如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对新常态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所面临的形势变化进行科学判断的基础上,就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战略性举措。作为县区一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关键要努力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强化履责担当抓落实。抓主体责任落实,就必须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去年以来,针对当前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重点在学习教育和示范引领上下功夫,区委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先后开展学习活动17次、研究有关事项10次、专题听取汇报4次,并扎实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六进”活动,先后对考核排名靠后的11家单位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全区114名党政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集中“三述”、民主测评和集体约谈。

    二是必须强化载体创新抓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一定不能停留在概念层面,必须实打实、能落地,要有一些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载体、平台或者抓手,以便更好地操作实施、检查考核,确保主体责任真落实、得实效。去年以来,针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推进措施和工作载体的问题,我们创新开展了落实主体责任明责、担责、履责、追责“四责”主题活动,围绕建立健全“五个机制”,探索通过每月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研究、通报一次作风纪律规定执行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专项检查、一次集体约谈,每年对各单位“一把手”进行一次审计、开展一次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完善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机制、开展一次“三述”活动的“十个一”措施,尝试构建链条式传导、层级式负责的责任链条。

    三是必须强化制度保障抓长效。健全完善制度是根本、是保障。去年以来,针对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普遍存在工作浮在面上、处于浅层的问题,我们重点在健全机制和强化运行上下功夫,结合实际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作风纪律常态化《监督办法》、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研究出台了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和“冬防”等制度办法14项,健全了相关《学习制度》《约谈制度》等制度。出台了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在落实党组织集体责任方面,建立了专题会议、协作推进、图表分责、执纪保障等制度;在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方面,严格执行带头学习、带头部署、带头协调、带头谈话、带头督查制度;在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方面,健全了谈话提醒、专项报告、联系群众等制度。

    四是必须强化源头预防抓整治。“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是加强源头治腐的有效手段,可以实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源头治腐的目的。去年以来,我们针对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严抓警示教育,重点在源头预防和整改落实上下功夫。按照省委关于19个重点领域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成3个检查组,对涉及七里河区的17个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了集中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重点健全完善项目审批、土地征收与出让、房屋拆迁与补偿、预算管理、财经审计、便民服务等制度和机制。健全完善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全面推广应用窗口办件服务评议系统;对4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评审,核减资金2.84亿元;建成了电子监察系统和可承办17项行政审批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各类审计29项,及时查处纠正了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

    五是必须强化考核问责抓导向。考核问责是落实主体责任、正风肃纪、遏制腐败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保障在于监督问责,必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和有职必履、有责必问的要求,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责任兑现力度,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去年以来,我们针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主责不明、不敢碰硬的问题,重点在加强监督制约和执纪问责上下功夫,持续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治理活动,开展专项督查50余次,对违反纪律的39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违反作风规定的10名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