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督查组对科技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

20.10.2014  19:32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甘办发电〔2014〕134号)和省委督查室《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甘督发电〔2014〕241号)要求,10月14日上午,省委第一督查组对科技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由省委组织部正地级组织员石虹、省委督查室副主任陶明、省政府国资委机关党委调研员李宇、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康斌和省委组织部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苗政组成,石虹同志任组长。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五个方面: 一是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特别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二是 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是“3783”主体责任体系推动运行情况; 三是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相关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情况; 四是 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开展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和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是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进展情况。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彬同志向督查组汇报了科技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厅办公室、人事处、条财处、监察室负责同志和省情报所、省计算中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石虹同志在听取汇报后,对科技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评价。她指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并查阅相关资料,反映出科技厅党组能够认真按照省委要求部署,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 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方法形式多样,学习体会认识深刻,并能够做到紧密联系科技工作实际; 二是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厅党组不仅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厅属各单位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能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 执行中央八项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细致具体深入,成效比较明显。从汇报材料上的数据可以看出,科技厅在落实各项规定中从细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持续抓好八项规定和“双十条”规定的落实; 四是 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和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科技厅紧密结合实际,按照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方案,并对组织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完善,为活动开展奠定了基础; 五是 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行动迅速,及时研究起草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意见,并征求了意见建议。

督查组要求,科技厅党组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落实从严管党、从严治党;三是继续抓好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分解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