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督查组督查省水利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1.10.2014  19:06

                                     

 

      本站讯   10月21日上午,省委第五督查组对省水利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听取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查阅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资料,与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座谈交流,深入细致地了解省水利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指导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魏宝君和督查组进行了广泛深入地交流,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成有代表厅党组向第五督查组作了汇报,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王金城参加会议并发言。

 

      杨成有在汇报中指出,今年以来,省水利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厅党组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注重牵头抓总,加强组织推动,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出台了《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构建了以履行五大职责,抓实六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建立六项制度为内容的“5686”主体责任体系。 二是注重统筹谋划,整体协调推进。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发力,一手抓项目促进度,一手抓党建强根本,做到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聚焦重点发力。 着眼水利行业项目多、投资大的实际,认真总结近年经验,融入反腐要求,积极开展巡查工作,探索实行项目派驻机制,推进联合检查深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四是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强化执纪问责。 厅党组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视纪检组织建设,为厅属单位增设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干部。

 

      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第五督查组组长赵有宁对省水利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做的很实, 一是 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识明确、学习及时、贯彻到位; 二是 领导重视,工作抓得紧、抓得实; 三是 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方面的制度健全; 四是 落实主体责任措施得力,抓手硬。

 

      针对下一步工作, 赵有宁强调,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二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体系,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党组(党委)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党组(党委)、一把手、班子成员、纪检组(纪委)、机关党委要各负其责,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