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新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加快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拓展就业富民新渠道,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纵向流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顺应“互联网+”时代大融合、大变革趋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导向,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普惠性政策措施,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活创业创新主体,实现创业便利化,形成愿创、善创、勇创、共创的创业创新局面。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统称“四众”)等支撑平台,实施陇原“双创”千亿元产业行动计划,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打造新引擎、汇聚新动能,实现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环境。深化结构性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创业创新资源配置,扩大创业创新制度和扶持政策供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均等普惠环境,促使千千万万创业创新者活跃起来,促进社会纵向流动。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市场主体意愿,最大限度释放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优化政府职能,完善配套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创业创新与社会资源和市场需求有效结合。
——坚持政策联动,协同推进。统筹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政策协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确保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使创业创新根植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成为未来发展的动力之源、富民之本。
——坚持开放共享,示范引领。搭建创业创新载体,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探索推广新模式、新业态,壮大创业创新主体。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创业创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立足省情和现实需要,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制度环境、扶持体系、成长空间,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到2020年,基本形成要素聚集、载体多元、服务专业、资源开放、形式丰富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
——创建1—2个国家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创建2个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10个省级“双创”示范县(区、市)。
——形成300个市场化、集成化、专业化、网络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在省级以上开发区集中建设50个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重点的孵化载体。
——进一步建设完善8个大学科技创新园,建成50个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依托优势行业和骨干企业,以产业上下游配套为重点,建设20个创业创新示范园。
——建设100个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建设1000个乡镇就业公共服务中心,80个县级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基地,8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业青年达到40万人。
——每年通过创业创新带动就业45万人。
二、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
充分发挥互联网应用创新的综合优势,坚持市场主导、包容创业创新、公平有序发展、优化治理方式、深化开放合作,推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与新兴相结合、引导与规范相结合,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汇众智搞创新、汇众力增就业、汇众能助创业、汇众资促发展,拓展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的对接通道,搭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为社会大众平等参与创业创新,共同分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提供多元途径和广阔空间。
(一)以众智促创新,释放创业创新能量。通过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大幅降低创业创新成本,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吸引更多人参与创新创造,拓展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及各类线上虚拟空间等多种形式的专业空间众创,搭建全省统一的创业创新服务云平台,实现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线上交流和资源链接共享。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创业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基于互联网融合创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业创新孵化平台。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将内部资源平台化,为企业员工和创业者提供平台支撑,培育内部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开发创新产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鼓励互联网企业、优势骨干企业等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营销、管理等资源,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支撑,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增强创业创新活力。
(二)以众包促变革,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向自愿参与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进行分工,最大限度利用大众力量,以高效率、低成本满足生产及生活服务需求,促进生产方式变革。鼓励企业、研发机构等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设计、研发任务的分发、交付,进一步提高研发水平,加快产品技术跨学科创新融合。鼓励企业通过网络社区等形式聚合员工智慧和社会创意,实现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支持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实现跨区域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大规模标准化生产能力。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双创”相结合,通过采用众包模式实现生产方式变革;引导中小型制造企业借助众包模式构筑产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维成本。推动众包模式在服务外包领域广泛应用,利用互联网技术供需信息对接优势,鼓励发展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生活服务外包,优化服务行业组织运营模式。最大限度利用大众力量,推动整合利用分散闲置社会资源的分享经济模式,发展以社会服务为核心电子商务平台,打造群众广泛参与、互助互利的服务生态圈,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领域。积极发展线上与线下联动的知识内容众包,促进形成智慧汇集共享新模式。
(三)以众扶促创业,集聚创业创新合力。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加大公益机构支持创业创新力度,加强公共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设施资源面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开放使用,引导各类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学会、研究会和第三方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的支持。加强企业帮扶援助,引导骨干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整合资金、技术、平台资源,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等方式,引领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共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辅导。大力支持个人互助互扶,积极培育发展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创业联盟等各类互助平台。引导和支持省内外成功企业家以天使投资、慈善、指导帮扶等方式支持创业者创业。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持大众创业就业,构建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四)以众筹汇众资,拓展创业创新融资。积极开展实物众筹,稳步推进股权众筹,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充分发挥股权众筹作为传统股权融资方式有益补充的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的能力。积极争取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引导和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通过股权众筹方式募集早期资本。规范发展网络借贷,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创业创新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鼓励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健康设备、特色农产品等创新产品开展实物众筹,依法依规开展艺术、出版、影视等创意文化项目实物众筹。
三、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环境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创业创新便利化。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增强创业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的创业创新环境,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1.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加快完善“三张清单一张网”,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公开透明、公正统一的市场规则,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创新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更好地支持创业创新。探索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递、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准入制度创新,依法为众包、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营造政策环境。针对众包资产轻、平台化、受众广、跨地域等特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建设覆盖全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信用信息监管网络平台,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全省一张网”。探索推广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的“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企业在质量管理、信息内容管理、知识产权、申报纳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实名认证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依法合理利用网络交易行为等在互联网上积累的信用数据对征信体系和评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减免初创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一评多用”,减少重复性收费。强化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公布明确取消和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项目目录。(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等负责)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创业群体通过多种形式申办营业执照,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落实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推进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库,健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企业登记等相关部门与四众平台企业的信息互联共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为四众发展提供支撑。开展新设立小微企业跟踪分析,帮扶小微企业度过初创期风险。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工商局、省工信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3.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建立面向创业创新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全省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小微企业集聚的创业基地、孵化器、产业园等逐步推行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和专家服务试点。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资助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商标申请、维持的资助。鼓励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交易与评估机构。加强小微企业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工作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强化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力度,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加强网络知识产权执法,促进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落实四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等负责)
4.健全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全面普及创业创新知识教育,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训,广泛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活动。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组建一批由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创业导师(专家)库,实施“创业导师陇原行”计划。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制定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政策。建立健全创业创新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激活创业创新主体。(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科协等负责)
(二)落实财税政策,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完善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支持设立创业基金,完善落实普惠性税收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的引导、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创业创新,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创新模式、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1.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和统筹力度。充分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支持各类“双创”示范基地和园区、孵化机构、众创空间的发展。鼓励经认定的各类“双创”示范基地、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创新园、创业咖啡等新型众创空间积极申请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孵化器专项基金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众创、众包等方式开展相关科研活动。鼓励各级财政对符合一定条件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补贴。对省内高等学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届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鼓励地方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采用四众模式的小微企业发展。(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负责)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实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和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试点政策。落实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四众从业机构符合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强化对政策执行的督导检查,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3.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将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的采购力度。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各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若采购小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应给予其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对小微企业占联合体股份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探索建立使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的行政免责机制,鼓励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推广应用省内创业创新企业提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负责)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破解创业创新融资瓶颈。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丰富投融资模式,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创新,发挥证券、基金的融资功能,强化金融服务,更灵活高效满足创业创新的融资需求,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
1.壮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支持省内外社会资本在我省组建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更多投向初创期企业。培育聚集天使投资人,引导社会各类资金积极参与天使投资,支持发展企业化天使投资机构。落实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支持创业创新的作用。用好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投入创业创新领域,建立健全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专项资金对接机制,利用项目对接服务,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已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的创业创新企业。围绕国家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争取建立一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委、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2.拓展创业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针对创业创新需求的银行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保或互保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业务。探索试点为创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方式。用好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推动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活动扩大信贷投放。引导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健全创业创新担保增信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组建商业信用担保机构。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建立以责任比例分担为原则的分保模式,有效放大融资担保体系面向创业创新活动和小微企业的担保增信功能。加强政府引导和银担合作,综合运用资本投入、代偿补偿等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引导和促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四众平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挂牌。积极遴选和组织一批创新活跃的中小企业发行各种企业债券、票据融资。大力发展省内股权交易市场,加强省内产权交易市场与外省产权交易机构的战略合作,支持创业创新企业通过场外产权转让融资。加快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产权交易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项目收益债等新型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或加大创新投入。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有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领域。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门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增强对创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投放能力。(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3.丰富创业创新融资模式。推进互联网金融依法合规发展,促进众筹融资平台规范有序发展,积极争取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开展实物众筹。鼓励保险资金以债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及流转体系,加快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规范化、常态化、规模化发展。(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甘肃证监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四)激发多元主体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坚持以人为本、智力为先,创新推进人才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和利用力度,最大限度地释放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创新型创业蓬勃发展,开辟就业新空间。
1.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创新。落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要求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3年内保留原有人事关系和基本待遇,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领军人才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给予生活津贴补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研发团队在我省实施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转让获得的收益,其所得不低于50%。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完善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等负责)
2.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资金。引导和支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统筹资源,抓紧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完善大学生创业辅导制度,为大学生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在内的全方位、体系化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和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研究出台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我省初次创办小微型科技企业的,按相关政策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3.支持省外人才来我省创业创新。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完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出入境管理和居住居留等相关配套措施,着力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我省创业。对省外优秀创业人才来我省创办的中小微企业,直接分类纳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计划、“专精特新”或“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支持计划。对来我省创业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团队,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并优先推荐列入“甘肃省领军人才计划”、“甘肃省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对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端人才在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享受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积极申报创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协等负责)
(五)完善创业创新服务,构建创业创新生态。积极拓展创业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增强创业创新服务供给,推进形成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1.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着力推进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市场化服务机构发展,为创业创新提供丰富的第三方专业服务。鼓励和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科技咨询、科技评价及评估鉴定等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科协等负责)
2.积极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加快构建“互联网+”创业服务网络体系,着力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有效降低全社会创业创新门槛和成本。大力推进政府部门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和基础电信服务商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等负责)
3.探索创业创新公共服务新模式。探索建立我省创业券、创新券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利用创业券、创新券等新模式为创业者和创新提供社会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数据分析、电子商务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建立面向创业失败者再创业的必要指导和援助机制,激发创业勇气、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加快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创业创新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强化检测分析,促进创业创新有序发展。(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等负责)
4.加强城乡创业支撑服务。着力推进城乡基层创业人员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省内跨地区创业转移接续制度。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积极推广远程公益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加大城乡青年创业扶持力度,组织实施“陇原青年创业促进计划”,研究出台青年创业资金贴息贷款政策和一对一创业导师帮扶制度,加强各级团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加大对创业青年的金融支持。引导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拓展乡村信息资源、物流仓储等技术和服务网络,为基层创业提供支撑。加强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建设,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就业服务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六)培植创业创新文化,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挖掘报道一批创业创新先进事迹,树立推广一批创业创新典型人物,积极倡导锐意进取、勇于创造、不怕风险的创新意识,大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广泛开展以“创意改变生活、创业成就人生、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的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社区文化、城市文化建设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商业信用建设,着力塑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各类媒体加大对四众的宣传力度,普及四众知识,发掘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创新论坛、“创业创新俊杰开讲啦”、“创业青年说”等活动。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甘肃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研究举办甘肃农牧民创业创新大赛,鼓励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开展各具特色的创业创新竞赛和交流活动,积极组织省内创业创新个人或团队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挑战大赛、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全国性、国际性赛事,获奖项目择优纳入省级创业扶持计划或科技计划,促使创业创新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促进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协等负责)
四、实施陇原“双创”千亿元产业行动计划
创建国家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示范城市,加快兰州市城关区等省级“双创”示范县(区、市)建设。组织实施创业创新平台、创业创新示范园、大学科技创新园建设及农村创业富民和信息惠民新业态培育发展等5大工程,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积极倡导“微创成业”,支持小团队、小资本、小成本创业创新,鼓励先行就业,立足自身岗位创业,营造“微创业、微创意、微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实施创业创新平台搭建行动。在省级以上开发区、省级“双创”示范县(区、市)和大中型优势骨干企业,面向主导产业方向、专业技术领域和特定创业群体,搭建公共服务、孵化服务、技术创新、区域创新、就业服务等5大创业创新平台,探索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专栏1:创业创新5大平台搭建行动 |
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完善兰州科技大市场功能,搭建全省统一的创业创新服务云平台。建立健全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各开发区加快建设涵盖投融资、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园区、大型企业发展特色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
(二)实施创业创新示范园建设提速行动。依托优势行业和骨干企业,按照“抓中坚、联两端、强配套”发展思路,以产业上下游配套为重点,积极发展各类众创空间和众包模式,加快建设微电子、二次电池及电池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风电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军工电子、水性材料、蓝宝石晶体、北斗卫星应用、绿色清真产业等20个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园,着力推进示范园完善功能、提质增效,引领全省创业创新不断实现新突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农牧厅等负责)
专栏2:20个创业创新示范园建设提速行动 |
金昌有色金属新材料创业创新示范园:以镍铜钴及贵金属新材料、合金材料等为重点,引进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和产成品制造的上下游配套企业,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深加工产业园区。 |
(三)实施大学科技创新园提质扩容行动。支持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3个大学科技园提质扩容;支持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等高校的大学科技园建设;鼓励其他高校和高职院校结合地域特色和专业优势积极筹建大学科技园。面向各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和科技创新资源,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发展若干以大学生创业创新俱乐部、大学生创业场、创业沙龙为代表的创业苗圃,加快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阶梯型孵化体系,激活高校创业创新资源,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在兰州新区设立省外大学和高端人才创业创新示范园(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专栏3:大学科技创新园提质扩容行动 |
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组建以生物医药、化学化工、信息技术、材料物理为主导的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兰州大学萃英众创空间”,构建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完善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专家咨询、信息平台、投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体系,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吸引科研团队和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育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中小微企业集群。 |
(四)实施农村创业富民行动。加强农村创业辅导、孵化,鼓励和支持返乡人员、农村青年、乡土能人等围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民俗工艺制品、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因地制宜开展创业,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引导和支持返乡人员结合地域经济特色优势,构建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妇联等负责)
专栏4:农村创业富民行动 |
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每个县(区、市)建成1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基地)、每个乡镇建设1处以上创业孵化网点;支持有条件的县、乡建设一批农村互联网创业服务站,为农村电商提供网站建设、仓储配送、网络技术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需要,面向广大农村建设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 |
(五)实施信息惠民新业态培育行动。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民生领域和生产性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旅游、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业,促进信息互通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农牧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旅游局等负责)
专栏5:信息惠民新业态培育发展行动 |
民生服务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立集教育管理、教学资源、网络资源及运行保障为一体的全省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新方式;加快数字化医院建设,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广远程医疗及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在线医疗新模式,推动智慧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构建智慧养老服务系统,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护理看护、康复照料、健康管理等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智慧交通建设,建立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公共交通调度指挥系统,扩大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 |
五、强化协同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创业创新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协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重大事项要及时报省政府。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国家和地方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调整和废除制约创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将对创业创新活动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转变为普惠式、引导式。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增强政策的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
(三)加强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加快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完善政策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省直有关部门要定期汇总分析“双创”工作进展情况,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评估,适时调整并跟进出台新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努力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附 件:甘肃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甘肃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甘肃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二)加强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三)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政府外事办、省扶贫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局、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省妇联、省科协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政府汇报。
四、工作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相关工作,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甘肃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周 强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 陈 江 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王 彬 省科技厅副厅长
康纯梅 省人社厅就业局局长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富奎 省工信委副主任
成 员: 刘 宏 省教育厅副厅长
谢治国 省公安厅副厅长
崔进泰 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玲房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刘建勋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梁文钊 省建设厅副厅长
韩临广 省农牧厅副厅长
王颖玲 省商务厅副厅长
才 智 省文化厅副厅长
李存文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代喜 省政府外事办主任
车 洪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郭晓霭 省地税局副局长
宋金圣 省工商局副局长
拜真忠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包东红 省统计局副局长
火玉龙 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世英 省扶贫办副主任
于海波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
张建韬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灵英 省妇联副主席
李克平 省科协副主席
张佩峰 省国税局总审计师
李文瑞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刘爱平 甘肃银监局副局长
付惟龙 甘肃证监局副局长
潘 波 甘肃保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