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关键环节落实主体责任
皋兰县委书记宗满德
去年以来,皋兰县委积极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带头,着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县委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新要求,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各项措施,着力在“不能腐”的责任传导上下功夫。一是带头履行第一责任。按照省委王书记“抓带头”的要求,作为县委书记,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当作首要职责,作为基本的日常工作,摆在首要的议事日程之上,带动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二是层层理清“责任清单”。按照省委王书记“抓领头”的要求,层层明确“谁干什么”、“该怎么干”、“不干会怎样”等关键问题。三是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按照省委王书记“链条式传导”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
二、抓“三转”强“三律”,着力构筑廉政建设立体防线。按照省委王书记“抓源头”的要求,促进纪委“三转”,强化干部“三律”,积极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党规防线,着力在“不想腐”的预防监督上下功夫。一是促进纪委“三转”。在转职能上,及时调整县纪委书记的排名和分工,将纪委监察局过去参与的92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为直接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9个,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在转方式上,选配12名纪检监察干部,分片设置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覆盖全县6乡镇和64个部门单位。配齐配强6乡镇纪委班子,配备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在转作风上,紧紧把握“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紧盯重点对象重要事项,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采取集中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监督全县科级干部、基层干部和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情况,把转作风的要求落实到监督的主责主业上。二是强化干部“三律”。在自律上,县委常委会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动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遵守《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建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设廉政大讲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自律意识。在他律上,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以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为重点的制度办法,逐步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在互律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及乡镇部门党组织听取群众意见,查摆“四风”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性修养。
三、抓整治查办,着力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开展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和案件查办等工作,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着力在“不敢腐”的惩戒问责上下功夫。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省委王书记“抓苗头”的要求,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19个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县乡村干部身上容易发生的问题,大力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城乡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为民便民服务、财经纪律规范、红白事宜操办、干部任用管理等19个重点领域整治行动。二是加强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基层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干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优亲厚友、镇村级财务不公开等方面。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紧紧围绕管人、管事、管钱等关键环节,完善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人事管理、作风纪律规定等规范性制度。三是认真查办各类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党纪党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