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十一)——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

20.03.2017  16:42

时间:2017年3月10日  13:00    地点: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3月10日举行2017年第十一场“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就甘肃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亮点与大家在线交流。
主持人:中国长安网记者  郭美宏
访谈嘉宾: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路志强


        [中国长安网记者]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看得见的正义”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请他为大家介绍甘肃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亮点。路检,欢迎您!

        [路志强]大家好!

        [中国长安网记者]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以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为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开展了以“保民生、促三农”为代表的一系列工作,你们部署开展这些工作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路志强]近年来,甘肃坚持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把精准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在逐年增加。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7亿元,到“十二五”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已达213.9亿元,比“十一五”净增134.2亿元,增幅高达168.38%。“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再次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国家扶贫资金加上省市县三级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在大幅度增加。对于检察机关来讲,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保障好这些资金的正确使用,是精准扶贫工作交给检察机关的最大任务。

        [路志强]据统计,甘肃近几年来,每年在涉农扶贫领域投入资金超过400亿元。与此同时,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贪污挪用涉农扶贫资金的问题常有发生。甘肃检察机关2008年至2013年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2371人,占查处总数的39.2%。同期,全省检察机关受理这一领域的举报线索年均占26%。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涉农扶贫资金投入快速增长,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笼子尚未扎紧,缺乏第三方监督;另一方面,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基层没有“”,监督触角不能有效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路志强]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我省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经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自2014年起,由省检察院组织,以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切入点,在全省开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2016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我们和扶贫部门协作,在全省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根据前一阶段的情况来看,全省各地在这方面的工作抓得实,效果好,有特色,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服务和保障了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同。

        [中国长安网记者]您前面在谈到检察机关对基层开展法律监督的时候说,检察机关面临着在基层没有“”,监督触角不能有效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你们是如何来解决的?

        [路志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根据中央精神,我们在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时,就在如何解决基层法律监督缺位问题上做过一些尝试,在全省1239个乡镇设立了检察室,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发现这种做法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去年,我们又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对乡镇检察室进行了深入调研,最后省检察院党组就完善检察机关基层法律监督体系相关问题向省委专门做了报告,请求批准在全省中心乡镇和重点街道设立派驻检察室。

        [路志强]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检察室的通知》,批复同意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的前提下,通过人员合理调配,在全省中心乡镇和街道设立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

        [路志强]省检察院党组对设立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从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宣传报道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工作推进会,对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建设的时间进度、人员配备、挂牌运行、工作运行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之后,及时印发《关于尽快完成全省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工作的通知》并派出由厅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指导各地乡镇(街道)检察室建设工作。11月25日,全省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在宁县和盛镇正式挂牌。此后,全省14个市州派驻乡镇(街道)的检察室相继成立,截止目前,全省515家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已经全部建设完毕并开展工作。

        [路志强]乡镇(街道)检察室的建立,在我省检察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实现检察机关检力下沉的重要突破,这标志着检察机关的“”迈到了基层,迈向了农村,迈向了农民,实现了法律监督对“最后一公里”的全面覆盖,使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的能力得到极大增强,必将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中国长安网记者]据了解,甘肃开展的“保民生、促三农”工作非常有特色,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提供司法保障,你们在工作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怎样的?

        [路志强]作为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是个需要不断去探索、去实践、去提高的过程。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影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资金在分配使用中不公开、不透明所导致的“跑冒滴漏”。我们抓住这个关键点,在基层构筑起了全覆盖、无缝隙、便操作的法律监督网络,通过监督涉农扶贫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及时全面公开公示涉农扶贫信息,严厉打击侵吞涉农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的精准预防,推动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从根本上确保扶贫资金来源明、分配公、看得清、管得严。

      [路志强]具体来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掌握涉农扶贫资金底数。涉农扶贫资金管理部门较多、职能交叉,专项资金种类繁多,不同渠道资金使用时互不协调和沟通。多年来,对于涉农扶贫资金的种类和底数,一直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说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省检察院下了很大力气来摸清涉农扶贫资金的底数。从2014年开始,我们连续三年收集全省涉农扶贫资金情况,汇编《甘肃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统计表》。2016年通过与22个省直涉农部门联系,收集整理2014至2016年的8大类、56个分项、114个子项的涉农扶贫政策,汇编了《甘肃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统计表(第四版)》,涉及资金1359亿元。各地检察机关再以这个统计表为依据,摸清本院管辖范围内落地的涉农扶贫政策资金信息。通过对涉农扶贫资金底数的全面掌握,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打下良好基础。

        [路志强]二是在全省建立了“全覆盖”的检察监督网络。我们把它概括为“三级派出”,就是在县直涉农扶贫部门设置检察联络室;在各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室;在村级组织设置检察联络室。目前,全省共有1239个乡镇检察室、1379个县直部门检察联络室和16057个村级检察联络室。同时,从基层纪检干部、司法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和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聘检察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成为扶贫政策的“明白人”和“信息源”,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现在,全省选聘检察联络员23252人,形成了“县对乡、乡对村、村对组、组对户”的网络化监督格局。前面提到的省编委批准设立51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就是在对我们“三级派出”做法充分肯定与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

      [路志强]三是全面推动涉农扶贫政策资金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针对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全程监督推动“三级公开”,也就是检察机关监督县区各涉农扶贫部门向各乡镇公开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在全县(区)的实施情况;各乡镇政府向各村社公开实施情况;各村向全体村民公开分配落实情况,实现涉农政策资金信息从涉农部门到乡镇、到村社再到农户的全流程公开,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在扶贫资金分配使用上的知情权,使他们对涉农扶贫政策资金知源知流、知根知底、知己知彼。

        [路志强]四是对涉农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开展同步监督。我们在工作中,建立起了“三级报备”制度,要求涉农扶贫部门将自身监管或实施的所有政策资金信息向所驻检察联络室报备;乡镇向所驻的检察室报备;村级组织向所驻的检察联络室报备,确保检察机关及时掌握涉农扶贫政策资金动态信息,开展同步监督。报备的信息资料主要用于:核查群众提出的异议;核实群众的举报、控告;了解涉农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资金专项清理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纠正;建立涉农政策信息数据库,并对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排查发现线索,为查处犯罪打下良好基础。

        [中国长安网记者]从您刚才的介绍中,我们看出,信息的公开公示在其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你们对此有些什么样的具体做法,公开公示对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方面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路志强]针对涉农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我们把推动公开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方式,通过推动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达到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保廉洁保公正的目的。在公开内容上,主要包括本级管理或实施的所有政策资金的政策依据、资金总量、实施标准、分配情况、监督机关、监督方式等。

        [路志强]在公开范围上,实现涉农扶贫政策资金信息从涉农部门到乡镇、到村社再到农户的全流程公开。在公开方式上,信息公开全部采用信息上墙、公示栏张榜公布、电子显示屏公示的形式发布;同时,公开驻室检察人员、检察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有条件的地方还通过手机信息发布平台、开通网上查询通道,提高公开公示的效率和效果。比如,白银市检察院研发了白银市惠农政策信息公开网,督促各涉农扶贫部门及时上传公开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相关信息,农户通过互联网、手机很快就能查询到相关信息。

      [路志强]在公开标准上,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按照涉农扶贫政策类别和项目分别进行公开,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开时限,做到动态公开。在公开责任上,各级党委对公开承担领导责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村级组织承担主体责任,检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
             
        [路志强]通过将扶贫政策资金的来龙去脉向群众交代清楚,让群众明白国家有哪些扶贫政策,享受这些政策的条件、办理流程,以及扶贫资金数额、标准、使用和发放情况等信息。同时,结合检察官进村入户讲法律、讲政策,使他们进一步加深对扶贫政策的了解。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在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上,逐步形成从上至下、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依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特别是和农村基层的民主监督相融合,有力促进了基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形成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补齐扶贫资金监督短板,推动各项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地。

        [中国长安网记者]甘肃省检察机关为了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根据这几年来的实践看,这些成效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路志强]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可以说,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的水平和意识明显增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积累形成了检察机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的“甘肃经验”。

        [路志强](一)查处了一批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一是紧盯涉农扶贫政策动向,上下联动齐抓办案。省、市两级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涉农扶贫等有关部门的经常性沟通,及时向下级检察院提供信息,交办案件线索,带头查办大案要案。各基层检察院切实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紧盯涉农资金和项目,依法坚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2014年以来,已经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067人。如,检察机关查办的秦安县财政局原局长任某某贪污国家扶贫项目补助资金341万元、受贿125万元案,清水县民政局原局长胡某某贪污救灾、优抚款231万元案,都引起了强烈反响。

        [路志强]二是紧盯涉农资金使用,坚决查处“小官大贪”。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巨大影响坏、用权任性危害大的“蝇贪蚁贪”,使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监督就在身边。如查办的陇南市武都区扶贫办原主任董某某受贿332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1万元案;白银市白银区强湾乡月亮湾村11名干部贪污项目征地补偿款790余万元案,在当地形成了强烈震慑效应。

      [路志强]三是紧盯项目审批环节,坚决查处渎职犯罪。针对一些公职人员在审批、监管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采取线索管理一体化、信息收集一体化、侦查指挥一体化、资源使用一体化的“四化”办案机制,加大惩治渎职犯罪力度,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渎职犯罪318人。

        [路志强](二)有效预防了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一是完善了监督机制制度。通过全面落实“三级派出”“三级报备”“三级公开”,实现涉农政策资金信息从涉农部门到乡镇、到村社再到农户的全程、双向公开,全省各级扶贫部门积极与检察机关配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各项扶贫政策资金信息,为检察机关有效开展监督提供了重要信息支持,尽最大可能防止出现“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倒逼涉农部门、乡镇、街道、村落实扶贫政策更到位、更精准、更全面、更公正。

        [路志强]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向涉农扶贫部门和乡镇村社提出检察建议867件,帮助整章建制1175项,开展警示教育6361次,对919人进行预防警示约谈,教育挽救了一批处在犯罪边缘的基层干部。开展涉农扶贫政策和法律宣讲8110次,调处涉农矛盾纠纷1639件,监督清退“优亲厚友”等错保对象39060人。

        [路志强]按照《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2016年,甘肃省检察院和省扶贫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百日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先后赴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3个市、州,面向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县进行巡回集中示范宣讲2442场,受众12万余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4年,全省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61人,2015年是410人,到了2016年,查处人数出现了拐点,下降到了296人,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综合防治效果开始显现。

      [路志强]通过惩治预防“两手抓”,信任监督“双向推”,实现了党委放心、群众顺心、干部安心,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多元效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汪洋副总理、曹建明检察长给予充分肯定。中央农办《农村要情》专门刊发甘肃做法。2016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兰州召开会议,推广“甘肃经验”,并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中国长安网记者]对下一步的工作,甘肃检察机关有什么打算?

      [路志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为抓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好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继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路志强](一)加强基层法律监督机构建设。今年,我们在基层法律监督机构建设上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搞好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及时出台制定规范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工作文件,保证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真正做到依法、全面履行好基层法律监督的责任。

        [路志强]另一方面,要督促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充分履行职责。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肩负着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协助侦监、公诉部门对公安派出所、派出法庭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对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政务、财务、重大项目等事项的公开公示工作进行监督。要让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在发现、收集、整理农村各类重大事项信息,依法受理群众诉求,督促和配合基层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路志强](二)建立多层次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涉农扶贫部门与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最新涉农扶贫政策、资金安排情况,分析项目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二是建立涉农信息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信息技术,建立涉农扶贫部门与检察机关互联互通的涉农信息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涉农扶贫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和有效共享。三是建立涉农扶贫举报线索移送机制。涉农扶贫部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按照层级对应关系,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并积极协助做好相关核查工作。

        [路志强](三)推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公开公示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项目、谁负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监督落实县直涉农部门、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公开公示涉农信息的主体责任。二是督促落实“三级报备”制度。督促涉农扶贫部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将相关涉农扶贫政策资金信息全面及时向所驻的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报备。

      [路志强]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检察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涉农信息公开公示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介入调查。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要监督纠正;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进行预防约谈;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侦查部门查处。

        [中国长安网记者]本场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