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覆盖”法律监督网络破题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20.03.2017  16:43

        “我们发现,影响精准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资金在分配使用中不公开、不透明所导致的‘跑冒滴漏’。”1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指出。
        如何破题“跑冒滴漏”?结合甘肃省检察机关的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的工作实践,路志强回答了这一问题:“我们在基层构筑起了全覆盖、无缝隙、便操作的法律监督网络,从根本上确保扶贫资金来源明、分配公、看得清、管得严。
        全覆盖、无缝隙、便操作的法律监督网络,首先要全面掌握扶贫资金底数。多年来,涉农扶贫资金的种类和底数,一直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说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甘肃省检察院下了很大力气来摸清涉农扶贫资金的底数。”路志强说。
        2016年甘肃省检察院与22个省直涉农部门联系,收集整理2014至2016年的涉农扶贫政策,汇编了《甘肃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统计表》,涉及资金1359亿元。各地检察机关以该统计表为依据,摸清了本院管辖范围内落地的涉农扶贫政策资金信息。
        全面掌握资金为开展法律监督打下了基础。在此基础上,甘肃省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全覆盖、无缝隙、便操作的检察监督网络。
        “全覆盖、无缝隙、便操作的法律监督网络,简而言之,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三级派出’。”路志强讲到,“县直涉农扶贫部门设置检察联络室,在各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室,在村级组织设置检察联络室。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甘肃省共有1239个乡镇检察室、1379个县直部门检察联络室和16057个村级检察联络室。在此基础上,甘肃省还选聘检察联络员23252人,形成了“县对乡、乡对村、村对组、组对户”的网络化监督格局。
        在设置“三级派出”的同时,甘肃省检察院还推动信息的“三级公开”。检察机关监督县区各涉农扶贫部门向各乡镇公开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在全县区的实施情况;各乡镇政府向各村社公开实施情况;各村向全体村民公开分配落实情况。“这就实现了涉农政策资金信息从涉农部门到乡镇、到村社再到农户的全流程公开。”路志强介绍说。
        此外,甘肃省检察院在工作中还建立起了“三级报备”制度。“三级报备”制度要求涉农扶贫部门需将自身监管或实施的所有政策资金信息向所驻检察联络室报备;乡镇向所驻的检察室报备;村级组织向所驻的检察联络室报备。“这就确保了检察机关及时掌握涉农扶贫政策资金动态信息,促进了同步监督的开展。”路志强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