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志强:惩防“两手抓”扶贫保精准

20.03.2017  15:13

            在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时,基层没有“”怎么办?扶贫资金不公开、不透明导致“跑冒滴漏”如何根治?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做客“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时表示,甘肃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已总结出“甘肃经验”。

            1239个检察室打通“最后一公里

            路志强说,近年来,甘肃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把精准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在逐年增加。对于检察机关来讲,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保障好这些资金的正确使用,是精准扶贫工作交给检察机关的最大任务。
            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经省委和最高检批准,自2014年起,甘肃省检察院以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切入点,在全省开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
            路志强介绍,全省设立了1239个乡镇检察室,标志着检察机关的“”迈到了基层,迈向了农村,实现了法律监督对“最后一公里”的全面覆盖,使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的能力得到极大增强,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建立“全覆盖”检察监督网络

            作为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是个需要不断去探索、去实践、去提高的过程。调研中他们发现,影响精准扶贫顺利推进的关键是资金在分配使用中不公开、不透明,导致了“跑冒滴漏”。
            “我们抓住这个关键点,在基层构筑起了全覆盖、无缝隙、便操作的法律监督网络。”路志强说,他们主要做了四项工作:
      一是全面掌握涉农扶贫资金底数。从2014年开始,他们连续三年收集全省涉农扶贫资金情况,汇编成甘肃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统计表。各地检察机关以这个表为依据,摸清本院管辖范围内落地的涉农扶贫政策资金信息,通过对涉农扶贫资金底数的全面掌握,为开展法律监督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在全省建立了“全覆盖”的检察监督网络。在县直涉农扶贫部门设置检察联络室,在各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室,在村级组织设置检察联络室。同时,从基层纪检干部、司法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和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聘检察联络员,全省选聘检察联络员23252人,形成了“县对乡、乡对村、村对组、组对户”的网络化监督格局。
      三是全面推动涉农扶贫政策资金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检察机关监督县区各涉农扶贫部门向各乡镇公开涉农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在全县(区)的实施情况,各乡镇政府向各村社公开实施情况,各村向全体村民公开分配落实情况,实现涉农政策资金信息从涉农部门到乡镇、到村社再到农户的全流程公开。
      四是对涉农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开展同步监督。建立“三级报备”制度,要求涉农扶贫部门将自身监管或实施的所有政策资金信息向所驻检察联络室报备,乡镇向所驻的检察室报备,村级组织向所驻的检察联络室报备,确保检察机关及时掌握涉农扶贫政策资金动态信息,开展同步监督。

      打防结合根治“小官大贪

      路志强说,通过几年努力,积累形成了检察机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的“甘肃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打防结合根治“小官大贪”。
      他们紧盯涉农资金使用,突出查办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巨大影响坏、用权任性危害大的“蝇贪蚁贪”,使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监督就在身边。
      “如查办的陇南市武都区扶贫办原主任董某某受贿332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1万元案;白银市白银区强湾乡月亮湾村11名干部贪污项目征地补偿款790余万元案,在当地形成了强烈震慑效应。”路志强说。
      路志强介绍,除了办案,他们还加大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制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通过惩治预防“两手抓”,信任监督“双向推”,实现了党委放心、群众顺心、干部安心,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多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