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精准扶贫任务 确定精准脱贫时序

15.06.2015  12:08

  在6月10日召开的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与13个市州、14个省直部门签订甘肃省2015至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书,明确精准扶贫任务,确定精准脱贫时序。

  我省提出今年到2017年开展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在与除嘉峪关外的13个市州签订的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了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市州减少贫困人口任务、增加农民收入的任务和减少贫困县(市、区)任务。

  根据“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与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签订了责任书,以2017年为时间节点,明确了扶贫攻坚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完成的工作任务。

  为了落实责任书,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贫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定期开展综合评价,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