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宪法之手 与法治同行”——法学院12.4宪法宣传日系列专项普法活动圆满结束

06.12.2014  03:57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普及各类法律知识,法学院各级团学组织于近期广泛开展了“12·4宪法宣传日”系列专项普法活动。

从12月1日开始,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就通过内部QQ群、微博、贴吧等新媒体公众平台,连续编辑、整理、发布了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在网上发起了交流讨论活动。活动受到协会内外成员的欢迎,印发网络热议。同时,协会还组织100余名志愿者参加了由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

12月3日上午,作为安宁区司法局组建的“六五”普法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小分队成员单位之一,法学院参加了兰州市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的启动仪式,法学院院长魏清沂参加启动仪式。学院志愿者杜培文还接受了兰州晚报记者的采访,就“如何认识宪法”问题谈了自己的感受。

12月4日当天,法学院普法活动全面展开。上午,法学院青协的志愿者们赴培黎广场开展了12.4普法宣传文艺演出。活动中,同学者们用精心准备的小品《包公断案》、快板《法制宣传进万家》、合唱《站起来》等表演形式向在场的市民宣传法律知识,展现出政法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博得了在场观众的掌声和认可;当天中午,学院分团委在学生餐厅门前设立了“校园法制宣传点”,通过海报、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的同学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宪法等的相关知识;下午,青协10余名志愿者赴安宁赴仁寿山,同安宁司法局安宁堡司法所联合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以普及宪法知识为重点,结合法律援助、计划生育政策、交通行为规范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宣讲。当天下午,学院还组织300余名师生赴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了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活动;12月4日晚,法学院组织150余名团学骨干开展了法制电影展播活动。组织方选取了韩国影片《辩护人》进行展映,通过观影及交流,使让在场同学对法律人、法律职业、法律本身等有了更多的思考和认识。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专项普法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制意识,也引起了青年学子们对宪法相关知识的关注,更加深了广大学生对司法实践的切身体会。活动对巩固法科生理论知识,锻炼学生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实际应用能力,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推进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