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全面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金融+”战略

12.05.2016  12:34

 

杨枝煌,福建华安人,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浙江大学法金融学博士后,长期关注中国文化、经济、金融、法律等前沿交叉学科研究。

内容提要:文章创新性地提出了“金融+”的概念和理论,并以此核心关键词为出发点,全面梳理了近年来关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特别关注了学术界及政府对于该问题的设想和不足,从而创新地提出建构涵盖金融制度一体化、金融体系一体化、金融业务全能化、金融项目融合化、金融互联网化的“一带一路”“金融+”战略机制,提出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一揽子创新性金融安排,以构建中国主导的金融链创新链,全力推进人民币走出去,扩大中国的金融领土市场领土,最终建立起新的国际金融经济秩序。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实行的发展思路主要有三种。一是毛泽东的分层次站队思路。毛泽东将全球各国划分为三个世界(美苏俩超级大国的第一世界,西方其他发达国家的第二世界,以及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第三世界),美苏俩大国分别主导“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毛泽东选择了进入苏联“亲近”的第三世界,选择了“一边倒”的发展思路。这种做法可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二是邓江胡时代的划圈发展思路。邓小平划出了四大特区,几个沿海开放城市,然后大力发展经济开发区,江胡基本延续这些思路,当然也提出了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京津冀经济圈,以及东北振兴、中原崛起、西南桥头堡等举措。这种努力还是有突围突破的实效,但总体上还是在国内转圈圈;三是习近平的划线互联互通发展思路。2013年上任伊始,习近平立即提出了主导世界舆论的“一路一带”战略,即重新振兴古代中国曾经开通的海上丝绸之路和陆地丝绸之路,通过画一条线把有关的国家连起来,打破原有点状、块状的区域发展模式,真正实现国内的纵横交错互联互通,进而实现国内外的相互融入相互包容相互促进和共同繁荣。这种思路主动寻找合作对象,将主导未来发展格局。也就是说,中国经济将从依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随便都能快速低效增长的傻瓜经济阶段,进入必须依靠技术、管理、人才、资金等全要素创新提升实现中速高效增长的智能经济阶段,简言之,对内要实现从污染增长到绿色增长的战革命性转变,对外要实现从棋子经济到棋手经济的战略提升,一句话就是实现成吉思汗式的野蛮生长到美国式的专业生长的战略转变。“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一时千载千载一时地主导了世界舆论,学术界、企业界以及各国政府都做出了相关反应。但是,学界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设计的专门文章还是较少,政策界更只是提纲挈领或者片言只语地涉及资金融通,因此亟需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设计。笔者认为,我国市场经济要加快走上资本经济金融经济之路,必须做好金融化运作,这也是我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抓手,因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健康运行的血脉,更能够有效连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能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而我国对外进行产能布局、产能合作,必须转变思路,从以往的纯粹援助、外交谈判和首脑推销转变到更加有效的市场化金融化合作,因为经济金融手段往往比感情手段更加有效有力。而如何全面高效地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笔者认为应该系统设计“一带一路”“金融+”战略机制,在“一带一路”国家网络中推动一场流通性革命,实现资金、人才、资源、技术的流动,从而增进感情、化解风险、创造价值。

一、“一带一路”“金融+”的核心逻辑

我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一方面是“一带一路”国家需要在区域一体化的客观经济发展形势下加强互利合作,特别是其他沿线国家亟需在基础设施等方面获得外来支持;另一方面是我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积累庞大资金、资产、产能和人才,亟需通过一定渠道走出去进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势必要融入“一带一路”,推进经贸等各个行业发展。但是,如何更好地把握“一带一路”金融化运作的核心逻辑,我们得搞清楚一带一路金融+的理论支撑,搞清楚“一带一路”的金融抑制、金融需求和“金融+”的正确内涵。

(一)“一带一路金融+”的理论支撑。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银行制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精巧和最发达的产物”,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必须掌握大银行,并且要使银行“独享垄断权”,并指出:“按照全体人民的利益来调节信贷事业,从而破坏大金融资本家的统治。”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在《资本论》等著作中多次谈到货币的“第一”和“最终”推动力的作用以及银行信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列宁指出,银行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由担任支付的简单中介变为万能的垄断者。因此必须进行改造,必须“砍掉使这个极好机构产生资本主义畸形发展的东西,使它成为更巨大、更民主、更包罗万象的机构。”在谈到银行国有化时列宁强调:“银行是现代经济生活的中心,是全部资本主义国民经济体系的神经中枢”。毛泽东也曾提出“国家银行发行货币,基本上应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的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的货币政策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受他们那个时代的局限,曾设想在未来社会里的整个社会生产都是有计划地进行,因而认为银行是国家手中掌握的一种按计划配置资源的工具。而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也基本上把社会主义经济看成是计划经济,认为银行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也只是突出表现为簿记、会计、核算。

邓小平冲破了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束缚,开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把金融这个重要经济杠杆的作用突出地提到现代经济核心的地位。邓小平则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他的金融思想,特别是通过几十年的武装斗争、政治斗争和经济建设工作实践,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逐步加深了对金融工作核心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邓小平在《太行山区的经济建设》一文中指出:“我们的货币政策,也是发展生产与对敌斗争的重要武器……给了根据地经济建设以有力的保障。”建国初期,邓小平在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期间,在《财政工作六条方针》的工作报告中指出:“1950年全国刚解放,金融不稳定,财政不可能稳固”,“为了发展经济,保证物价稳定,工商企业须有固定的流动资金,银行须有足够的银行基金”,阐明和强调了金融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1978年,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指出:“银行应该抓经济”,“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他总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发展的经验,强调指出:“一些破坏得很厉害的国家,包括欧洲、日本,都是采用贷款的方式搞起来的。”他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得大一些”,多次强凋“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以融资为己任的金融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邓小平十分清晰地洞察到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1991年春天,邓小平视察上海时高度评价浦东新区在开发中实施“金融先行”的做法。他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这段话精辟地说明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高屋建瓴地指出了金融在发展我国经济中的关键作用,阐明了金融与经济的本质联系。由此,形成了邓小平金融思想中最重要的观点--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论断。

从以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金融是金融是现代经济中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金融是沟通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命脉和媒介。从国内看,金融连接着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生产经营,联系每个社会成员和千家万户,成为国家管理、监督和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和手段;从国际看,金融成为国际政治经济文化交往,实现国际贸易、引进外资、加强国际间经济技术合作的纽带。
除了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为“金融+”提供了理论支持,西方现代经济学金融学也为“金融+”提供了智力基础。从学科上来说,西方经济学号称经济学帝国主义,也就是说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日益渗透到其他各个学科当中,其他学科如数学、计算机、工程等专业也反过来渗透到经济学研究之中。从理论上看,金融深化、金融创新等理论描述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别是货币、资本等的金融扩张。金融深化不仅仅是金融自由化,更主要的是金融政策促进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理论,而金融深化表现在金融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工具与结构不断优化、金融市场机制或市场秩序更加健全等三个方面,这为我们加快一带一路金融建设提供了借鉴。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内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新的结合,是金融业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进行的种种创造性的市场改革。这就为我国金融企业加快整合国内外金融要素,特别是整合一带一路的金融资源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性发展。从实践上看,金融衍生工具使金融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也使得国内外各类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通过金融结合成各种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权利共同体。显然,我们可以借助金融的特殊作用特殊量能来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同时反过来通过一带一路的顺利推进,建设更加顺畅高效的国际金融体系。

(二) “一带一路”的金融压抑。

首先,中国金融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汇率受到政府管控、利率市场化程度低、金融产品同质化、金融服务低端化、金融机构缺乏独立性、金融双轨制现象严重、投资效率低下等情况,使得国有经济受益而民营经济受损。特别是我国股票市场总市值接近8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国内债券市场总规模5.5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居世界第三。然而,中国国内股票(不算那些在香港上市的)及债券在世界主要股票和债券指数——“MSCI新兴市场指数”和摩根大通(JPMorgan)新兴市场债券指数“EMBI+”中被边缘化。其次,其他沿线国家存在硬风险。“一带一路”整体风险有安全风险、政治稳定性风险、政府效能风险、法律和监管风险、宏观经济风险、外贸及支付风险、金融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劳动力市场风险、基础设施风险等十大类。例如,社会动荡、政治不稳定、法律制度不健全、腐败比较严重、政府诚信不够、市场波动幅度大等情况,特别是中交集团在斯里兰卡“港口城”项目搁浅,中泰“大米换铁路”项目一波三折,中缅合资的密松水电站暂停或者遭到战争威胁等事实,都使得中国对“一带一路”地区的资本输出存在诸多风险。也使得中国和沿线国家加快协调通过“一带一路”的金融安排来终结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第三,“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金融发展严重不平衡。中国本身国内就存在东、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国又与其他国家存在不平衡问题,欧洲国家与亚洲国家金融发展不平衡更加严重。

(三)“一带一路”的金融需求。

“一带一路”建设是个庞大工程,需要建设交通上、文化上、信息上、经贸上的“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需求巨大,例如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勘探开发、管道铺设、冶炼加工等资源基础设施,电线固网、宽带改造、智能电网等线网基础设施;“一带一路”跨境人民币使用需求旺盛。由于美元波动厉害,而且酝酿着加息,各国受到不靠谱的美元折腾之苦,中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币值持续坚挺,最近人民币又被纳入SDR篮子,一方面得到发达国家认可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另一方面已经得到周边发展中国家欢迎并且日益成为贸易结算的硬通货;“一带一路”贸易融资需求日益扩大。中国金融机构在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服务贸易项下融资、跨境供应链金融、成套设备信保融资等方面经验丰富优势明显,而且成为各国青睐的金融服务;“一带一路”项目保险服务需求暴涨。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当地经济动荡、金融危机引发的资产贬值、汇兑限制、地缘冲突等不确定性,亟需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来维护投资安全;中国金融国际化需求、沿线各国的财富管理需求、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需求都十分紧迫。另外,一带一路的核心就是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建设的痛点就是断裂,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就是产学研政四大主体分散,就是企业野蛮竞争,而“金融+”正好可以连接弥补这些不足,形成命运责任权利共同,从而确实推进互联互通。

(四)“一带一路”“金融+”的基本内涵。

所谓“金融+”是指一种比金融化更加高端、更加高效、更加安全的资本经济状态,一方面是指金融组织、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能够主动对接项目工程,是金融触角的主动延伸主动吸附主动参与;另一方面是指项目、工程、制度、体系等能够嫁接金融进行金融化运作,是金融以外的领域面向金融主动靠近主动链接主动联合,这样实现两方面的匹配互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人才流动、技术转移提升、资源合理利用,最终规避转移风险、创造新价值、增进友谊感情、确实实现互利共赢。总之,“金融+”是一种金融深化、金融创新、金融发展过程。具体而言,“一带一路”“金融+”包含三个层面:一是加文化、制度等金融生态基础;二是加组织、机构等金融体制机制;三是加项目、工程等金融具体基因。

总之,“一带一路”“金融+”体系建设,不仅是中国金融外交新常态,而且应该是中国为国际金融立法立规矩的一种尝试。中国以前是用廉价劳动力、技术、庞大外汇换取资源,现在应该为中国巨型工程企业打开海外市场,使中国资金变成中国资本,通过金融手段更好地实现互联互通和国家战略,为中国在东西方之间进行制度套利、金融套利、贸易套利、监管套利和网络套利,特别是摆脱美国主导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以及日本主导亚洲开发银行的尴尬地位,从而冲击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建立人民币主导的新秩序。

二、“一带一路”“金融+”的战略目标

现代经济和金融的竞争就是市场领土的争夺,因此除了实际的土地、海域、领空之外,还有一种最关乎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土和金融领土。市场领土就是通过与世界的密切交往,实现企业、产品、服务更好更快地发展,从而输入各地像可口可乐饮料那样实现生产、经营、销售、消费、行动的当地化、全球化,真正实现了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得到全人类全世界的理解、了解和尊重的商业存在。我国经济要保持健康稳定发展,要不断扩展市场领土,一是靠新一轮城镇化,二是深化改革开放。而发展自由贸易区就是深化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是拓展市场领土的战略途径。“一带一路”的建设,最终可以设计建立“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从而使“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市场融通整合,形成新的市场,增加市场容量,扩大活动空间,从而产生1+1>2的互补效应或间隙效应。故而,我们应积极贯彻实施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关于发展自由贸易区的精神,利用金融手段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建设,增加我国在世界各地的经济存在。

(一)从资金到资本。我国资金主要表现为国内储蓄、黄金储备、外汇储备。截至2015年3月底,我国储蓄率超过50%,本外币储蓄余额高达129.1 万亿元,人民币储蓄余额为124.9 万亿元;黄金储备3389吨,外汇储备约3.73万亿美元。这些庞大的资金和资产如何变成盈利的资本,必须通过亚投行等新设立金融机构进行战略性转换,必须吸引并撬动其他资金来实现战略性升值。

(二)从机构到秩序。我们除了要建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来进行具体的项目操作,最终还是得从制度秩序上加以巩固。因此,我们建立这些新型国际金融机构,最关键的是要为未来的金融立法,要实现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政策在国际金融秩序上的参与权、主导权、决定权。

(三)从人民币到全球通宝。笔者多次撰文指出,新一轮改革开放成功的标志就是人民币国际化全球化。因为各国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认可,最终如何用手还是用脚投票,还是看是否愿意持有或使用人民币这个最大的选票。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成为世界货币,正式消费者和各国对于这些货币的认可。当前我国人民币已经迈出了走出去的扎实步伐,特别是在周边国家备受欢迎,而且人民币已经成为第五大支付货币。未来人民币将很快超过日元、英镑,成为与美元、欧元三足鼎立的国际货币。因为,中国已与30家央行达成了规模近10万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而且在年内可能会扩大规模;人民币计价的在岸和离岸产品将不断增加;人民币离岸中心也将在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地不断新设,离岸人民币存款规模也必将不断膨胀;目前各国央行和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人民币计价资产在3000亿至4000亿元人民币之间,但欧洲央行和日本央行正考虑投资人民币资产。2015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很可能将把人民币纳入其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这些都表明,人民币可能而且应该马上会成为国际主流支付货币、结算货币、储备货币、利益分配货币,而“一带一路”的金融工程将扎实地推进人民币由国内货币变为全球通宝。

(四)从布雷顿森林体系到“一带一路”金融体系。从经济上,“一带一路”战略将使中国和有关国家建成“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绕开WTO、TPP和TTIP,建立新的国际经贸秩序;从金融上,“一带一路”中的亚投行、丝路基金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成功发展将使得日渐削弱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再次受到挑战,从而为新的国际金融秩序“一带一路”金融体系奠定基础。

三、“一带一路”“金融+”的战略举措

中国资金要成为中国资本,中国企业、产品、人才要更好地走出去,应该在制度建设、体系构筑、项目对接等方面,积极推进,奋发有为。而这首先必须以制度锚定“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与发展,从文化制度上建立起“一带一路”金融生态基础。

(一)“一带一路”的“金融+”制度。

金融是制度敏感性最强的行业,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包括我们中国自己又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体系不完善、汇率波动较大等制度问题。因此,我们当前的任务就是在吸收古今中外的优秀成果、强化金融法治化市场化民主化的基础上,建立一套中国特色、国际先进的金融制度,然后帮助其他沿线国家健全金融制度。

首先是设计沿线各国的金融合作总体规划和长远蓝图。这可以通过举办“一带一路”金融建设高峰论坛来推进;每年召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央行行长或者金融管理部门一把手圆桌会议,探讨国际金融形势和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课题。
其次是中国通过对外援助帮助其他国家进行金融规划和金融法律制度建设。这可以将我们的对外援助从硬件援助转向更加持久有效的政策规划等软件援助;商务部援外司应该成立一个金融处,各金融机构成立金融援外处,商务部援外司专门负责协调各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经营机构对外实施金融规划和金融制度建设援助,从而建立全新的金融外交局面。

第三是在发展中不断修正并最终实现“一带一路”国家金融制度一体化。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部门的处长、司长、部长来华进行中国金融模式的培训,推动出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相认可并遵守的《金融稳定法》等法律,然后加快颁布系统的金融法律法规,从而逐渐从思路一致到金融一体化。
第四是加快建立“一带一路”信用评级标准、机构和体系。一要加强征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征信管理部门在培育征信市场发展、征信机构监管、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和标准、防范信用风险、保护信

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沟通,及时交流各国的征信立法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认识;二要加强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在产品设计和开发、信用服务方式、信息安全保障、拓展信用服务领域等方面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同类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三要加强对信用信息跨境流动的研究。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就信用信息共享的范围、共享的方式、共享的内容以及在共享中如何保护好信息主体的权益等问题进行积极探索,为以后在信用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基础工作;四要借鉴穆迪、标普、惠誉等三大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和我国本土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按照全球一致性、独立公正性、国际监管性三大原则,建立“一带一路”信用研究评价中心,对外客观评估其他沿线国家的国家信用和企业信用,对内评估国内企业的公司信用。加快建设一个“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认可和参与的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和机构,全面客观掌握沿线各国的国家、企业、个人的基本信用情况,以利于各种金融经济活动。

第五是建立完善“一带一路”金融安全生态。借鉴我国参与EMEAP、10+3、SEACEN、中亚、黑海及巴尔干地区央行行长会议、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等区域金融合作机制,完善危机管理框架和资金储备库操作程序,加强宏观经济监测和货币金融稳定,不断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进一步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沿线国家的区域监管合作。一是完善“一带一路”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沿线国家中央银行和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定期交流沟通区域内金融形势,协调各自立场;建立双边本币/外币跨境流动统计监测合作机制,提升政策协调和监管一致性;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包括定期对货币结算代理行的资信程度给予公布;建立区域反洗钱合作系统,定期公布沿线国家反洗钱动态,切实加强对跨境制造贩运假币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一带一路”金融法庭,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金融服务问题、金融知识产权侵权、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务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裁判,为推进金融改革发展、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和实现金融消费,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构建“一带一路”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建立金融风险甄别系统,有效分析各类金融风险,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金融风险预警发布系统,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播报,及时提醒有关机构防范风险,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健运行。三是建立“一带一路”风险处置交流合作机制。完善跨境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协调各方的处置行动,加大人为风险的惩戒力度,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第六是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币合作。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笔者认为应遵循两个“四步走”策略,一是功能上实现“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储备货币--利益分配货币”的策略严谨;一是区域上加快实现“国内一体化货币--周边化货币--区域化货币--全球化货币”的战略转换。为了实现这些战略目标,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个工作:一要开展双边本币互换。2008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签署了23个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总规模超 2.5 万亿人民币。我们应该在此基础上,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和推动双边贸易投资。二要促进双边本币结算。全面开展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本币结算,由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进一步扩大与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规模,在加大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和结算使用范围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鼓励人民币“走出去”,探索开展跨境个人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动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业务等。研究探索人民币回流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合格机构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募集海外人民币资金,依法发起设立公募或私募证券基金并投资国内。推进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直接挂牌、兑换和交易。研究建立中亚地区的人民币清算中心,加快扩大代理行数量。发行中国与相关国家通用的银行卡,扩大银联卡在沿线国家的使用范围。三要创新和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资和贸易中的使用。首先,全面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覆盖所有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等,境内所有从事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的企业均可自主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和收付。其次,在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人民币账户等主要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RQFII)、人民币和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挂牌等业务,推动人民币跨境循环使用。第三,加快推进人民币走出去和返回来的一揽子创新安排。签署跨境抵押安排,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开展货币直接交易或挂牌交易,实现人民币与沿线其他本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一带一路“区域内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统筹考虑建立人民币清算行,同时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在条件成熟时开展 RQDII 投资市场。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并为有需要的周边国家相关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便利。建立人民币合作基金,即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鼓励以人民币出资来扩容现有基金规模或新设合作基金,促进人民币境外投资的发展,便利人民币“走出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4个自由贸易实验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同时建立快速稳定健康的人民币回流机制,更好更快地支持国内建设。

(二)“一带一路”的“金融+”机构。

“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国家和地区较多,绝大部分金融服务需要多个国家的货币金融体系相互合作,涉及货币的兑换、金融基础设施的联通、监管的协调,以及双多边跨境货币金融合作框架的设计等诸多方面。而且,“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庞大资金,仅基础设施就得大约20万亿美金,我国自有资金毕竟有限,需要新设立一系列金融机构来吸引和撬动国际资金来一起参与战略实施。因此需要我们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全系统全方位全业务的“一带一路”“金融+”机构体系,进而从组织队伍上建构中国引领的金融雁阵,构建中国主导的金融链创新链,夯实“一带一路”的金融机制体制。

1.建立以亚投行为主的银行信贷支持体系。以新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主,同时积极推动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鼓励控股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一些贷款业务,特别是大力发挥国开行等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其中包括:利用外汇储备充实其资本金;鼓励在上合组织银联体框架下扩大信贷融资规模和服务范围;鼓励加强与国际开发性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银行、世界银行等)以及国际知名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借助其他合作机制实现多渠道融资,并积极考虑参加国际银团招标,借助辛迪加贷款方式降低风险,扩大贷款规模;丰富业务品种,积极开展国际并购贷款、工程项目贷款、国际保理等创新型业务;建立援外金融体系,建立中国对外援助银行,建立中国对外援助基金,建立中国援外项目保险体系,建立剩余外汇援外战略机制,援助建设新金融机构和已有国际金融机构,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发展援助,推进国际气候金融体系建设,推广“资源换项目”的一揽子合作安哥拉模式;最终亚投行更名为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面向更为广阔的“一带一路”领域,甚至全世界各国各地区。

2.建立以丝路基金为主的信托投资体系。借鉴亚投行成功吸引创始员国的经验,吸引更多的外国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参与扩大丝路基金;在中巴经济走廊旗舰项目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联合企业、其他金融机构,利用其他市场主体的人才、资源、资金等优势,共同对合适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例如,丝路基金首单就是采取股权加债权的方式,一方面直接投资承建项目的三峡南亚公司的部分股权,另一方面,参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的银团,为项目提供贷款。因此,要加强丝路基金与亚投行、亚开行、世界银行、国开行、中投、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与互利合作;根据行业和区域地点,发展多种形式的境外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产能基金、外贸促进基金和援助基金等子基金,丝路基金顶层主要偏重融资结构、财务管理、战略布局和风险总控等综合问题,子基金则注重组建专门团队,做好激励考核,更专业更高效地推进项目进展;通过发行债券、概念股、公募、保险、援助,甚至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方式,来扩充和稳健运作丝路基金,可以让400亿美元基金发挥万亿美元甚至更大功效。甚至可以考虑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丝路基金债券,用以补充丝路基金的资本金;在具体的债券发行和资金运用中,可根据具体项目投融资需求来有针对性地发行,更要防控好包括国别风险、地缘政治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类型的风险。而在风险控制的具体操作当中,可以考虑以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等具体的运作方式,做好风险隔离,并吸引更多的国际金融机构,尤其是“一带一路”具体项目所在国的金融机构来参与运作和实施;作为国际金融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工具,丝路基金不仅要重视对接项目加速“一带一路”建设,更要对接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各项金融改革,同时要加强亚洲债券基金建设,引导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我国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正是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并且促进资本账户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

3.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债券市场体系。一要开放“一带一路”银行间债券市场。获批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央行中有十余家来自“一带一路”地区,我们要在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民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二要建立“一带一路”债券市场。继续推进亚洲债券市场开放,促进亚洲储蓄投资于本地区,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特别是要继续推动实施EMEAP 机制下的亚洲债券基金和10+3金融合作机制下的亚洲债券市场倡议,分别从债券需求角度和供给角度尝试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在推动区域债券市场发展、促进债券品种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合作、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要加快建立人民币债券市场。鼓励更多的沿线国家政府和机构在香港等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优先允许重点拓展的沿线国家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即熊猫债券;根据沿线国家的特点探索国内债券市场的新品种,如伊斯兰债券、丝绸之路大型合作项目特种债券等;研究将沿线国家更多的重要机构纳入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试点范围。

4.建立“一带一路”股票市场体系。我国大陆股市和香港股市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和世界第三的股票市场,应该在股市建设、资金投向、监督管理等方面推动“一带一路”金融体系建设,同时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沿线国家企业到中国上市,推动中国股市走出去,推动中国证券交易市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推动中国券商国际化,推动中国证券金融机构走出去并结合互联网实现属地化发展。另外,也可以考虑在上海、深圳、香港之外,按照现代资本市场标准建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然后逐渐兼并上海、深圳等地交易所,从而使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从吴敬琏所说的“赌场”或者张维迎所说的“寻租场”转变为真正为社会主义市场京健康发展的金融机构,也避免了“推倒重来”的股市改革谬误。在规范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基础上,推动建立“一带一路”股票交易体系。具体建设过程可以借鉴亚投行的建设,由“一带一路”国家或世界上其他国家参与入股,作为创始员国或者观察员国,共同做大做强合资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一带一路”证券交易所,推进全球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5.建立“一带一路”PPP融投资体系。据亚洲开发银行估计,2020年以前亚洲地区每年基础设施投资需求都高达7300亿美元,这让现存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显得杯水车薪。要满足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除了各国合作,还需要引入私人资本,如采取PPP (公私合营)模式,通过在各经济体建设PPP网络来鼓励机构投资者、民间资本的介入。鼓励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目前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的监管政策都允许其将资产规模的20%进行海外投资,可以通过扩大QDII额度和范围、改善外汇管理等方式,促进这些长期资金积极参与。鼓励民间资本通过 BOT、PE基金等方式参与投资。总之,建立起“一带一路”的“PPP+”体系,推动产业自身融合发展、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产业与技术融合发展。

6.建立“一带一路”保险体系。一是强化保险机构体系建设。推动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和养老基金加大对境外投资的支持力度,有意识有倾向性地把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和资源投向“一带一路”的重点合作领域。支持中国加快同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加大对交通运输、电力、电信、建筑等对外工程承包重点行业的承保力度。支持优势产业和过剩产能输出,积极推动高铁、核电等高端行业向外发展,促进钢铁、水泥、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转移。积极推进境外农业合作。二是建立保险合作体系。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在银行发挥积极作用的地区,保险机构都要介入,提供相应服务,以充分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鼓励中资金融机构与国外金融机构在保险领域的合作,推进中国混业经营改革发展,同时更好地满足“一带一路”沿线项目工程的各种保障需求。三是创新保险产品体系。特别是大力发展贸易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拓展贸易信用保险的业务范围,特别是大力发展中长期业务。改善现有海外投资保险的制度设计和运行,开发外汇保险、海外无捆绑贷款保险等新产品。鼓励中国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各类与海外投资活动有关的人身和财产保险,通过在沿线国家建立分支机构或者与本地保险公司开展合作等方式,为中国海外合作项目提供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障。四是严格风险防范体系。中国信保的国家风险评价模型能够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商业环境风险和法律风险四个角度分析和评估一国的国家风险,可以基本覆盖各种类型的国家风险事件。企业应当积极借助中国信保等专业信用管理机构,识别、防范、化解某些国家政局动荡等风险。

7.建立“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体系。一是支持沿线国家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鼓励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欢迎外资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机构。择优支持境外业务多、有境外业务风险管理需求的银行机构在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督促其加强对境外业务的管理,更好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鼓励境内金融机构在“走出去”过程中,加强对沿线国家的分析研究,增强对相关国家经济金融情况、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的了解,提高我国对外金融合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欢迎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来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在满足法规规定和审慎性要求的前提下,对其申请予以考虑。二是创新金融合作产品体系。鼓励中资银行机构结合“走出去”和外贸产业发展的特点开展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开展跨地区股权合作、银团贷款、境外抵押贷款、融资代理业务等金融合作,构建优势互补机制,提高与沿线国家金融一体化程度。同时,进一步扩大金融合作覆盖面,着力提升在能源、基础设施、农业、中小企业、消费、民生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使我国及沿线国家的金融消费者都能切实享受到地区合作发展的成果。通过建立全面代理行关系,加强在汇付、托收、信用证等国际结算方面与境外商业银行建立账户往来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创新更加便捷高效的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在境内外本外币密集使用的地区尝试设置兑换点和自动存取款设备,便利小额现金交易。探索建立同城票据交换市场,便利口岸及接壤国家双方资金清算。在国内边境地区探索建立国际大宗能源、棉花等商品现货或期货交易中心。加强各国金融领域的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和项目库建设。对一些投资金额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国际金融组织中长期贷款、本国政府财政资金、外国官方开发援助、本国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联合融资”方式予以推进。三是深化已有国际组织的融资合作体系。充分考虑、兼顾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态度和立场,制定灵活有效方案,推动尽快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充分发挥上合组织融资机制作用。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与沿线国家货币互换、本币结算的规模和范围。加强与沿线国家金融监管合作,逐步建立区域内高效监管协调机制,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完善昆明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在昆明设立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发展银行,推动 GMS的货币合作,推进 GMS 各国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建立多边货币互换体系。积极促进我国与 GMS 国家银行间业务往来和信息交流,建立相互代理关系。可以向 GMS 国家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扶贫和生活日用品工业等领域的优惠贷款,为“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夯实民意基础。四是全面加强互联网金融合作。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电子商务发展最快的国家,也是互联网经济GDP占比最高的国家,这得益于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已经与跨境电子商务良性互动,因此我们要建立互联网金融合作体系,更好地推进国际贸易模式改变,充分挖掘“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和增长潜力。同时,密切关注丹麦建设无现金社会的做法,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借助中国“互联网+”计划,推进使用以人民币为信用的无现金交易系统。

8.“一带一路”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在亚投行运营顺畅的基础上,整合中国境内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加快协调各国建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主打资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清理各类不良资产,创造创新金融业务蓝海,同时积极研究服务红筹企业,特别是推进“互联网+新金融+”的新兴业态。也就是说,一方面,主打平台业务和通道业务;另一方面,以私募和衍生品交易为重点特色业务。前者就是将该平台建成跨境投资通道,服务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主要业务内容:一是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现有市场的交易;二是服务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证券期货,通过自贸区交易平台直接对接境外交易所;三是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市场新股发行询价配售。后者就是从事非标准化产品、私募产品的挂牌、交易、清算等服务,从私募证券融资和金融资产交易等私募业务起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衍生品交易平台的目的是做期货市场国际化与创新发展的试验田。将已经很成熟、不惧竞争的产品放在平台交易,吸引外资参与,引导国内投资者更加理性地投资;将一些交易所不会做或者不能做的小品种,在平台做积极尝试;为场外衍生品提供集中报价、交易、清算平台。因为,证券、汇率、利率的场外衍生品市场是客观存在的,且市场空间很大,通过平台提供挂牌、报价、交易和清算服务,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监测市场风险,符合国际上‘场外产品场内化’的大趋势,而且也非常吻合沿线各国券商的国际化趋势,为沿线各国与全球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础设施。

(三)“一带一路”的“金融+”项目。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以及汽车、飞机、电子等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并“加快互联互通、大通关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把‘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开发开放结合起来,加强新亚欧大陆桥、陆海口岸支点建设”。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共同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也专门讲到要推动项目建设,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的沟通磋商,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资源开发、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生态保护、海上合作等领域,推进了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合作项目。因此,我们应该全面推进金融与项目的对接,从具体基因方面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无缝对接。

一是建立“一带一路”的“金融+”工程项目体系。也就是说,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实体经济需求变化而展开,实体经济的需求就是金融服务的供给所在。这里涉及的领域主要是基础设施、重工业、交通运输业、信息技术产业等传统软硬件行业,但是随着科技飞速发展,我们不仅应该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推进我们的互联网+的软件革命,还应该借鉴美国的多轴无人飞行器、无人驾驶汽车、3D打印机、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驮驴、机器人厨师等新硬件革命和德国的全产业链智能化的工业4.0革命,推动金融与软硬件革命无缝嫁接,推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紧密结合,推进产融进一步结合,最终创造物联网及相关服务,全面促进中国产能扩张和扩大市场经济领土。当前,我们要注意做好规划与项目库建设,以更好地实现金融与工程项目的完美对接。一要根据前期规划的成果,确定优先发展行业与领域,成批量开发项目,并加快建立“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二要对项目库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跟踪推进,对成熟类项目,在各方政策支持下尽快实现评审和发放。三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与中外各方联合召开投资论坛、项目推介会,引进投资人,推动项目落地。四要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视不同情况,我国金融机构既可以独家提供“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也可以组织各家金融机构,组合各种金融资源,设计一揽子系统解决方案。五要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扩大开放促发展升级。特别是做好中国优势产能走出去的战略布局,推动金融+产业的产融互动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链整体走出去。六要扶助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市场中介作用,提供金融咨询、贸易摩擦、法律、税务、知识产权等服务。

二是建立“一带一路”的“金融+”流通革命体系。从物流成本来说,中国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一带一路”由于涉及几十个国家,物流成本肯定更高。因此,我们亟需借助金融等市场化手段,推动一场关于资金、技术、物资、文化、人才、信息的流通性革命,实现感情增进、风险转移和价值创造。在商务部推动的“互联网+流通”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一带一路”物流体系,推动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利用金融手段加快互联网与流通产业的深度融合,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基地,全面推进货物的快速流通;建立“一带一路”互联网体系,促进信息、电子商务和网络金融的超速流通与发展;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贸易体系,促进技术、文化、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有效转移;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单一国际贸易窗口,促进进出口、通关便利化;建立“一带一路”智库合作体系,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快速合理流通;建立“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体系,促进航空、公路、水路、管道等领域的超速发展。

三是建立“一带一路”的“金融+”与“互联网+”互动体系。法律、军队、金融是一个国家三样最基础的重器。邓小平也鲜明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一带一路”最关键的就是实现经济腾飞,因而最终就得加强金融化运作。“互联网+”就是将在线化、碎片化、个性化、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的东西创新性地连接而且融合起来,它连接一切,连接生产、生活、学习、消费、交换和分配等一切环节一切链条一切领域,它无处不在不时不在,超越了时空而又实现时时处处的时空联系,并进而衍生了一系列的“文化+”、“技术+”、“信息+”等衍生品。而“金融+”则是利用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功能,利用“互联网+”的渠道功能,资助一切,为整个产业链、整个生活场输送血液。因此,可以说,“互联网+”是血管,而“金融+”是血液,两者的密切配合,推动经济的健康稳定永续发展。互联网与金融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巨大成功,正是因为互联网金融利用了互联网的快速集聚效应和面向所有人的包容性广泛性普惠性,从而实现了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快速成长。传统银行要建设一个个线下的储蓄网点,发展用户,而互联网金融是已经建立在海量用户的基础上,只是利用聚集效应,用一个产品把他们聚集起来,这包括小额信贷等其他模式。我们要建设的“一带一路”,不仅仅是线下的“一带一路”,而且是线上的“一带一路”。因此,我们要考虑建设的“互联网+”与“金融+”的动态体系,不是简单的互联网与金融结合的互联网金融,而是在实现了各自的“互联网+”和“金融+”最佳状态以后的跨界融合,进而更好地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产、分配、消费、再生产、再分配和再消费。具体而言,我们要做的是,不断推进“互联网+”实现互联网的帝国主义,另一方面要实现各个传统产业的主动“+互联网+”;不断推进“金融+”实现金融的野蛮延伸,反过来又实现各个领域主动的“+金融+”,最终建立“互联网+X(即项目或产业)+金融+”,“金融+X+互联网+”,“互联网+金融+X”,“金融+互联网+X”等各种新型高级经济结构,提升中国经济发展的技术和金融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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