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工作职责 明确任务分工

02.07.2014  19:09

按照环保部的统一安排,2014年6月27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委等八部门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23号),对我省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统筹谋划、形成合力、科学安排,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分工负责、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级督查、市县监管、企业负责”监管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对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

通知要求,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既要做好国家要求落实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等规定动作,还要结合我省实际,开展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系统防范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等自选动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通知明确,各部门之间要畅通协调联动渠道,通力配合,落实定期协商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健全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强化联动执法,共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拓宽专项行动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对屡查屡犯、恶意偷排、数据造假企业进行媒体曝光。要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认真调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布查处和调解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切的问题,及时公开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通知强调,要创新执法模式,将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有机结合,深入推行环境执法“6+1”模式,在检查方式上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不留任何死角。利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视角的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震慑周边企业,巩固执法成果,预防各类环境问题反弹。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务求我省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