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促指导 强化责任落实

02.07.2014  19:09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连日来,甘肃省环保厅结合上半年环保目标责任书检查,由厅领导带队,分6个督察组对全省14个市州及甘肃矿区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督查各地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和方案制定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减排项目进展情况、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实地抽查了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183个,查出存在问题的企业20余家。督察组还就新修订的《环保法》的相关情况向各市、县政府分管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贯。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能够深刻认识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有力举措,将专项行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级环保部门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抓落实、促整改,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 因国家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较往年下发的晚,加之各级各部门都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年专项行动工作整体启动较晚,任务重、时间紧。 二是 一些地区存在环境执法人员编制过少、装备较差、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的现实问题。如我省酒泉市地域面积大、监管的工业企业数量多且较分散,目前仅有的6名环境监察人员,无法对全市19.2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监管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甘南州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 当前全省的环境执法工作现状用即将施行的新环保法标准来衡量还有较大差距,需抓紧查缺补漏。

下一阶段,我厅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新环保法的宣贯工作 。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形式,深入宣传,广泛造势,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监督的意识,为新环保法的实行营造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按照“十大任务、五项措施”中关于“强化环境执法”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企业做到查处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和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完善约谈制度,督促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管理责任。 三是切实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 督促各地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确保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发挥减排效益。同时,加大对承担减排任务的重点企业行为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是要强化责任追究。 对专项行动工作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和涉及违法的个人和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