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

09.02.2015  13:30
日期:2015-02-09 来源:甘肃日报 甘发〔2015〕1号 (2015年1月23日) 2014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机制增加“三农”投入,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丰”,农民增收实现“十一连快”,农业农村基础不断夯实,民生进一步改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省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家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对加快“三农”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但是我省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现代化依然是四化同步的“短板”,农村发展依然是全面小康的“短腿”,农民增收依然是“三农”工作的难题,特别是农业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生产成本抬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补贴效应减弱,使新阶段“三农”工作面临新挑战。要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新特征,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推进具有我省特色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2015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统揽,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坚持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持续推进“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1236”扶贫攻坚行动、“双联”行动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努力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上走出新路子,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发展富民产业上跨上新台阶、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新常态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粮食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5.3%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左右,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    一、深入实施“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要从主要追求产量、依赖资源消耗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和注重可持续发展上来,走技术先进、产品安全、规模适度、资源节约、竞争力强的现代农业路子。   1.提高粮食单产和综合保障能力。稳定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优化种植结构,依靠科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总产稳定。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创建粮食高产万亩示范片。实施马铃薯主粮化战略,扩大脱毒种薯覆盖面。突出玉米、马铃薯等高产作物,推进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种粮效益。运用储备吞吐、购销调节、政策粮投放等手段,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加快“粮安工程”建设,建设放心粮店1500个。   2.推进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和循环利用。发展良种繁育、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仓储物流、品牌培育等一体的产业链,提高畜牧业竞争力。加快培育养殖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扶持建设力度,鼓励千家万户分散养殖。扩大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加快35个现代畜牧业示范县和4个草地农业试点县建设进程,落实扶持政策支持重点养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国家级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草),扩大荒滩、荒坡种草,大力发展草产业。对能繁母畜和大型良种繁育场和养殖小区、防疫体系、优质饲草基地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等给予补贴。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600个,肉蛋奶总产达到180万吨。   3.促进陇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制定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选育推广优良品种,扩大GAP标准化种植。实施道地药材认证,促进传统大宗药材向优质道地产区集中,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聚集,推动“企业+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生产。支持中药材饮片加工和安全仓储体系建设。加强中药新药、保健品、后续加工品研发和市场培育、质量管控。加快国家中药原料生产供应保障、现代中药及保健品生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医药科技工业园等项目建设。支持省内外大型医药科研机构、企业合作打造陇药品牌。遴选有实力的中药企业开展中药复方配方颗粒生产。加快中药信息网络和电商交易平台建设,促进中药材流通现代化。支持省内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我省地产名优药品。年内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规模以上陇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90亿元,中药材销售额达到200亿元以上。   4.加快特色林果产业提质增效。推进以苹果、核桃、花椒、葡萄、枸杞为主的优势产业带建设,新增林果基地80万亩,提质增效120万亩。制定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大力发展果品精深加工,扶持名优品牌,拓展销售市场。省市县要积极筹措林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农户、专业大户、合作社、林业企业和工商资本投资发展苗林培育、林下种养、林产品加工、生态旅游。年内林果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提高林果产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   5.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把“十百千万”工程作为推进“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的有效抓手,增强加工流通环节对农民增收的带动能力,用3—5年时间,着力培育10个以上知名度高、市场份额大、带动力强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创建100个左右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建设1000个左右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扶持10000个左右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纳入建设范围的龙头企业、示范区(园)、产业基地、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享受财政贴息、银行贷款和金融保险,优先上市融资,优先开展授权的相关改革试点。要尽快确定实施的区域、范围和名录,制定创建的内容、目标、标准,出台具体的扶持措施。引进知名企业和名优品牌与我省优质资源高位“嫁接”,采用先进加工技术和设备,促进农产品创品牌、上档次。用好农产品初加工政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加工率。推进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快蔬菜、酿酒原料等优势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   6.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完成“十三五”农林水利和重大生态规划编制。加强引洮供水一期工程运行管理,加快榆中、会宁配套工程建设。全面建成靖远双永供水、古浪黄花滩水利骨干工程。加快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引洮供水二期、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引黄济临工程、河西走廊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00万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51万亩。深入推进陇中东南部规模化特色农业产业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建设。完成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30个江河主要支流治理项目、38个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新开工25个江河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实施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和梯田建设项目,新修梯田100万亩。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7.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全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新增7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增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完善成果分类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人员激励政策。发挥好科技创新驱动基金作用,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承担或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重大农业技术创新项目,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组织各类科技人员到一线开展旱作农业、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农机农艺融合、健康养殖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以上。   8.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帮助农民控成本、降风险。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巩固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基础条件建设成果,鼓励公益性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培育发展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继续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试点。   9.推进农业机械化。围绕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整合提升农机制造业,尽快研发适合我省不同地区、不同产品、不同环节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的适用性。大力推广农机深松整地增产措施,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和技术集成,提升主要农作物及牧草生产机械化水平。完善农机补贴政策,重点培育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租赁公司,为农民提供农机服务,解决家庭机械作业难题,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年内农机总动力达到2640万千瓦。    二、突出农民增收,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坚持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两手”发力,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支持以农兴业,推进转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增收空间,打造新常态下农民收入增长极。   10.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劳务市场体系建设,扩大技能型、智能型和成建制劳动力输转比例。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农民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推进城乡一体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0万人左右,劳务收入达到860亿元以上。   11.提高惠农政策效能。进一步完善“一册明、一折统”等惠农资金发放和管理办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资金及时足额落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巩固低保清理和规范成果,创新农村低保等非普惠性政策享受对象的评定办法。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农业补贴办法,对新增补贴适当整合、集中使用,重点向主产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保障增产增收。通过落实政策、深化改革,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2.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在着力加大富民增收产业培育力度、不断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水平的同时,加快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小企业和以农村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建立城乡经济联合互动机制,促进城区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企业及产业链向农村转移和扩散,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二三产业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产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建设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拓展乡村旅游空间。   13.做实农民培训。全面落实《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规划(2014—2020年)》。加快建立省市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财政扶持增长机制。以县为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精准对接培训需求,分层次组织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实施到户、到人、到产业的示范性培训。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力度,建立公益性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推行培育农村能人计划,切实加强致富带头人、技术能人和农村经纪人等人才培训。强化就业服务,全力推动上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加强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完成农民创业培训2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0万人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30万人以上。   三、扎实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坚实基础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扶贫攻坚行动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推动扶贫攻坚与“双联”行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扶贫济困深度融合。   14.着力推进“六大突破”。在持续改善基础条件上突破,切实加大投入,推进通畅公路、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电力保障工程建设,贫困地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0%以上,解决剩余农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动力电覆盖率达到90%。在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上突破,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种养、加工、服务、旅游等富民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首位产业。在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上突破,整合各类资金项目,以整体搬迁、集中安置为主,探索插花安置,实施1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1000个。在强化金融支撑上突破,推动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共同发展,建立互助资金协会1000个。探索用财政扶贫资金担保、风险补偿、贴息、保险补助等方式,撬动金融资金参与扶贫的办法。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上突破,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均等化,给予特困地区的农村困难家庭儿童更多关心,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70%,标准化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3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89%、95%以上。在提升贫困人口能力素质上突破,开展特色品牌培训试点,完成“雨露计划”、“两后生”等学历型职业教育培训10万人。扶贫对象年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人口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15.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完成贫困村、贫困户的建档立卡,瞄准当年扶持的贫困人口和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精准实施扶贫政策,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细化实化各项措施,确保到户到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要精准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投向当年实施的100个特困片区、1000个贫困村和计划脱贫的100万贫困人口。精准实施考核评价,由户到村、由乡到县考核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和完善贫困县考核、激励、退出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16.创新扶贫机制。认真落实贫困县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建立健全贫困人口收入增加和贫困人口减少的监测机制。落实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督和考核机制。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分级管理,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县区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市州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资金监管主要责任人,贫困县党政一把手为扶贫资金监管第一责任人。完善财政资金贴息管理机制。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扶贫项目库。创新完善定点对口帮扶、东西协作扶贫、“双联”行动助推、“五大行业协会”帮扶、“民企陇上行”帮扶等“五位一体”的社会扶贫格局。   17.推进“双联”行动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六大任务”,深入推进“三大工程”,努力促进“六个结合”,认真落实“四个一”的新要求。发挥组长单位的牵头协调促进作用、县委的主体推动作用和乡党委的落实服务作用。选择10个县开展“双联”行动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试点,推动两项行动互促共进,促进扶贫开发与机关作风转变、干部能力锻造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联户干部要和联系户认亲戚、结对子,引导贫困群众转思想、换脑筋,提高农业生产技能、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联户干部要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涉农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统筹整合“双联”帮扶与扶贫驻村工作队力量,强化选派年轻干部驻村工作。加强“双联”行动新典型、新经验的挖掘、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掀起“双联”行动的新高潮。    四、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完善农村市场体系   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加大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推进电商与实体流通结合,畅通各种形式的对接直销,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8.加大农村流通市场建设力度。完善农产品市场、集贸市场的规划,加快建设区域性专业市场、专业市场和产地集散市场配套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快果蔬冷鲜库、中药材仓储设施建设,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支持重点县乡农贸市场建设,年内建成县乡农贸市场100个。推广发展电子商务的“陇南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面向农村的电商网购业务,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平台。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社区、企业对接。   19.实施农产品国际市场战略。深入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总体布局,加大农业向西开放力度。积极开拓口岸贸易,支持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加快农产品境外展销馆建设,构建面向中西亚等丝绸之路沿线国的农产品营销、仓储、物流中心。以3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载体,引进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打造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的引进组装示范基地、吸引投资的洼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的高地、出口创汇企业的孵化基地、农产品加工贸易等服务中心和大宗优势农产品的价格形成中心。   20.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开展蔬菜、水果和畜禽、水产标准园(场)创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建设,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基层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农产品商标保护,培育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    五、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坚持不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互惠一体,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产业优先、人口聚集、城乡融合”的思路,抓好15个县和30个镇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加快编制市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实现城市、县城和重点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其他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0%以上,17个“多规合一”试点县要加快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先解决进城定居的务工人员落户问题,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鼓励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进城务工创业。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挂钩。要把各类园区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吸引更多资金、项目、技术等优势资源入驻园区,以园区聚集项目,以项目集聚产业,以产业繁荣县域经济。   22.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覆盖,建立完善投入保障和运行管护机制。用好国开行贷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126.58万农村人口和26.08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建制村通畅工程1万公里,实现80%以上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适当提高贫困农户补助标准,完成危房改造14万户。建设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二期),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80%,新建1000个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基层信息服务组织体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   23.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的2000人以上的贫困村实施学前教育全覆盖。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程,中职教育全免学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58个片区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积极推进农村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推进城乡社保制度接轨,巩固完善基本养老省级统筹。逐步统一基本医保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改革医保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省级补助4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公办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创新农村集中养老模式,建设1000个以上的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完善省市县三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推动乡村舞台、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和乡镇固定放映点建设。全力推进地面数字覆盖网建设。   24.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总结推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经验,完善财政引导、项目整合、群众投入的多元投资机制和组织领导、长效管护、考核激励等保障机制。全面完成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专项治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在城镇郊区、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园区周边,选择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的行政村或中心村,新建15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500个以上的环境整洁村。发展农村沼气集中供气,稳步推进农村沼气“进棚入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激励机制,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8%以上。抓好尾菜资源化利用,处理利用率达到30%以上。   25.加强生态建设。持续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和落实林地和森林、草原、湿地、沙区植被、物种生态保护红线。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五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环境重点工程。实施12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项目,进一步扩大补助试点县范围。制定重要湿地标准。把植树造林与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对接起来,加大城镇街道、房前屋后、交通沿线、景区周边等绿化力度,新增营造林面积260万亩。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黄土高原地区、陇南山区等重点地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年内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00平方公里。    六、积极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做好方案,狠抓措施落地,有序推进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26.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争取3年左右基本完成确权颁证任务。有序推进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小型农田水利等农业设施确权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分级补助机制。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年内基本完成草原承包确权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探索产权归属明晰、各项权能完善、有利农民增收、保障农民权益、管理规范有序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和农村资产、资本、资源管理机制。开展农村产权市场建设试点。做好金昌市金川区、甘谷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开展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探索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平台。   27.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制定土地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土地流转的价格、形式由承包农户自主确定,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探索有效模式和途径。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和土地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收储中心。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和用途管制,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制订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28.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尊重农民意愿,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加快农户间的合作经营,鼓励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联合营销等方式发展联户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鼓励农民合作社参与农业项目实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工商登记政策。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29.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加强水权市场建设,实施取水许可动态管理。抓好疏勒河流域水权和民勤县等5个县(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武都等3个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制定财政投入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新型主体移交的具体办法,调动农民合作组织和群众兴建、维修和管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积极性。鼓励和培育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开展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试点。出台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促进民营林场发展,开展省级示范性家庭林场评选认定工作。探索建立林权流转交易管理信息平台。   30.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网络营销服务平台,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力度,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和托管服务,开展融资惠民服务,推进“富农兴社”工程,加快建设农资放心店。按照现代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稳妥推进农垦改革。明晰农垦国有资产(土地)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把农垦建成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带动力量。    七、围绕增加“三农”投入,创新农村投融资机制   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政策、金融监管等手段,推进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村。   31.加大农业农村投入。继续增加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扶持农村民生改善、现代畜牧业和马铃薯、林果、蔬菜、中药材、制种等特色优势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扶持方式,对部分公益性项目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扶持,加大生产经营性项目贷款贴息、担保、保险和风险补偿比例。探索财政支农资金经营性投入股份式注入方式,对资金额度较大的按国有资产股份式注入,资金额度较小的按村集体股份式注入,由新型经营主体使用和管护,分别由县级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监管。制定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从制度上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32.增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撑能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壮大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资金规模,推广企业、合作社、协会、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等各种信用共同体参与的“大联保”。鼓励一定比例的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和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银行贷款担保。用足用活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双联”惠农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贷款、扶贫贷款、农村基础设施贷款等已有贷款产品,开发适应农时和不同产业发展需求的新产品,合理确定贷款周期和放贷规模。完善贷款贴息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涉农金融服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集体资产收益权等抵押贷款,积极探索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小型水利设施、大型农机具等权能抵押融资办法。探索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金。鼓励金融机构下沉服务,利用行政村卫生所、超市等,设立便民金融服务网点。加快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扶贫资金互助社、产业互助社等机构。探索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推进中药材、设施蔬菜、经济林果、肉牛、肉羊等特色产业保险,加快农业产业保险由“保底”保险向效益保险转变。积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扩大贷款保证金保险业务。加强农村诚信体系建设。   33.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制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各类企业在农村兴办各项事业的实施意见。采取特许经营、承包租赁、公私合作、投资补助等方式,激发社会资本投向“三农”的积极性。大力扶持社会资本投向适合规模化经营的农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于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支持各类投资者在平等竞争中取得合法收益。落实公益性捐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支出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八、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夯实农村基层基础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三农”工作,推进“三农”重大事务决策、落实和监督法制化,保障行政行为和各项改革于法有据、程序顺畅。   34.加快农村法治化进程。加强农村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对涉农重大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进农业综合性执法,依法完善各类执法主体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行乡村“一站式”服务。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探索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各类经济服务组织有机融合、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立体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平安乡镇、平安村庄为重点推进平安甘肃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各种涉农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双联”行动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   35.重视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扎实推进文明村镇、文明集市、五星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好公婆、好邻里和“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最美人物”、“孝星”选树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医生、教师、村官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互助、友爱的新风尚,不断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36.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形成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深入实施先锋引领行动,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民型干部、富民型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乡村服务平台作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长效机制,加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对不适应、不作为、不担当者要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作风霸道、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处理。重视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教育,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党务村务重点工作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公开。落实公务员工资改革向乡镇基层倾斜的政策,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面对新常态下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努力保持和发展我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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