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今年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2.10.2015  10:45

  原标题:我省今年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年底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

   中国甘肃网10月12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10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甘肃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到2017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今年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方案》提出,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不含市辖区,下同)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全省要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合理配置资源。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超越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大型医用设备。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至少有1所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县级医院为中心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鼓励资源集约化利用,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方案》提出,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支持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制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下月起取消药品加成

  《方案》明确,11月1日起,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含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方案》确定,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区与试点城市一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此外,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今年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各县市区按病种付费病例(中西医同病同价)覆盖8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多项服务功能

  《方案》提出,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制定临床重点专科规划,加强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等学科建设。每个县级医院每年按要求派遣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到2020年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建成覆盖全省的新农合和健康档案信息化平台,并与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即时结报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取消合作医疗证,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参合缴费、身份识别、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行为监管、补偿报销等多项服务功能。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