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017年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12.10.2015  10:45

  原标题: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中国甘肃网10月12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张小燕)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公立医院。2015年11月1日起,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2017年,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我省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今年,全省所有县市(不含市辖区,下同)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强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薪酬、服务价格调整、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综合改革,不断优化我省公立医院改革“315”模式。2017年,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公立医院

  甘肃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日前下发。依据《意见》: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超越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大型医用设备。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规划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定要求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或超规划建设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一批适宜医疗技术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

  每个县市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至少有1所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支持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制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不含市辖区,下同)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强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薪酬、服务价格调整、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综合改革,不断优化我省公立医院改革“315”模式。2017年,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各县市区要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合理用药、费用控制、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重要指标,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强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院长的激励约束,加强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力争实现医保总额预付复合型付费方式

  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2015年11月1日起,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就医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得直接返还医院。各市、县要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于2015年年底前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区与试点城市一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加快统筹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在开展医保总额预付的同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预付标准(包括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及时足额预拨统筹资金,预付比例应控制在预算金额的60%,按月预付,次月结清,年底决算。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各县市区按病种付费病例(中西医同病同价)覆盖8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互联互通

  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医保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实时监控和考核,并将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围绕近三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及重大疾病、多发病进行调查,制定临床重点专科规划,以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为主,发挥重点专科在医疗管理、医疗安全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加强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等学科建设。

  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个县级医院每年按要求派遣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争到2020年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新农合和健康档案信息化平台,并与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即时结报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取消合作医疗证,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参合缴费、身份识别、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行为监管、补偿报销等多项服务功能。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6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病人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中医药参与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率达到100%;在西医科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每个医务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