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举报重大假劣商品销售最高可获奖励3万元

24.06.2014  11:17

6月23日记者从甘肃省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的《举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重大销售假冒伪劣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案件实际执行罚没金额10%的奖励,单个举报行为最高可获3万元的奖励。

据悉,《办法》规定了六类举报属于奖励的范围,其中包括:举报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商品行为的;举报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商品行为的;举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销售和过期、失效、变质商品行为的;举报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商品行为的;举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的;举报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记者刘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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