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扶贫攻坚大决战的动员令和宣言书 ——欧阳坚解读《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
6月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日前,省委副书记、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长欧阳坚应邀对《意见》作了解读。
记者: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欧阳坚:扶贫工作是当前我省压倒一切的最大任务。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意见》,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这是贯彻中央精神和部署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2013年初,习总书记视察我省时指出,“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这是对我们的极大鞭策和鼓舞。今年以来,习总书记先后到云南、陕西等地视察调研扶贫工作,并主持召开了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明确提出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汪洋副总理、杜青林副主席也先后到我省调研精准扶贫工作。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是我们研究出台这些文件的重要遵循和政策依据。
这是我省扶贫探索和实践的必然结果。近两年,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总书记要“扶到点上、根上”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比如,我们通过双联行动,不仅把干部等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而且引入了外省力量参与甘肃扶贫开发;通过“1236”扶贫攻坚行动,形成了全省上下大抓扶贫的强大合力;通过市场的办法,撬动了大量金融资本参与扶贫开发,仅2012年至2014年,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就得到了上千亿元的金融支持;通过整合资金,放大了财政投入的效应,今年省级层面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达389亿元。这些探索,都可以说是采取了“超常规的措施”,拿出了“过硬的办法”,都是围绕提高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做文章。我们的这些探索,得到了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前不久到我省督查的国务院工作组也认为“可复制、可推广”。
概括起来讲,实施精准扶贫,不仅是中央的要求,是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期盼,也是我们已经认准的一项工作、一个方向。为此,我们在系统调研总结、集中各方面智慧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意见》和一揽子《实施方案》,并召开大会进行了部署。从这一段时间各方面的反映看,省委、省政府的这一部署,不仅得到了全省上下的广泛拥护,也引起了中央相关方面和媒体的关注。
记者: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意见》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欧阳坚:怎样研究提出一个管用、有效的文件,是近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一直放在心上的一项主要工作。《意见》的出台,是各方面智慧和心血的结晶,也是省委、省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改革创新的结果。
一是深入调研、理清思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结合各自分工,深入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王三运书记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到省扶贫办和交通、水利等部门调研精准扶贫工作,强调要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谋划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3月底以来,王三运书记再次深入到六盘山区、秦巴山区、藏区和插花型贫困地区进行专题调研,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解剖麻雀,提出了要重点破解的18个问题和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节点要求。这些要求具体明确,使我们从一开始就抓住了重点,明确了方向。省长刘伟平多次进村入户、访贫问苦,深入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提出要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做到精准施策、定点消除。在两位主要领导的带动示范下,其他领导同志也结合各自分工,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
二是精心研究、搭建框架。在吃透中央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借鉴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实化细化“1236”扶贫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取向和改革方向,围绕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经过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会多次讨论审议,最终形成了“1+17”的文件框架。
三是征求意见、凝聚共识。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吸收各方面的建议,多次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等方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初稿形成后,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和我先后主持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党外人士,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和县区负责同志,我省十八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对精准扶贫的意见。6月5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在起草过程中,王三运书记多次亲自修改文件,对框架结构、内容措施等都亲自指导把关。《意见》先后作了近30次较大修改,充分吸收了各个方面的真知灼见,确保所提出的措施办法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欧阳坚:总体上看,《意见》贯穿了精准性的要求,突出了组合拳的特色,强化了配套化的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意见》共7个部分,22条。
在对象精准方面,主要提出了要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摸准致贫原因、列出需求清单,因村因户施策、明确脱贫措施,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把扶贫工作精准到村、到户。
在目标精准方面,明确了2017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的阶段性目标,强调要科学确定脱贫时序,并与全面小康指标体系相衔接,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到2020年贫困地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
在内容精准方面,从完善基础设施、壮大富民产业和发展社会事业3个方面,对路水房电、易地搬迁、生态环境建设,对发展特色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对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18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方式精准方面,强调要以创新的精神、改革的理念、市场的办法推进精准扶贫,从改革扶贫机制、融合双联行动、创新投入方式、统筹社会帮扶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在考评精准方面,强调要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提出健全精准评估、正向激励、惩戒约束三项机制,对干得好的和干得不好的,分别设计了相应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在保障精准方面,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人才保障、转变工作作风5个方面,特别是提出了强化县级主体责任,省市县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省委常委牵头联系市州、省级领导包抓县扶贫工作等措施。
总体上看,《意见》为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攻坚战大决战开出了“良方”,配好了“良药”,实现了扶贫开发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由全面开花向“定点消除”的重大转变。
记者:《意见》有哪些创新和亮点?
欧阳坚:《意见》坚持把全面小康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把精准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瞄准了最贫困的地区和最困难的群众,突出了最急需最迫切最现实的扶贫难题,抓住了我省扶贫攻坚的“牛鼻子”。《意见》的创新和亮点集中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系统性。《意见》和17个配套方案紧密结合当前我省贫困地区实际,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纲要的有关要求,与“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具体任务相衔接,是一个统筹考虑、相互联系的架构,体现了“纲”和“目”的有机统一,对“六个精准”所涉及的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明确了具体目标、着力重点、措施办法、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体现了针对性。《意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针对瞄准机制不够完善、基础设施瓶颈短板制约严重、富民产业发展比较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从现阶段必须解决、能够解决和需要假以时日持续用力才能解决的工作入手,提出了一整套的实施办法,确保让老百姓有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体现了操作性。在制定文件时,省委、省政府一开始就提出了可操作、利执行、易检查、能落地的要求,坚持不现实的目标不说,不切实的任务不讲,不务实的办法不提,对拿出的每一项具体措施,从项目怎么安排、钱从哪里来、谁来组织、谁来实施、什么时候完成、怎样检查验收等,都一一明确,确保不虚不空,真正做到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四是体现了突破性。在财政投入、学前教育、医疗卫生、电商扶贫、金融支撑、扶贫手段等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比如,在财政投入上,提出各级财政要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拓宽了持续加大扶贫财政资金投入的渠道。在学前教育上,提出2017年全省贫困村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2020年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同时对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在医疗卫生上,提出对每个村新建卫生室补助10万元,到2017年前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等措施,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的看病负担。在电商扶贫上,提出到2017年底实现全省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70%以上的贫困乡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在金融支撑上,提出实施总规模400亿元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由省级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这将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的问题。在扶贫手段上,提出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资源资产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其他农业项目;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按股分红、负盈不负亏。这些创新性的措施办法,都会给贫困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五是体现了激励性。《意见》把贫困人口减少、群众收入增加、基础条件改善等扶贫开发的成效作为考核贫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完成减贫“摘帽”任务和扶贫成效显著的贫困县给予一定奖励,对领导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在扶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有效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
总之,《意见》探索总结出一套有力、有效推进扶贫开发的理念、方式、机制和状态,在我省扶贫开发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必将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全省各级各方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1+17”文件,以钉钉子的精神、打硬仗的准备,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大决战,努力为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