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09.04.2015  13:33
2014年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努力提高卫生计生服务能力。 一、卫生资源 (一)卫生机构总数 2014年末,全省卫生机构总数27902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42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260个(含村卫生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61家。与2013年比较,医院增加8个,卫生院减少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9个,村卫生室增加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减少97个(见表1和图1)。

医院中,公立医院231个(政府办),民营医院196个(其中社会办105个,个人办91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37个(其中:三甲医院17个),二级医院167个,一级医院20个(其中未评定等次医院14个),其它203个。医院按床位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96 家,100~199张医院79家,200~499张医院95家,500~799张医院42家,800张以上床位医院15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97个,乡镇卫生院137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523个,门诊部76个,村卫生室16686个。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 2014年末,全省医疗机构床位122375张,每千人口床位4.72张(见表3)。其中:医院床位90499张(占73.95%),卫生院床位23814张(占19.4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3473张(占2.84%),妇幼保健院(所、站)床位3561张(占2.91%)。 与2013年相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6288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5988张,卫生院床位增加367张,社区卫生服中心(站)床位增加8张。 (三)卫生人力总量 2014年末,全省卫生人员达169297人(包括乡村医生18972人和卫生员2697人)。2014年卫生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1244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6224人,注册护士44889人,其他技术人员6714人,管理人员12643人,工勤技能人员11604人(见表2)。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8101人,增长6.96%,执业(助理)医师增加2782人,增长6.40%;注册护士增加4421人,增长10.38%。2014年末,全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1.7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1.73人(见表3)。 (四)卫生总费用 2013年全省卫生总费用为518.21亿元,比2012年的444.72亿元增加了73.49亿元,增长16.53%。人均卫生费用从2012年的1725.36元增加到2013年的2006.89元,增长16.32%;从卫生筹资的结构看,2013年政府、社会和个人支出分别占36.31%、27.26%和36.43%。政府卫生投入总量从2012年的168.88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88.17亿元,总量增加了19.29亿元,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筹资总额的36.31%,比2012年的37.97%,下降了1.66个百分点;社会卫生支出从2012年的113.94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41.28亿元,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5.62%增加至27.26%;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总量从2012年的161.91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88.76亿元,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36.41% 上升至36.43%,增加了0.02个百分点(见表4和图2)。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服务 1.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2014年,全省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下同)总诊疗人次达12330.11万次,人均门诊为4.76次。其中:医院3761.74万次(占30.5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235.30万人次(占66.7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32.38万人次(占2.70%)。与上年比较,医院总诊疗人次增加309.91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119.44万人次,卫生院减少101.57万人次(见表5和图3)。 2014年全省中医总诊疗人次1252.47万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10.16%。与2013年比较,全省中医总诊疗人次增加110.9万人次,增长幅度为9.71%。

2.分市州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情况 分市州诊疗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分别是兰州市(15.20%)、天水市(12.24%)和陇南市(11.61%)(见表5)。 2014年分市州人均门诊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张掖市(7.36次)、嘉峪关市(7.27次)和金昌市(5.66次);人均门诊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州(3.07次)、庆阳市(3.47次)和定西市(3.50次)(见表6)。 2014年分市州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分别是金昌市(20.46%)、庆阳市(13.55%)和张掖市(13.45%);分市州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分别是临夏州(5.26%)、嘉峪关市(6.47%)和甘南州(6.68%)。 分市州中医诊疗人次增长幅度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201.06%)、兰州市(36.40%)和武威市(16.70%);增长幅度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州(-29.32%)、白银市(-6.56%)和酒泉市(-6.29%)(见表7)。 3.分市州总诊疗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 2014年全省常住人口为2590.78万人,全省总诊疗人次为12330.11万人次。分市州总诊疗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张掖市(735.84%)、嘉峪关市(726.56%)和金昌市(566.13%);所占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州(307.08%)、庆阳市(346.56%)和定西市(350.50%)(见表8)。 4. 省属9家医院诊疗人次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比例 2014年省属9家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为529.48万人次,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为3285.47万人次,省属9家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的16.12%(见表9)。 省属9家医院诊疗人次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比例较高的三家医院是兰州大学第二医院(4.11%)、甘肃省妇幼保健院(2.68%)和甘肃省人民医院(2.58%);比例较低的三家医院是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0.13%)、甘肃省肿瘤医院(0.28%)和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0.72%)(见表9)。 与2013年相比,省属9家医院诊疗人次占二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同比增长3.44%,涨幅较高的三家医院是甘肃省中医院(10.99%)、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10.22%)和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7.21%)(见表9)。 (二)住院服务 1.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情况 2014年全省医疗机构出院人数336.45万人,全省人均住院0.13次。其中:医院260.45万人,占77.4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2.11万人次,占18.4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54万人次,占4.02%。 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人数增加19.45万人次,增长8.07%;卫生院出院人数减少2.64万人次,下降4.4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出院人数减少0.07万人次,下降1.46%。 2.分市州医疗机构住院情况 分市州出院人数占总出院人数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19.44%)、定西市(12.00%)和天水市(9.06%); 出院人数占总出院人数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藏族自治州(1.15%)、嘉峪关市(1.61%)和金昌市(2.53%)(见表10)。 3.分市州出院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 2014年年全省常住人口为2590.78万人,出院人次为336.45万人次,全省出院人次占全省常住人口比例为12.99%。分市州出院人次占当地常住人口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22.46%)、金昌市(18.12%)和兰州市(17.85%);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州(5.51%)、天水市(9.22%)和陇南市(10.50%)(见表11)。 4. 省属9家医院出院病人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病人比例 2014年省属9家医院出院人数总计为35.23万人次,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病人总数为237.33万人次,省属9家医院总出院人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病人总数的14.84%(见表12)。 省属9家医院总出院人数占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出院病人总数比例较高的三家医院是兰州大学第二医院(3.59%)、甘肃省人民医院(2.60%)和甘肃省妇幼保健院(2.31%);比例较低的三家医院是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0.17%)、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0.71%)和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0.73%)(见表12)。 与2013年相比,省属9家医院出院人数增长3.09%。其中涨幅较高的三家医院是甘肃省妇幼保健院(20.26%)、甘肃省中医院(13.24%)和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5.65%)(见表12)。 (三)全省患者流向分析 2014年分市州门诊总诊疗人次为12330.11万人次,其中三级医院1330.90万人次,三级甲等医院838.01万人次,二级以上医院3285.47万人次,一级医院54.78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234.32万人次。患者到三级医院就诊为10.79%,到三级甲等医院就诊为6.80%,二级以上医院26.64%,一级医院0.4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6.78%。 三级医院就诊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29.77%)、兰州市(29.19%)和金昌市(16.33%)。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金昌市(44.01%)、嘉峪关市(43.73%)和兰州市(38.57%);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比例较低的三个市是陇南市(17.42%)、临夏回族自治州(18.18%)和天水市(22.3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陇南市(79.53%)、临夏回族自治州(78.18%)和白银市(72.6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45.99%)、金昌市(49.43%)和嘉峪关市(52.83%)(见表13)。 (四)病床使用 2014年全省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3.21%,比上年下降1.13个百分点。其中二级以上医院床位使用率为87.11%,比上年下降1.70个百分点,三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为93.42%,比上年下降3.34个百分点,卫生院床位使用率为55.96%,比上年下降0.97个百分点(见图4)。 2014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5日,比上年减少0.2日,卫生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6.8日,比上年增加0.4日(见表14)。 2014年医院床位使用率较高的三个市州是金昌市(96.64%)、武威市(92.92%)和嘉峪关市(91.21%);床位使用率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藏族自治州(63.73%)、平凉市(75.92%)和张掖市(76.46%);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天水市(10.9日)、白银市(10.1日)和兰州市(10.0日);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较低的三个市州是酒泉市(8.0日)、陇南市(8.4日)和临夏回族自治州(8.7日)(见表15)。 (五)全省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 1.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平均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31.96%,其中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35.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20.5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17.93%(见表16和图5)。

2.分市州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 分市州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平均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31.96%,其中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高的三个市州是临夏回族自治州(39.94%)、嘉峪关市(35.70%)和陇南市(34.83%);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低的三个市州是甘南藏族自治州(25.58%)、白银市(25.76%)和武威市(27.08%)(见表17)。 (六)医疗服务效率                                                                                                                                                   2014年,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3.21%,比上年减少1.13个百分点;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5.96%,比上年减少0.97个百分点;社区服务中站心(站)病床使用率为56.49%,比上年增加1.61个百分点。医院平均住院日为9.5日,与上年相比减少0.2日;卫生院平均住院日为6.8日,与上年相比增加0.4日;社区服务中心(站)平均住院日为6.8日,与上年持平(见表18)。 医师工作负荷增加明显。2014年全省各级医院医师日均担负6.11诊疗人次,担负住院2.88床日。与上年相比门诊增加0.14人次,住院减少0.05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10.13诊疗人次,担负住院床日1.52床日。与上年相比门诊减少1.00人次,住院减少0.08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9.66诊疗人次,担负住院0.50床日。与上年相比门诊增加1.55人次,住院增加0.02床日(见表19和图6)。 三、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 (一)公立医院 2014年全省公立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153.30元,比上年增长6.79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4.63%,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42%,其中药费为75.45元,比上年增加3.64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5.07%,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85%;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5300.39元,比上年增加18.67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0.35%,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0.14%,其中药费为2081.25元,比上年减少48.66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降2.28%,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2.49%(见表20和图7、图8)。 (二)分市州公立医院 2014年分市州公立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含省属医院)(225.89元)、庆阳市(153.14元)和金昌市(151.57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含省属医院)(9750.33元)、天水市(5134.88元)和嘉峪关市(5098.53元)(见表21)。 分市州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同比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张掖市(18.09%)、陇南市(14.86%)和临夏州(12.21%);住院费用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定西市(8.80%)、平凉市(5.30%)和酒泉市5.01%(见表22)。 (三)三级医院 2014年全省三级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227.04元,比上年增加1.2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0.53%,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0.32%,其中药费为111.46元,比上年增加1.02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0.92%,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0.71%;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8781.27元,比上年减少142.14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降1.59%,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1.80%,其中药费为3336.1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3.48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降4.94%,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5.14%(见表23和图9、图10)。 分市州三级医院门诊费用同比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定西市(46.73%)、临夏州(12.97%)和酒泉市(9.44%);住院费用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定西市(10.66%)、酒泉市(9.96%)和平凉市(7.30%)(见表24)。 (四)二级医院 全省二级医院2014年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17.01元,比上年增加10.61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9.97%,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74%,其中药费为54.27元,比上年增加3.18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6.22%,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00%;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3265.20元,比上年增加158.44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5.10%,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88%。其中药费为1371.87元,比上年增加44.00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3.31%,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10%(见表25和图11、图12)。 (五)分市州二级医院 2014年分市州二级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140.71元)、平凉市(129.81元)和天水市(128.07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5376.12元)、酒泉市(4035.39元)和金昌市(4030.22元)(见表26)。 与2013年相比,分市州二级医院门诊费用同比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张掖市(23.21%)、天水市(19.71%)和金昌市(15.16%);住院费用涨幅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兰州市(26.22%)、天水市(13.43%)和定西市(10.89%)(见表27)。 (六)乡镇卫生院 2014年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41.65元,比上年增加2.71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6.96%,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74%,其中药费为30.77元,比上年增加2.17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7.59%,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36%;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1014.40元,比上年增加31.94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3.25%,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03%;其中药费为586.60元,比上年减少15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降0.26%,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0.46%(见表28和图13、图14)。 (七)分市州乡镇卫生院 2014年分市州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酒泉市(48.25元)、庆阳市(47.37元)和兰州市(44.98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庆阳市(1227.62元)、天水市(1108.79元)和张掖市(1103.58元)(见表29)。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01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病人次均费用为36.3元,比上年减少2.2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降5.71%,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5.91%;其中药费为24.4元,比上年减少1.4元,按当年价格计算下降5.43%,按可比价格计算下降5.62%。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1179.8元,比上年增加96.5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8.91%,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68%;其中药费为554.00元,比上年增加50.80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10.10%,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86%(见表30和图15、图16)。 2014年分市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嘉峪关市(70.00元)、庆阳市(63.40元)和甘南州(54.4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个市州是天水市(2365.5元)、酒泉市(2063.8元)和庆阳市(1776.5元)(见表31)。 (九)省属 9 家医院门诊费用情况 省属9家医院2014年平均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260.08元,比上年增加16.25元,增长6.66%;其中药费124.02为元,比上年增加10.16元,增长8.92%。                                                                                                                  2014年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家医院是兰州大学第一医院(490.06元)、兰州大学第二医院(312.58元)和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277.22元)(见表32和图17)。 (十)省属 9 家医院住院费用情况 省属9家医院2014年平均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10812.00元,比上年减少44.00元,下降0.41%;其中药费为3825.00元,比上年减少140元,下降3.53%。 2014年省属9家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较高的三家医院是兰州大学第二医院(16043.00元)、兰州大学第一医院(14565.00元)和甘肃省人民医院(13703.00元)(见表33和图18)。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底,全省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9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94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为7468人,平均每个中心(站)12.51人,比上年增加增加0.44人。 (二)社区医疗服务 201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诊疗人次为690.54万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5.6%。入院人数4.73万人,占全省总入院人数的1.41%。病床使用率为56.49%,平均每个中心(站)年诊疗人次1.16万人次,年入院人数79.23人。 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增加119.44万人次,入院人数减少0.77万人次(见表34)。 五、农村卫生 (一)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 2014年底,全省86个县(市、区)共设有县级医院175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80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5所、县级卫生监督所74所,上述四类县级卫生机构共有卫生人员41177人。 2014年底,全省共设1378个乡镇卫生院,共有床位数23814张,卫生人员2818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588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3个,床位增加367张,卫生人员增加164人。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5.96%,比上年减少0.97个百分点,患者平均住院日为6.8日,比上年增加0.4日(见表35)。 2014年底,全省共设16686个村卫生室。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56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1669人(其中:乡村医生18972人)。 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增加3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减少19人,年内培训人次数、当年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数及村卫生室简易医疗设备数较上年均有所提高(见表36)。 (二)农村医疗服务 2014年县级(含县级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4600.86万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37.31%,出院人数为182.88万人,占全省总出院人数的54.36%。 2014年乡镇卫生院总诊疗人次为1988.14万人,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16.26%,出院人数为57.27万人,占全省总出院人数的17.02%。乡镇卫生院医师人均每日担负诊疗人次为10.13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1.52床日。病床使用率为55.9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6.80日。 2014年村卫生室总诊疗量达3778.62万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30.65%。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2014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参合农民19259176人,参合率达98.26%。根据医改监测,截至2014年12月底,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41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20元,个人缴费90元。与2013年比较,人均筹资标准提高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提高40元。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新农合年度筹资已达到73.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2.58亿元,占57.83%;地方财政补助17.97亿元,占24.43%;农民个人缴费12.07亿元,占16.39%,利息收入0.99亿元,占1.35%。2014年12月底全省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为73.22亿元,累计受益0.36亿人次,参合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 六、计划生育 2014年,甘肃省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服务管理水平继续提升。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甘肃省常住人口2590.78万人,出生31.62万人,死亡15.83万人,自然增长15.79万人,人口出生率12.21‰,死亡率6.11‰,自增率6.10‰,完成了“十二五”时期的人口自增率控制目标。 (一)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稳妥有序实施 2014年3月26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使甘肃省成为西部地区较早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宣传、认真审核审批、落实便民措施,使部分符合条件的群众率先享受了政策带来的实惠。据全省范围内组织的信息核查结果,截止2014年6月30日,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单独夫妇共有48437对,其中非农业单独夫妇34857对、农业单独夫妇13580对,分别占71.96%和28.04%。据《甘肃省单独两孩政策执行情况月报表》显示,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省共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4826对(城市4097对,农村729对),占目标人群的9.96%;已审批4619对(城市3909对,农村710对),占申请对数的95.7%;已怀孕781对,已生育338对。总的看,政策实施开局良好,态势比较平稳,没有出现扎堆申请、生育现象,生育水平没有出现大的波动。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录入流动人口个案信息326.63万人,信息入库率达到100%。 简化流动人口生育证件办理流程,通过承诺制为跨省流动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593例。全省建成16261个免费药具发放网点,配置自助发放机773台,实现了计生药具发放“零距离”。全省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中应落实免费技术服务23.79万人,已落实20.64万人,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为86.13%。 (三)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建设持续推进 至2014年底,我省“三项制度”累计投入7.86亿元,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86亿元、省级财政配套1.6亿元。奖励扶助制度累计有57.89万人次得到了4.47亿元奖励金;特别扶助累计发放资金5951万元,扶助3.8万人次;“少生快富”工程累计有8.54万个家庭得到了2.8亿元资金奖励。 2011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甘肃省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区。4年来,各级政府加大政策协调、经费投入和监督检查力度,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省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市州达到了11个,示范县(市、区)达到了79个,分别占市(州)、县(市、区)总数的78.6%和91.9%。 (四)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有序 我省计划生育协会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协会规范换届,落实“参公、入序、三定”工作,解决乡镇专职人员断层问题。1260个乡(镇、街道)配备了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占所有乡(镇、街道)的87%。市(州)、县(市、区)两级计生协会均配备了常务副会长或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和专职的工作人员。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5540个村(居)达到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居)标准,占所有村(居)的89%。其中,有330个村(居)被中国计生协命名为“全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针对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的趋势,组建流动人口和企业计生协会,建立了街道、社区和企业中流动人口计生专职协管员可兼任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秘书长的管理机制。截止2014年年底,全省已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1168个,企业计生协组织786个,配备专兼职协会人员949名,社区协会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334名,其它基层组织(企业、农场)配备兼职工作人员55名,基本形成了城市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与计生协工作一体化格局。 七、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 2014年,继续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积极实施国家规划免疫,强化传染病防控力度,进一步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 一是继续落实各项措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2520例,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589例,艾滋病病人931例,报告死亡426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累计治疗18462人,正在治疗6133人,保持89.20%。2014年共检测各类人群163万人次,年内建成1个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出台了《甘肃省艾滋病检测实验设备报损补充办法》。 二是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规范患者管理。2014年,全省共发现和治疗肺结核患者17371例,其中新涂阳肺结核患者3637例,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94.9%。 三是地方病防控得力。全省随机抽样碘盐覆盖率达99.6%以上,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8%,碘盐合格率97.2%;全年新发现和确诊包虫病患者467例,药物治疗包虫病例1613人,手术治疗228例;核实慢性克山病患者265例、1度以上大骨节病2872例、儿童氟斑牙28346例;新发现麻风病病人1例、布鲁氏菌病病人1404例、输入性疟疾60例,黑热病病人80例。 四是城乡卫生面貌得到较大改善。截至2014年底,农村累计改水受益人口达2077.55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00%;1500.5万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334.08万户农村家庭使用卫生厕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13年的66.17%提高到2014年的72.22%,卫生厕所普及率由66.85%提高到68.91%。 (二)国家免疫规划维持在较高水平,传染病报告发病相对平稳 2014年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有效预防和控制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乙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等相关传染病。截至2014年,全省0-6岁儿童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乙肝疫苗报告接种率分别为99.9%、99.87%、99.84%、99.8%、99.88%。 (三)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4年,通过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等项目,妇幼保健工作得到加强。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4.34%、99.31%和93.36%。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13年的98.89%提高到99.19%。 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据妇幼卫生年报数据反映,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3年的22.96/10万、6.48‰和7.73‰下降到2014年的19.47/10万、5.62‰和6.85‰。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工作,继续实施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该项目自2011年启动以来,共对253万名0-7岁儿童进行了听力筛查,对525名听障儿童进行了救治和康复,提高了其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八、食品安全监管与卫生监督执法 2014年,继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全省范围内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64所医院开展了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与监测;10家哨点医院开展了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全省累计报告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2例;共有10个市(州)报告食物中毒事件34起,波及2622人,发病568例,死亡0例。全省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共采集到病例生物样品1350份,共发现58例致病菌阳性,总阳性率为4.30%。社区人群急性胃肠炎患病情况调查工作共采集4626例样本,病例123例,患病率为2.66%,共报告腹泻疾病患者156584例。       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网覆盖全省14个市(州),共监测食品品种15类34种,采集样品2309份,共进行了9类102种化学污染物质的监测,获得有效监测数据28067条。 食品安全风险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网覆盖全省14个市(州)、敦煌市(县级)、夏河县16个监测点,对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城市流动早餐等15大类食品实施了监测。共采集样品2338份,监测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细菌总数等11个项目。 (二)加大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力度 截至2014年12月底,公共场所实际监督22844户,监督覆盖率79.57%;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52392户次,合格率98.79%;依法查处公共场所卫生案件821件;生活饮用水实际监督1377户,监督覆盖率88.84%,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2785户次,合格率98.85%;全省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卫生案件41件。 (三)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截至2014年12月底,学校卫生实际监督7013户,监督覆盖率74.35%;传染病防治实际监督21593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100 %,其他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82.54%,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327件。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 截至2014年12月底,职业卫生实际监督146户,监督覆盖率100%;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46户次,合格率100%;放射卫生实际监督1594户,监督覆盖率100%,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983户次;全省依法查处放射卫生案件187件。 (五)医疗卫生和血液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截至2014年12月底,医疗卫生实际监督16850户,监督覆盖率71.06%;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35421户次,合格率96.77%;依法查处医疗卫生案件1637件;采供血机构实际监督16户,监督覆盖率88.89%;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44户次,合格率97.73%。 九、卫生计生人才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建设。2014年,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大学生1531人,招收42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抽调1320名城市医生到基层开展支援工作。继续实施天津市对口帮扶甘南藏族自治州定向培养医学本科生项目,由天津医科大学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用3至5年时间为甘南州医疗机构培养医学本科生,2014年招录68名。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了基层中医人员从医资格准入考试,289名具有一技之长的民间医师被纳入村医规范化管理。 二是持续推进学科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省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用于加强12个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累计获省级财政补助1.7亿元。全省共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5个,累计获得中央财政补助经费6800万元。2 人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6人入选“陇原创新人才”,获资助42万元。8人入选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员。2人入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协调组织部选送28名高层次人才到海南疗养。层层组织开展全省卫生计生行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举办10场省级决赛,2人被授予全省“五一劳动奖章”,81名选手被省总工会授予“甘肃省技术标兵”称号。 三是持续开展卫生计生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组织完成2013年全省计生专业高职资格评审工作,36人获得计划生育高职资格。组织完成2014年卫生计生专业与中医药专业高职资格评审工作,有1400人获得高职资格,为历年最多。协调人社厅将高级实践技能考试考务工作调整到我委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卫生技术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48198人参加考试。利用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助,组织白银、庆阳市基层卫生计生机构240人参加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211人获得生殖健康咨询师资格。 四是持续强化卫生计生人员进修培训。2014年,全省选派500余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境)外进修,选派2000多人到省外进修,组织3000多人到省内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全年完成基层卫生人员、中西医人员、全科医师、社区卫生人员和公共卫生人员等共49项324301人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任务。 五是持续健全完善人才工作制度机制。继续推行乡镇有效正高级职称评审制度,落实全科医师职称评聘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省人社厅,制定出台《全省乡村医生职称评审办法》,在全国首次在全省为村医评定职称,是吸引和稳定村医的创新之举。会同省人社厅,制定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岐黄中医药技术系列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将中医药师承教育、院内制剂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传播和药膳推广等加入任职条件,在全国首次将中医药专业特色和岐黄中医药文化特色纳入到技术等级岗位认定工作。继续推广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制度,省属9所医院落实比例达到70%以上,部分市州在提高编外护理人员待遇、规范编外护理人员管理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 十、2014年疾病谱分析情况 2014年全省共上报门诊数据18447632例,上报住院病例1880363例。按照ICD-10疾病分类,全省门诊前五位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27.33%)、消化系统疾病(13.16%)、泌尿系统疾病(8.48%)、循环系统疾病(8.35%)、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7.93%)。 与2013年相比,全省门诊前五位疾病顺位没有改变。呼吸系统疾病仍排在住院前五位疾病中的首位,消化系统疾病排第二位,泌尿系统疾病排第三位,循环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分别排第四位、第五位。

全省住院前五位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16.96%)、循环系统疾病(16.16%)、消化系统疾病(12.80%)、妊娠、分娩和产褥期(9.60%)、损伤、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7.62%)。 与2013年相比,疾病谱排序前五位疾病没有变化,呼吸系统疾病仍排在住院前五位疾病中的首位,循环系统疾病排第二位,消化系统疾病排第三位,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损伤、中毒及外因类疾病分别排第四位、第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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