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兰州市教育局完善制度强化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追究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兰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办法》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的责任追究明确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所在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取消三年内评优选先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情节严重、应受处分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同级人社部门或其主管部门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