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实录

03.06.2019  19:42

      5月1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扫黑除恶”主题系列发布会的第五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负责人孙燕飞介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周连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斌,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于江,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魏至玉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甘肃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刘伯荣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是 “扫黑除恶”主题系列发布会的第五场。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负责人孙燕飞先生介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周连宝先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斌先生,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先生,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于江先生,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魏至玉先生,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香港驻甘、省市3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负责人孙燕飞同志介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进展情况、主要工作成效、下一步重点工作。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负责人孙燕飞
      孙燕飞: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又与大家见面了!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举办的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省内外新闻媒体和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们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大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鼓舞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谨代表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介绍一下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近16个月的进展、成效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第一个方面:全省专项斗争进展和成效
  自2018年1月23日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方面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以空前的决心和力度向黑恶势力发起了强大攻势。截止4月底,全省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33个,涉恶犯罪集团91个,涉恶犯罪团伙244个,破获刑事案件25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71人,缴获枪支18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1.8亿元;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45件、被告1062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56起罪犯356人,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3起罪犯137人。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治安形势持续改善。去年全省刑事发案实现近5年最低,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1%,“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28%,毒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41.1%,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92.84%,各市(州)均在90分以上,社会大局保持持续稳定。二是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掌握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2045件,核查1791件,核实涉黑涉恶线索203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3人,组织处理160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三是基层组织持续加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省筛查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支部3673个,整顿提升2145个,调整撤换村党组织书记894人,查处涉黑涉恶及村霸问题的村“两委”成员29人。四是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并进,组织开展了10多项专项整治,一批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整治解决,扰乱破坏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不法活动大幅减少,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我省开展专项斗争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如五级书记带头抓、实施“落实领导责任和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制度、深入分析查找“零涉黑(恶)案”市州和县区原因、专门部署安排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有奖举报以及举报人保护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省级挂牌督办、健全完善工作运行和执法办案机制、因地制宜开展专项督导、集中培训全体参战人员等做法,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肯定。
  虽然全省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和短板,我们将逐一研究整改解决的办法,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落实。
  第二个方面,下一步的工作考虑
  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4月25日和26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研究提出了对策措施。4月26日,省委省政府又专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按照三年总体目标和2019年“深挖根治”的阶段性要求,以及中央关于打好大案要案“攻坚仗”、起诉审理“法律仗”、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的要求,下一步,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重点在线索核查、专案侦办、起诉审理、破网打伞、行业整治等方面持续进行攻坚突破,进一步提高斗争实效、扩大斗争战果,努力为建国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在线索核查上攻坚突破。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涉黑涉恶线索管理中心,充实人员,把科技和人力手段结合起来,规范线索办理流程,完善集中核查机制,严格落实核查责任,确保做到群众举报的每一条涉黑涉恶线索都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核查办结,真正提高核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此,我们已作出安排,组织各级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确定一批重点线索,抽调专人进行核查,来一次集中清理。同时,各市(州)扫黑办直接掌握一批线索,跟踪督办,一查到底。省扫黑办也列出了一批线索,正在组织力量进行督办、直查和抽查,尤其对查否但仍有举报的线索,直接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异地核查、暗访等方式深挖核查,确保查个水落石出。
  二是在专案侦办上攻坚突破。凡是涉黑案件,都由市(州)公安局长任专案组组长,从全市范围内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集中管理、集中办公、集中攻坚突破,并实行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凡是涉恶集团案件,都由县一级公安局长任专案组组长,牵头抓好案件侦办。对省上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件,组织专家组逐一会商研判,为依法办理好案件提供政策和法律指导。
  三是在起诉审理上攻坚突破。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下一步,大量的涉黑涉恶案件将进入起诉和审理阶段,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完善办案机制,选优配强政法机关专业办案力量,强化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化团队建设,着力提升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水平。同时,我们还要采取庭审直播、现场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抓好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办理工作,形成示范引导效应。
  四是在破网打伞上攻坚突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不见底决不罢休。在这方面,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环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全程注重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注重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方面的证据收集,并注重从过去处理过的案件中查找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同步介入办案,确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形成破网打伞的整体合力。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对于纵容包庇、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政法干警,依法严惩,毫不留情。
  五是在行业整治上攻坚突破。我们将始终紧盯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刑满释放、犯罪前科、社会闲散等重点人员群体,紧盯网络空间、金融市场等新兴领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和服务管控的办法措施,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真招、硬招,提高对隐藏其中的黑恶势力的发现打击能力。同时,始终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打掉长期盘踞基层的黑恶势力时,同步派出综合整治工作组,填补管理真空,跟进善后措施,防止新的黑恶势力滋生。
  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注支持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我们一道鼓舞人心、弘扬正气,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孙先生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挖伞破网”战果和近期省纪委监委开展的工作?
      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周连宝
  周连宝:
  谢谢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对扫黑除恶“挖伞破网”工作的关注。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两个结合”、“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要求,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我们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市州纪委监委和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分别进行集中约谈;先后两次组成12个工作组,深入市州对“挖伞破网”工作进行全覆盖调研督导。据统计,截止4月底,全省“挖伞破网”立案127件;处理人数363人,其中处理县处级干部40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挖伞破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为进一步推动“挖伞破网”工作向纵深推进,4月26日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后,4月28日,省纪委监委紧接着在白银市召开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挖伞破网”现场会议,我们决定,将5月份确定为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挖伞破网”集中攻坚月,按照“五个一律”要求集中开展“清零行动”,进一步扩大战果,提升“挖伞破网”工作质效果。这“五个一律”具体是,省纪委各监督检查室主任一律取消休假、一律取消外出、一律取消培训,亲自担任督导组组长,抽调白银公司、省铁投公司、省农垦公司、靖煤集团、省农信社纪委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统筹整合力量对“零战果”市州纪委监委一对一开展“清零”,并对县处级以上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力量直查直办;对“挖伞破网”不担当、不作为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一经查实,一律追责问责。目前,省纪委驻武威督导组督导工作已见成效,武威市本级及所属古浪、民勤两县“挖伞破网”已实现“零突破”。同时,我们要求各市州纪委监委也要参照省纪委做法,集中时间和力量对“零战果”县区开展“清零行动”,在短期内取得相应战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精准认定“保护伞”。与省扫黑办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指导意见》,将“保护伞”细化为违规插手型、帮人说情型、打击报复型、有案不查型、滥用职权型、干扰查处型、违规减刑型、收受贿赂型、失职渎职型、通风报信型、窝藏隐匿型、合谋串通型、输送荣誉型、提供援助型、包庇纵容型等15种类型,对这些“官伞”、“警伞”和“庸伞”,发现一个深挖一个,特别是出重拳深挖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经营黄赌毒、组织强迫容留妇女卖淫、非法采砂、垄断经营、非法侵占集体资源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二是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在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基础上,抽调4名工作经验丰富、既懂纪又懂法的退休地级纪检监察干部蹲点省纪委,从省级公、检、法、司机关抽调16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精力充沛的政法专业干部,分成4个工作组,交叉分赴公、检、法、司四个单位,从省上信访“大池子”中、从省两院报告披露的涉黑涉恶案件中、从司法机关近年来已经办结的涉黑涉恶案卷中找线索;动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深入群众找线索;注重发挥巡视巡察“利剑”、派驻监督“探头”、廉政监督员“前哨”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三是加快“挖伞破网”进度。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交、协同办案、同步调查等制度,把全省已侦结的33起涉黑案件,91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244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以及119个“村霸”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挖伞破网”的重中之重,将监督执纪力量和重心向这些案件倾斜,实现对公安机关已侦结涉黑涉恶案件“挖伞破网”工作的全覆盖。近期,已从纪检监察系统抽调60名纪检监察骨干,由15名地级干部任组长,组成15个“挖伞破网”核查组,近期将开展业务培训,待中央督导组进驻甘肃后,对转交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确保快查快结、快速反馈。
  四是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政策规定“挖伞破网”,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对于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搞权钱交易的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一律深挖彻查、严惩不贷。对于作风漂浮导致的工作失误,坚持挺纪在前、纪在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治病救人、挽救干部。
      甘肃新闻综合广播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请问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魏至玉
  魏至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组织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下功夫抓好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多次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元平同志9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并带头到基层调研指导、推动工作。省委组织部先后制定下发8个《通知》《方案》等相关文件,对全省组织系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今年3月份,专门召开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分管部长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具体安排。全省各级组织部门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安排,紧盯重点任务,指导基层党组织宣传动员群众揭发问题线索,对有关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处理,扎实推进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认真开展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坚决清理涉黑涉恶、有前科劣迹和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村“两委”成员,有效加强了村“两委”班子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主要的工作有三个方面:
  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夯实扫黑除恶的组织基础。我们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补齐基层组织建设短板。近年来,每年都根据中组部统一要求,对照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10种表现,按10%的比例倒排确定整顿对象,“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方案、建立台账,通过县乡领导挂点包村、选派第一书记、健全制度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兴办民生实事、发展集体经济、调整不胜任村干部等办法,坚持不懈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2018年全省排摸的2032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完成整顿提升。2019年,全省按要求排摸出164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继续进行整顿,目前已有113个完成整顿工作。通过持续不断整顿,全省农村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在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越来越突出。
  二是认真开展任职资格联审工作,下功夫净化村干部队伍。以县为单位,建立了由组织部门牵头,纪委监委、公检法、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参与的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机制,对11.2万名村“两委”成员是否存在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涉黑涉恶、是否违纪违法等问题,普遍进行了一遍“过筛子”式的联审排查。截至4月底,全省共联审出有问题的村“两委”成员484人,其中受过刑事处罚141人,存在涉黑涉恶问题17人,存在其他问题306人。根据排查情况,及时清理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党组织书记174人,其中受过刑事处罚35人,存在涉黑涉恶问题4人;同步补齐配强村“两委”成员291人。通过资格联审和果断处理,有效构筑了黑恶势力渗透农村基层政权的“防火墙”,净化了村干部队伍,增强了村干部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了村级组织在党员群众中的威望,提升了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是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和有关领导干部。把核查处理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来抓。省委组织部对10个查处了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的村,进行跟踪督办,对省扫黑办移交的10条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州党委组织部并提出核查要求。指导全省86个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信访地址,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核查办理,确保线索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截至4月底,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共收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294条,核查出有问题的147人,对其中的24名村党组织书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名村党组织书记予以调整撤换,10名村党组织书记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各级组织部门延伸工作链条,对违纪违规发展党员、换届候选人把关不严,导致有前科劣迹人员混入党的组织、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以及推动扫黑除恶不力、行业监管失职渎职,甚至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91名领导干部,分别给予了诫勉、撤职、降职、免职、党内警告等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通过问题线索核查和处理,有效推进了村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意识的形成,使大批基层领导干部受到教育和警示,有效净化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维护了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甘肃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蓝图”,甘肃高院在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主要抓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重点什么?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斌: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为确保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我们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提高政治站位为统领。院党组将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提出了“提高站位、依法从严、标准法定、强调配合”的基本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加强统筹指导。
  二是加大审判力度。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姿态,截止今年4月底,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56起罪犯356人,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3起罪犯137人。临夏马克英涉黑案、兰州新区常进元“村霸”案、临夏马赛吉、马永忠恶势力团伙案、张掖吴荣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顺利审判,向全社会有力传递了党中央和省委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力度。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法院全面建立案件台账制度以及横向、纵向信息沟通体制,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跟踪,定期清查。同时建立案件督查督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移交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推动专项斗争深入有序开展。
  四是延伸审判职能。注重与公安、检察等机关沟通协作,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制度和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在线索摸排、移办移交等方面实现顺利对接,取得良好效果。
  五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审判、微博庭审直播、主题宣传活动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严打氛围,扩大打击效果。
  在最高法院去年10月底召开的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甘肃高院作为全国六个高院之一,做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2018年度甘肃高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也是全省唯一获得这一荣誉的单位。
  下一步工作重点:今年是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专项斗争接下来面对的是深水区、攻坚期,越来越多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案件将集中进入审判环节,其中还有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需要重点攻坚。
  一要继续在“打伞破网”上狠下功夫,对黑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保护伞”及其违法犯罪线索,要仔细甄别,深挖细查,及时移送,以本案的办理为抓手,集中摧毁一批黑恶势力团伙及其背后“保护伞”,为平安甘肃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要继续在“打财断血”上狠下力气,深挖犯罪线索与彻查利益链条同向发力,依法从严判处财产刑,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三要始终坚持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中央精神和相关法律政策,既要用足用好,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又要用对用准,确保定性有据、宽严有度。坚持罪责刑相适应,避免畸轻畸重、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置涉黑涉恶财产时,既要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又要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斗争形成合力。省法院将继续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帮助中基层法院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政法各单位联系沟通,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做到分工明确、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形成合力,共同打好大案要案“攻坚战”、起诉审理“法律战”。
  五要以司法建议为重要载体,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注意发现社会治理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提高社会风险整体防控能力。
  正所谓“船到中流浪更急”,我们定会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紧迫感,紧紧围绕三年工作目标,以加强专业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为着力点,以高质量审理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为突破口,以中央督导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省广电总台广播新闻中心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期,甘肃省检察机关有哪些新的举措?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办案,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作为检察机关,一要转变理念,把握“五个”定位,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是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力度,介入过程中既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又要明确角色定位,把握好“”,帮助公安机关分析研判侦查方向,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二是做黑恶定性的把关者。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格依法审查,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准确认定,确保定性准确。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对改变黑恶定性的要有理有据;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前须三级院同步把关,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做依法从严的推动者。对黑恶势力犯罪既要快捕快诉,又要结合案件情况,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要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同时对财产刑提出量刑建议,从经济基础上给予黑恶势力沉重打击,达到“打财断血”的目的;四是做严格执法的监督者。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五是做社会治理的促进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既承担打击犯罪职能,也承担着综治维稳责任,要克服坐等办案、就案办案思想,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和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二要统筹兼顾,处理好“五对关系” ,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处理好依法与从严关系。坚持罪刑法定,严格定罪标准,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准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既不人为“拔高”凑数,扩大打击范围,也不能随意降格处理,使黑恶势力成为漏网之鱼,逃避法律追究。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不捕、不诉条件,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要依法从严惩处,毫不手软;二是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不能牺牲质量追求数量,不能为求突破而人为降低案件质量。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公安机关核查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跟踪研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提升线索成案率;三是处理好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检察机关既要发挥好职能作用,从大局出发,围绕专项斗争要多想、多干,做出应有的贡献;又要避免本位主义思想,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处理好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源头治理的关系。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对近年来已审结案件开展“回头看”,注重挖掘“案中案”。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确保打击黑恶势力与打击“保护伞”协调推进。注重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安乱象,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确保“扫黑”“打伞”与综合治理同步进行;五是处理好内容与载体的关系。工作要有载体,形式与内容同等重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总结经验做法,编发典型案例,准确指导基层实践。
  三要多措并举,落实“十个必须” ,推动专项斗争纵深发展。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2019年“深挖根治”的目标要求,深化部署,强化举措,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强大攻势,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工作中要落实“十个必须”:一是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提前介入;二是对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由专门办案组办理,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要亲自带头办案;三是对所有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后层报省院同步审查,把关定性;四是对所有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主犯提出依法从重的量刑建议,体现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要求,对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五是对改变公安机关黑恶定性的案件,必须经过两次退查,确实不能认定的,需向公安机关及时说明理由;六是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逐案深挖彻查“保护伞”,发现线索由市级院及时移交同级扫黑办,并报省院备案;七是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深入分析,逐案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八是对拟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报上级院审批;九是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纳入年底案件评查范围,进行重点评查,确保案件质量,确保打准打狠;十是各级院必须由检察长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供必要保障。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下面请记者朋友提最后一个问题。
      甘肃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第二年,我省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效如何?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打算是什么?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于江
  于江: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的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向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有计划、有步骤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止4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1个,恶势力团伙24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71人,缴获枪支18支,查扣涉案资金11.8亿元,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
  在一年来的斗争实践中,我们深切的体会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一年多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联系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全省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运用新闻媒体、“甘肃公安”、“阳光警务”、街面宣传等方式,全面扩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途径,完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积极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营造了全民参与、人人喊打的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公安机关从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入手,不断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工作,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对于受理群众举报、核查摸排出的涉黑涉恶问题,我们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穷追猛打、深挖彻查,全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以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中央部署专项斗争今年已进入第二年,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精准发力、善作善成,进一步抓好线索摸排,切实提升线索核查质量;进一步提升打击质效,紧盯重大和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不放,再集中攻坚一批复杂疑难的大要案件;进一步提升“打伞”与“打财”力度,彻底深挖各类“保护伞”,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进一步加强协同综合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滋生土壤,以更大的工作决心、更强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举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持人:
  谢谢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扫黑除恶进行时】肃州区检察院坚定初心决心 亮剑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肃州区检察院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