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兰州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安排部署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09.06.2019  15:41

      6月6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9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省第一次工作对接会议和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与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省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了整改措施,安排部署了全市检察机关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期间配合工作、督导甘肃省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问题整改,把中央督导作为推动专项斗争的契机,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有力武器。
      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省第一次工作对接会议和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与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省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做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中央督导为契机,要着力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要坚决克服专项斗争是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的思想,全院全员出动,举全市检察系统之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二是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全市检察机关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度缓慢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督导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清零”及省、市检察院案件督办令的要求,争取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分工与协作的关系,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要注重在案件办理中体现依法严惩的要求,主动依法提出量刑建议、财产刑建议,加大“打财断血”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破网打伞”工作力度,按照 “一案三查”要求认真摸排线索,畅通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移送并监督核查“保护伞”线索。兰州市检察院要组成督导组赴各县区检察院督导省市两级院“督办令”的落实情况,并对各区县检察院台账登记、资料准备、工作保障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尽快起诉。同时,要结合案件办理,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五个指导意见,在学深学透,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做到以学习促进办案,以办案效果检验学习成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做好社会治理推动者”的工作定位,认真处理好扫黑除恶与源头治理的关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在增强检察建议主动性、保证及时性、提高针对性上下功夫,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全市两级院要在前期开展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扎实开展以案释法,提高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推动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五是要进一步全力配合支持中央督导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此次中央督导作为推动专项斗争深入扎实开展的良好契机,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做好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努力方向。要严格按照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全力配合、支持督导工作,以问题整改成效检验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