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肃州区检察院坚定初心决心 亮剑扫黑除恶

09.06.2019  15:4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以来,肃州区检察院不断强化办案力度,突出打击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纵深发展。
      勇于担当作为,严格依法惩治。该院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要求全院干警敢于担当、勇于亮剑,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该院始终把强化办案力度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着力点,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加强提前介入,严格依法审查,准确认定,层报审核,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综合利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追捕追诉等监督手段,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办案中坚持案件审查的独立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扫黑除恶,确保所办案件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
      动员全民参与,凝聚打击合力。该院通过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疑难案件和问题会商协调,与公安、法院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成员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讨三部门在办案中的程序街接和界限把握问题,统一证据标准和执法尺度,消除认识分歧。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积极的互动工作关系,为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夯实基础。只有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才能真正形成扫黑除恶的合力。肃州区检察院突出动态报道、典型案例报道、成果展示三个宣传重点,突出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和专项斗争成果,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弘扬正能量,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线索。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了关键阶段,根治重点在于破网打伞”。肃州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要求,把线索摸排核查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积极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梳理串并,深挖细查线索。目前,已办理上级转办线索3件,受理当事人举报线索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件;通过办案,发现线索10件,已向上级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公安机关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9件。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对相关单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向公安机关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
      截至目前,该院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11件209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恶案件5件75人,经审查认定涉恶案件3件50人,批准逮捕3件47人,追加漏捕犯罪嫌疑人9名,依法排除2件2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件206人。经审查,认定涉黑案件1件34人,涉恶案件7件105人,已起诉8件189人,依法排除2件26人,目前均已起诉。法院已判决涉黑案件1件34人,已判决涉恶案件2件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