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应瘦身,监督更须跟得上
1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意见表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5项加分项目。
目前高考全国性的加分项目,共11项,如今一下子减少5项,力度不可谓不大。特别是裁减了最容易弄虚作假的加分项目,比如体育特长生,更是大快人心。此前媒体多次报道,一些身体孱弱的学生,却能轻易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取消加分项目,显然是遏制乱加分的釜底抽薪之策。
而目前仍有多项加分项目,分别为“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应该说,这些加分项目的设置和保留,既有必要性,也符合法律规定,不应该取消。
但是,只要有加分项目就会有人弄虚作假。2009年,媒体报道,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涉及少数民族加分造假。据了解,其父系巫山县招办主任何业大,其母为巫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卢林琼。如今,少数民族考生仍有加分资格,会不会有人造假?
不该加分的考生,通过造假加分,就好像发令枪未响,已提前跑了一段路程,这对那些遵守规则的考生何其不公?如果一些贫家子弟成为不合理加分政策的牺牲品,他们又如何改变命运?正如教育专家杨东平所言,如果教育机会可以用金钱购买或用权力交换,教育就不再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伟大工具,而异化为制造和扩大社会差距的帮凶。
该如何避免乱加分现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谁加分?因何加分?应该在高考前公之于众,让学生以及全社会共同监督。如果发现造假,必须严肃处理,而不能不了了之。此前,一些地方的考生乱加分,被媒体曝光后,仅仅取消加分。究其因,考生乱加分背后,往往有学校参与。
值得提及的是,相关部门表示,对仍保留的加分项目,谁主管,谁审核,就谁负责,并实施三步全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入选资格名单要公示、最终录取名单要公示。同时还畅通申诉和举报渠道,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实行三取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有了制度安排,就需严格落实。
高考加分瘦身,是高考公平的一小步,能够为教育公平加分。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以及不折不扣的监督机制,真正遏制住考试腐败,教育公平才更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