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高考加分"瘦身" 自主招生"统考"后选拔

19.12.2014  14:06
关注:高考加分"瘦身" 自主招生"统考"后选拔 -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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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ww.jyb.cn

   编者按: 12月17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出台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同日,教育部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直接回应自主招生这一社会热点。

  由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自2015年起,取消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同时建立加分资格审核责任制,实行倒查和追责。

  针对自主招生中的不规范不透明、“掐尖”抢生源等弊端,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自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同时规定不得采用高校联考方式,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不能组织专门培训等,加强信息公示,严查11类违规行为。 

聚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文件之三

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加分大“瘦身” 高招更公平

取消奥赛等鼓励类加分项目 保留烈士子女等扶持类加分项目

  高考加分近年来饱受争议,如何根治诸多加分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在对31个省份进行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今天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对高考加分进行大幅“瘦身”,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    >>>详细

   专家解读:严格规范做“减法” 权力寻租没空间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问题较为突出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情况,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教育部等部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新政出台后,高考加分做了哪些“加减法”?如何推进政策平稳落地?为此,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戴作安、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熊俊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吴迟迟。  >>>详细

  【专家解读】

   宋承祥:积极稳妥减少规范高考加分项目

   戴作安:大幅减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熊俊钧:深化改革 规范管理 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吴迟迟:积极稳妥减少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新闻链接

高考加分政策回顾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

  2014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013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应该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

  2010年《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

  调整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以及体育特长生加分;系统清理地方性加分项目,规范加分工作流程。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

   1987年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等,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聚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文件之四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统考”后选拔 举才更科学

高校不得采用联考方式 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明年自主招生怎么考?新高考方案对自主招生政策提出重大修改,这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天,终于有了明确回应。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对自主招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剑指“掐尖”、“抢生源”等热点问题,要求2015年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实施,所有试点高校一步到位。    >>>详细

   专家解读:禁止联考防“掐尖” 阳光招生促公平

  新一轮自主招生改革的重点和意义何在?如何有效纠正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偏差?就这些问题,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北京大学招办主任王亚章、清华大学招办主任于世洁、北京师范大学招办主任虞立红、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史贞军、天津大学招办主任谷钰以及武汉大学招生处处长王福。  >>>详细

  【专家解读】

   王亚章:让自主招生回归本质

   于世洁:浅谈自主招生政策调整

   虞立红:科学选才 规范管理 让自主招生更具生命力

   史贞军:2015年自主招生整装再发

   谷钰:发展视角下自主招生改革实施要点的思考

   王福:积极推进新一轮自主招生改革

  □新闻链接

自主招生政策回顾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严禁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对试点高校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凡是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试点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

  2012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试点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纳入本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2003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