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烈士遗属优先解决工作

03.06.2014  22:59

   中国甘肃网6月3日讯 (记者 邵江梅 通讯员 贾杰 胡开尧)为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解决部队官兵后顾之忧,日前,省政府、省军区批转了甘肃省人社厅、省军区联合制定的《甘肃省军人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这是甘肃首次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也是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之后,惠及部队官兵的又一新政策。 《办法》提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需要就业的,由政府优先安置。

  《办法》规定,驻甘部队随军家属,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驻地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接收单位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和随军家属实际情况,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置;随军前是事业编的家属,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进行定向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随军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随军家属需要就业的,由政府优先安置;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按照不少于招录3%的比例优先聘用随军家属。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按照办法还明确,中央和各地垂直管理单位应对口安置驻军随军家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对暂无工作的家属,各地应将其纳入政府就业支持,通过免费的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援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就业。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随军军属要积极创造提供平台,落实优惠政策,为军嫂搭建就业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