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院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陇南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12月8日,陇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连城主持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本次约谈对象是各县区院检察长和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会上,高连城检察长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向与会人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抓好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在统筹部署各项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积极履行好党组和支部的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要用勇于担当领导责任,严格以身作则。作为县级院党组书记和市院部门负责人,一定要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要注重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党组一班人或本部门全体干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三是要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加强职业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把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干警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要强化措施,做到干警监督管理常态化。要牢固树立“大监督、严监督、常监督”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与干警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了解干警的工作状况和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解决。五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形成监督管理的合力。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规定,从干警管理的实际出发,制定各种更为具体的约束制度,使检察干警言有准则,行有规范。建立健全自身监督机制,强化对干警的外部监督。六是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要把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中,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考核等次重要依据。
约谈前,高连城检察长和市院党组成员、各县区院检察长以及市院全体干警参观了刚刚竣工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