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赴永登县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

12.12.2014  14:51

    12月11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在永登县为全县县级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乡镇党政领导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辅导报告,并对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三运的具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意见》,以及市委《实施办法》,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标准和要求,主动承担“既挂帅又出征”的责任,确保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

        会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认识深化,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使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所肩负的主体责任,从思想认识上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落实环节上,要坚持把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作为关键环节,推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等各项职责,自觉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进而带动和推动党委集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领导责任的全面落实。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按照省委书记王三运提出的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等“四式”工作办法,从具体内容、履责情况到实际效果、倒查追究等各方面建立形成完整的主体责任系统。同时,围绕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建立完善纪委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查办案件等监督责任的体制机制,为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针对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敢批评人等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追责刚性,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切实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不断督促各级各方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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