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政局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酒泉市深化双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来,该市民政局迅速行动,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责任。 制定了《酒泉市民政局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力责任,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承担扶贫工作任务的科室人员分别签订了《深化双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责任书》,督促帮扶干部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真心实意帮助贫困户落实精准扶贫措施。
二是制定脱贫方案,实施项目帮扶。 全局25名科级以上干部包抓瓜州县腰站子乡唐墩村33户125人,拟定2015年脱贫13户、2016年脱贫16户、2017年脱贫4户。截至目前,局领导和帮扶干部以小分队和集体进村入户形式7次深入唐墩村,详细了解帮扶户生产生活,摸清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找准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在充分征求乡、村、组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唐墩村发展现状和帮扶对象家庭实际,制定了《酒泉市民政局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村、组、农户三个层面的具体扶贫计划,做到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精准”,形成了“点对点、人盯人、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选派1名干部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为帮扶对象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咨询、意见反馈、沟通联络、排忧解困等服务。同时,捐赠了价值3万元的图书,支持唐墩村文化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项目1个,补助资金11万元,目前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唐墩村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锻炼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提高救助标准,实现政策脱贫。 今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1%,达到每人每年2434元;月人均补助水平实际提高19.8%,达到139元。其中:一类低保对象8835人,补助水平275元/人·月,年保障标准3300元/人·年;二类低保对象26450人,补助水平234元/人·月,年保障标准2808元/人·年;三类低保对象49747人,月补助84元;四类低保对象22610人,月补助58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6822户107645人,发放低保金7892.31万元。一、二类低保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对三、四类低保对象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620万元,支出农村居民临时救助资金227.64万元。资助110619名农村低保对象参保参合,支出补助资金452.98万元。
四是完善救助措施,助力精准扶贫。 做细做实农村低保基础工作,对精准扶贫对象再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纳入农村低保的家庭,因疾病、残疾、子女上学等原因加重生活困难程度的,及时调整救助档次,提高补助水平。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严格界定医疗救助对象,确保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应救尽救。积极争取省民政厅增加医疗救助资金额度,在重点救助的基础上,把精准扶贫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加大资助参合力度,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农村低保一类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农村低保二类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30%的标准给予资助,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给予资助。
(酒泉市民政局 马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