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教师安心编织孩子多彩梦
□资料照片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省将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11月 1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实施办法》有30个政策点聚焦乡村教师,力争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让乡村教师安心编织农村孩子多彩梦。全省乡镇及以下专任教师18.7万人
据介绍,我省《实施办法》主要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补充、培养培训、生活待遇、奖励扶持、编制管理、交流轮岗、责任落实等方面出台了系列组合支持措施。10月27日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实施办法》立足为乡村教师办实事,做好事,加大对乡村教师的支持倾斜力度,制定出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惠及广大乡村教师的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确保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
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义务教育学校10517所,其中农村学校8544所,占81.24%。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225491人,其中,乡镇及以下专任教师18.7万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77%,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22%。
综合性保障政策: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
关键词:职称
各地将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加大对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倾斜支持力度,保证指标分配乡村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人数比例;
改革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实行评聘合一,动态管理,将分设的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乡村教师在评定职称(职务)时,达到初级、中级职称(职务)晋升年限的,经师德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职务)。在晋升高级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关键词:补助
全面落实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全省乡村教师在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至600元基础上,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获得荣誉的教师适当提高标准。
切实提高乡村学校班主任待遇,严格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09号)要求,《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在绩效工资实施总量的30%范围内(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依据边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别化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
县市区将根据教师与任教学校距离等实际情况,给予乡村教师一定的交通补助。
关键词:体检
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要监督用好医疗保险基金,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1次体检,对于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专家下乡巡诊。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关键词:夫妻
乡村教师夫妻双方均在同一县域内工作的,在自愿的情况下,由县市区负责选调一方到离家就近学校工作。
关键词:健康
每个乡建1所乡村教师活动中心,设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室,为教师身心健康提供服务。
关键词:信息化
所有乡村学校实现“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全覆盖,并为乡村教师提供必要的信息化设备。
关键词:食堂
按照“节约、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通过维修改造或新建扩建,为每所乡村学校修建一所食堂,并配备餐桌椅等相应设施设备。
关键词:住宿
按规定标准,为乡村教师修建集办公、住宿为一体的周转宿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59号)精神,从2016年开始,将解决村一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宿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周转房予以解决;把乡一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由县市区政府统一解决。
关键词:取暖
足额保障乡村学校取暖费,百人以下乡村学校公用经费按照百人核定。
关键词:编制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学点编制按班师比的方式核定。
关键词:代课教师
逐年合理消化、多渠道解决2003年以前县级政府聘任的代课人员问题,到2020年力争实现无代课人员的目标。
关键词:工勤人员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炊事员、校医、保安等工勤人员配备问题。
“下得去”政策:晋升职称须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
建立省级统筹规划、统一选拔、严格标准、精准招考、优中选优的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补足配齐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为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
积极争取扩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参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政策,实施“幼儿教师特岗计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
统筹省内师范院校招生计划,改革培养模式,精准免费培养“小学全科”、“中学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实施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每年选拔一批家庭困难、学业优秀、有志从事乡村教育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师范院校就读,定向培养、协议服务。
根据健康状况,采取自愿原则,通过协议返聘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累计)的经历,县域内教师职称评定,中级以上必须有乡村任教3年以上经历。
积极探索“大学区”管理体制,推行学区走教制度,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特别是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在学校之间、乡县之间、城区之间、县际之间合理流动。
“留得住”政策:省政府将表彰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
建立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荣誉制度,对乡村教师予以鼓励。省政府将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予以表彰;市县政府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表彰。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专项资金,对长期在乡村工作的优秀教师予以物质奖励。
适当扩大省政府“园丁奖”表彰数量,名额分配重点向基层一线和乡村教师倾斜。
对乡村从教20年以上教师的子女,在省内教师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高中升学照顾政策。
各地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开展“最美乡村教师典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教得好”政策:对考核不合格者及时清退出教师队伍
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将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关心教育乡村教师,优先发展甘于奉献乡村教育的优秀教师为党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教师管理专门机构建设,完善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为乡村教师逐一建立师德、业绩、培训、荣誉、健康档案,健全完善乡村教师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教师退出机制,严格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需求的,通过转岗等方式及时退出教师队伍。
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保障。在加强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同时,市州将建设教师培训中心,县市区将建设教师发展中心,乡村要建设教师活动中心,积极构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加强革命老区和藏区学前教育转岗教师、藏区双语教师培训,不断丰富培训内容,着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开展“巡回支教”活动,每年安排一批城市优秀教师、校长到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教挂职。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大学生赴藏区开展双语顶岗支教。
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从2016年起,“省培计划”新增经费倾斜支持乡村教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