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待遇有望高于县城教师

11.11.2015  14:02

     新华网甘肃频道11月10日电 10日上午,《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市宁卧庄宾馆举行,甘肃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旦智塔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旦智塔表示,这一计划的出台将大力提高甘肃省乡村教师的各项待遇,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旦智塔介绍《实施办法》有关情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主要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补充、培养培训、生活待遇、奖励扶持、编制管理、交流轮岗、责任落实等方面出台了系列组合支持措施。让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任务明确 保障得当  让“老大难”成为过去时

    旦智塔介绍,为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老大难”问题,甘肃省立足自身实际,从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细化措施,全面倾斜支持,提出了十项主要任务和八项保障措施。

    十项主要任务具体为:严格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重新核定乡村教师岗位编制;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着力加强乡村学前教师队伍建设;逐级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八项保障措施为: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清单、落实经费保障、实施整体推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教师管理、突出宣传教育、严格考核问责。

    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及待遇 总体水平高于县城教师

    旦智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乡村教师的地位及待遇有了全方位的提升。《办法》实施后,甘肃省将全面落实省内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使乡村教师待遇总体上高于县城教师。全省乡村教师在享受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200—600元基础上,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获得荣誉的教师适当提高标准。解决了村一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宿问题;明确了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和交通补助;对同一县域工作的夫妻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可选调一方到离家就近学校工作。

    力争到2020年实现无代课人员的目标

    旦智塔还指出,截止到2014年底,全省有义务教育学校10517所,其中农村学校8544所,占81.24%。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任教师225491人,其中,乡镇及以下专任教师18.7万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77%,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22%。同时,经多年努力,甘肃省代课人员从5.5万人减少到目前的7600人左右。这些代课人员长期扎根乡村教育,为甘肃省乡村基础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甘肃省将逐年合理消化、多渠道解决2003年以前县级政府聘任的代课人员问题,到2020年力争实现无代课人员的目标。(李易安)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