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政法综治战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效。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社会治理规律和特点,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重点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根本遵循。政法综治战线要认真学习领会,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为着力点,以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为动力,把平安中国建设提高到新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治理面临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建设平安中国的责任感
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本途径,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对社会治理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战略,阐明了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从推进平安建设的角度看,至少可概括为以下10个方面:一是提出建设平安中国目标,要求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推进。二是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三是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政府和社会各归其位、各担其责,努力实现社会善治。四是提出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五是提出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要求重视疏导化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六是提出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要求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问题发生。七是提出处理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要求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八是提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要求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夯实平安建设根基。九是提出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求坚决打击恐怖主义,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是提出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要求推进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这些重要指示,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科学指南。
政法综治战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一手抓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推动平安中国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大平安理念,拓展内容、健全机制,提高平安建设水平。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平安建设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三是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健全领导责任制,发挥有关部门积极性,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局面。四是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组织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形成共同防控风险局面。五是坚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策策略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六是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爆缉枪、禁毒扫黄、打击金融证券犯罪等专项行动的同时,推动完善政策制度,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问题发生。七是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统筹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教化、心理疏导等手段,增强社会治理实效。八是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九是坚持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建立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机制,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十是坚持主动引导、赢得支持,建立健全宣传舆论工作机制,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为平安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理念在转变、格局在完善、能力在增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上升。近几年来,我国杀人、爆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在90%以上。
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背景下,社会治理面临新的阶段性特征,既蕴含新机遇,也伴随新挑战。
从国际格局看,世界正经历大变革大调整,合作与竞争同步上升。我国与世界的互动持续加深,国际因素的倒灌效应和国内因素的溢出效应相互交织。我们要主动适应国际格局新变化,统筹运用国内国际资源,增强社会治理工作主动性。
从经济发展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经济全球化出现波折。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新常态特征明显,但新旧发展动能转换需要一个过程,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潜在风险。我们要把社会治理摆到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动完善政策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从社会变革看,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社会日趋开放多样。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动员形式发生深刻变化,社会自组织日益活跃,原有的社会规范和管理手段逐渐弱化。我们要善于分析、把握社会变革趋势,既利用好机遇,又应对好挑战,增强社会治理实效。
从科技革命看,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生活所经历的一切都在转变。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从未在人类历史上发生过。这既为我们增强社会治理前瞻性、精准性、高效性,解决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了重要机遇,也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当前,我们面临的最现实安全威胁主要来自网络空间,网络安全的复杂性、影响力远远超过传统安全。我们要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大趋势,既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破解难题,又善于防范应对其带来的风险挑战,把社会治理提高到新水平。
从群众需求看,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人民群众需求越来越多样化,求发展、要公平、想参与的愿望增强,对安全的要求提高。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需求新变化,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综治战线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不竭动力。面对新的阶段性特征,我们需要在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推动社会治理工作与时俱进。如果不识变、不求变,墨守成规,社会治理就难有新作为。我们要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坚持向改革要活力、向创新要动力,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增强社会治理合力。联动融合是当今世界的潮流,也是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已经进入一个融合的时代。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背景下,各类风险跨界性、关联性增强,没有哪类风险不需要综合施策,没有哪个地方和部门不需要协调配合。我们要强化全局观念,摒弃本位主义,更加注重设施联通、信息互通,更加注重力量统筹、资源共享,更加注重程序对接、工作联动,更加注重地区协作、条块互补,更加注重线上线下一体互动、相辅相成,增强社会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适应新形势,以联动融合理念为引领,着力破解难题,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形成社会治理工作合力。各级综治委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优势,建设好综治中心,搭建好工作平台,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更加注重开放共治,努力打造命运共同体。现代社会,政府单打独斗已不适应公共服务需求多样化、社会问题复杂化的新形势。实际上,政府、市场、社会扮演不同角色,有着不尽相同的资源手段、行为方式、责任担当。只有分工负责、良性互动,才能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治理好社会。我们要以开放心态、宽广胸襟,平等对待各类社会主体,以开放架构、市场机制吸纳社会力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形成多样化治理模式,努力实现社会共治。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既能把政府的政策传递到群众中去,又能把能人志士凝聚起来,有效回应群众诉求,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我们要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为其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好平台,确保其成为政府的有力助手。加快培育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好他们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发挥好自愿交换、平等竞争、商业运作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善于运用市场思维、市场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善于运用利益引导、商业运作推进开放共治,善于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外包、保险等方式化解矛盾、防控风险,提高社会治理市场化水平。
企业不仅承担着维护自身生产经营安全的重要责任,而且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各类企业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资源、技术、人才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维护公共安全、建设平安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三)更加注重人民民主,把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创造性实践中。社会治理是亿万人民的事业。只有“依水行舟”,才能源源不断地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使社会治理永葆生机活力。我们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创造有利于人民参与的组织形式,努力形成共建共享格局。
基层自治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本质上就是群众自己的事情自主办。我们要推动加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贯彻居(村)委会组织法,深入开展以居(村)民会议、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实践,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协商民主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本质上就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多同群众商量。我们要树立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理念,善于在不同意见中求同,在不同利益诉求中权衡,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决策前,要认真倾听民意、了解诉求,确保出台的政策考虑周全、合理可行;决策后,要跟踪政策执行,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更符合实际。互联网具有迅速传播民情的优势。要不断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协商互动机制,努力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四)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具有权责明晰、程序公开、稳定社会预期的优势。实践告诉我们,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时,很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要善于运用健全的法治管住任性的权力,防止因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发社会矛盾。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推动把利益诉求纳入法治化轨道。把培育法治生活方式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发挥好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
法律是社会良知和秩序的底线。通过个案依法处理,为社会确立是非对错标准、明确行为底线取向,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善于以典型个案依法处理为突破口,给有关行业、群体确立规矩,发挥好执法司法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重要作用。针对社会治理过多依赖行政、刑事法律手段的状况,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民事法律手段,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社会矛盾,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维护公共利益,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
(五)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大数据在给各领域、各行业带来颠覆性变化的同时,也深刻改变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提升了我们改造世界的能力,成为促进国家治理变革的基础性力量。大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将极大地提高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我们要站在时代潮头,创造性地把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社会治理中,为社会治理插上腾飞的翅膀。
如果说数据是土壤中的“水分”,那么,开放数据就会形成土壤上流淌的“河流”。就像流淌的河流孕育了传统的城市文明那样,开放数据将快速孕育新的智能文明。当前,制约数据开放、共享、应用的一个重要症结是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要打破基于权力所形成的各种利益固化的体制壁垒,统筹有关地方、部门和互联网企业资源力量,对数据标准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建立科学的数据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内外融合难、上下对接难等问题。
大数据时代,要占领先机、赢得优势,不仅要看获取数据多少,更要看数据处理能力强弱。大数据应用的核心,就在于通过对数据的智能化处理,实现对数据价值的挖掘,揭示以往人们难以认识到的事物内在关联性。这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事物本质、把握发展趋势提供了可能。我们要善于运用智能化手段,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挖掘,实时关联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从中找到犯罪规律或趋势,推动由事后追溯向事前预测预警预防转变。
把科技革命与机制变革融合起来,将会迸发巨大的创造力。我们要把大数据应用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起来,推进职能优化、机制变革,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
(六)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社会治理长远发展奠定基石。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一个国家各领域基础性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有关部门就建立公民身份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登记、网络实名等制度出台一系列规定,为加强社会治理基础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加快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从事后处置应对向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转型,为实现社会善治提供制度保障。
实名制体现了行为自治、责任自负的法治原则,是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一招。我们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的总体方案》,尽快出台把实名制的原则性规定落到实处的办法,明确各方义务、责任,并建立严格的核查、追责制度。
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激励社会成员诚实守信,预防减少失信欺诈现象。我们要推动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信任根制度建设,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建设诚信社会、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提供支撑。加快推进人口信息系统与人像比对系统升级改造,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相关信用、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产权制度是保护企业、公民合法财产的基础性制度,能够有效稳定人们的预期,对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发挥好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健全依法保护产权的配套制度。完善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权的制度机制,依法惩治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总结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成功经验,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丢了市场。按照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与保障合法权益、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相统一的要求,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规范涉嫌违法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程序,有效保护企业、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三、高度重视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预测预警预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有传统安全威胁,也有非传统安全威胁。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积极防范、有效处置公共安全新威胁,确保公共安全。当前,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加剧,防范处置难度加大。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对公共安全风险滚动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维护公共安全能力和水平。
恐怖袭击是对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我们要绷紧反恐斗争这根弦,全力打好主动仗、持久仗。深入开展反恐国际合作,深化“去极端化”工作,促进反恐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
当前,传统犯罪不断变换手法。我们要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并举,创新机制,增强实效。对黑恶势力,要立足系统治理,健全对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监管、防控机制,完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移交制度,防止其坐大成势。对毒品犯罪,要按照综合治理思路,深入推进打击制毒、堵源截流、预防教育、强制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减少毒品危害。对“两抢一盗”犯罪,要划小作战单元,转变打击方式,以专业、灵活、高效的组织形式应对犯罪职业化。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要深化“互联网+”在打拐领域应用,推动形成全民反拐局面。
近年来,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们要坚持关爱又严管原则,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要求,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的责任。统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道德熏陶、心理疏导工作,完善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深入整治网络暴力文化、校园周边环境,减少不良影响。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矫正体系,为失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促进了社会开放、人员交流,也增加了公共安全风险。对高铁、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全程快速安检等措施落实到位。对物流寄递,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X光机安检、开箱验视、实名寄递等措施,建立全程计算机管理机制,织密安全网。
(二)积极防范、主动打击网络新型犯罪,全力维护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安全。在我国,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近1/3,每年还在增加。我们要克服以传统办法对待网络犯罪的思维定式,创新防范打击方式,实现网上治理与网下管理、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增强工作主动性。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我们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态度,按照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思路,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一是发挥好电信、银行等单位重要作用,落实源头防控责任。完善银行账户异常资金交易风险防控系统,对异常资金交易及时采取紧急停止支付、快速冻结措施。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电信、银行、互联网等企业推出新业务、新产品,要进行安全评估,对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合力。按照打数据仗、合成仗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坚决拔掉一批职业犯罪的“钉子”。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司法解释,解决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用好现有法律规定,使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增强震慑力。三是加强信息保护,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加大信息源头保护力度,完善公安、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对合法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助人员,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发生泄露事件。对买卖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打击;对监守自盗的内部人员,要依法严惩;对泄露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严密防范攻击窃密活动。发挥好互联网企业、网站、网民作用,形成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局面。
当前,网络贩毒、贩枪、传授制爆技术等犯罪猖獗。我们要善于把新技术运用到预防打击网络犯罪中,确保与网络犯罪分子较量时占得先机、赢得主动。提高大数据分析、处理、挖掘能力,实时关联犯罪分子网上网下轨迹,增强防范打击网络犯罪的预见性、实效性。完善部门警种协同作战机制,健全涉网犯罪案件联合侦查打击等工作模式,提高整体作战能力。加强与金融、电信及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大对网络犯罪产业链打击力度,从根本上遏制网络犯罪高发势头。探索“互联网+社区”警务工作新模式,发动网民、群众提供线索,与时俱进地打好对网络犯罪的人民战争。
(三)积极防范、稳妥化解经济运行新风险,服务好经济发展大局。经济风险是基础性风险,传导性、变异性强。我们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运用“第三只眼”看经济发展变化,经常研究经济运行新趋势,准确判断哪些是要支持的、哪些是要关注的、哪些是要制止的,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我们要加强金融领域新知识学习,提高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善于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规范作用,既保护社会创造活力,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金融风险发现、预警能力。积极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综合运用刑事、非刑事手段处置化解风险。
分享经济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同时,也存在监管不到位、信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们要找准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平衡点,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对网约车等产品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在坚持改革方向、促进市场良性竞争、深入调研论证、依法慎重决策前提下,健全审核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监管,保障乘客安全。对住房、停车位等空间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强化租赁平台对房东和租客的身份核查功能,对接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系统,防止其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对餐饮外卖等服务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打通线上线下信用体系,推进网上网下融合监管,强化经营主体和第三方平台的责任,让群众享受安全服务。
面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我们要把依法处理与多元化解结合起来,提高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水平。对债务纠纷,要区分性质,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关系,严厉打击诈骗、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尽可能为受害者挽回损失。对企业破产案件,要完善依法解决机制,推动用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
(四)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我们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预防处置工作中,既要发挥好法律规范作用,又要发挥好道德教化作用,促使公民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以道德伦理滋养法治精神,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提升公众道德境界,把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平上。
针对环保类群体性事件,我们要深入分析其发生演变规律特点,找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点,依法科学制定实施项目建设规划。在政府、企业、群众之间搭建协商平台,建立第三方参与的评估机制,找到项目落地最大公约数。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环境风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征地拆迁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绕不开的难题。我们要坚持让利于民,坚持阳光拆迁,善于用群众工作方法做拆迁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听证等制度,在吸纳民意中完善政策,在集体协商中化解分歧。坚持依法文明征地拆迁,杜绝发生违法违规征收土地和粗暴野蛮拆迁现象。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依法保障被征地拆迁人员合法权益。
近年来,暴力伤医、医闹等问题频发。我们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把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人文关怀结合起来,推动建立精通医疗技术、了解患者及家属心理需求的专门队伍,及时为患者及家属答疑解惑,增进相互信任。推动建立“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处理公正。建立医警联动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我们要按照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的要求,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推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方便群众网上投诉、评价。
来源: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