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维忠副检察长督导检查酒泉派驻乡镇(社区)检察室建设工作

07.07.2017  17:02

      6月20日至30日,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维忠带领督导组对酒泉7个县区院的20个派驻乡镇(社区)检察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讨论等方式,对酒泉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林铎书记、唐仁健省长重要批示以及全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强化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建设组织领导的情况,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情况,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情况,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履职情况、队伍建设情况、检务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徐维忠对酒泉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站在延伸检察触角的高度认识和推动工作,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检察室建设,各院坚持问题导向,主动破解难题。徐维忠指出,派驻乡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根植于乡镇,离老百姓最近。各派驻检察室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接访息诉、职务犯罪预防、刑事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今后检察室工作开展,徐维忠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理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的问题。二是要立足工作职责,按照省院要求,结合基层实际认真履职,积极探索,出特色出亮点,把派驻检察室工作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三是要严格落实“八有”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派驻检察室正规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