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丹督导检查陇南市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

10.07.2017  15:55

      6月19日至30日,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丹一行赴陇南市督导检查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先后深入全市九个县区实地查看了29个派驻乡镇检察室。
      每到一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督查组一行都详细询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组织领导情况、组建情况、规范化建设情况、履职情况、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存在困难和问题。督查中,谢组长表示,陇南市两级院按照省院要求稳步推进,干警行动快、思想认识高、协调配合好,在较短时间内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做了大量工作。同时,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从落实办公用房、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配置、工作机制建立等方面得到了大力的支持。陇南市院提请市委,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及乡镇政府内设站所相互监督配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基层站所的配合协作关系,搭建了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平台,使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谢组长要求:       一要抓好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要在工作中开拓思维,不断探索,边干、边建、边完善,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基层法治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确定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职责,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检察室的工作方法,将检察室工作真正打造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把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依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争取将派驻乡镇检察室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要发挥好派驻检察室履职服务职能。乡镇检察室要充分发挥检察服务职能,积极主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在司法和公权监督、宣教内容审核等方面行使好检察权,主动协调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不断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作台账的重要作用,真实、客观的反映工作动态,各种数据、表格、资料要准确,做到档案资料要为工作服务。
      三要加强与基层执法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要抓住法律监督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与派驻院业务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开展好与“两所一庭”、“七站八所”等执法、司法部门的监督配合,让检察室有事干、干得好,真正发挥检察室在基层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前沿作用。
      市院检察长魏刚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省院“八个有”标准,坚持统筹规划、分类督导、逐步实施,进一步推动全市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