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省政府新闻办6月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环境状况进行通报。通报称:去年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10个,占71.4%。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其中,兰州市空气质量Ⅰ、Ⅱ级天数共299天,比2012年增加29天。
据悉,去年,嘉峪关、天水、平凉、庆阳、定西、武威、张掖、陇南、合作、临夏市空气质量为二级,兰州、金昌、白银、酒泉空气质量为三级;与2012年相比,陇南、合作市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下降,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兰州、临夏市污染综合指数持平;嘉峪关、金昌、白银、天水、武威、张掖、平凉、酒泉、庆阳、定西市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上升,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的4个城市中金昌市二氧化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其他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面对兰州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后,优良天数少于过去的疑问,省环保厅副厅长武德凯解释,2013年,兰州市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介因子除原有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监测指标,又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氮和臭氧3项指标。按老标准,兰州市去年优良天数为299天,按新标准则是51.2%。此前,国内专家在对兰州大气污染“会诊”时认定,兰州的主要污染物是由外来沙尘经过汽车反复碾压形成的PM2.5。近两年,兰州市通过燃煤锅炉改造、城区主要街道洒水降尘等措施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粉尘量下降的同时又引起光合作用增加,导致空气中臭氧量增加,所以按新标准优良天数减少。对此,今后我省各部门将研究解决方案。
目前,兰州、金昌和嘉峪关市已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白银、天水、甘南将于年内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开展监测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其他市州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按新标准发布空气质量信息。(记者秦娜)